約翰一書

背景和寫作目的

  約翰一書是對威脅教會之異端邪說的回應,篇幅簡短,但意義深長。它採用的方法,乃是謹慎而清楚地闡明基督的真理,把正確與不正確的道理作出明顯的對比,將界線劃分得非常清楚。

  然而,書信也有一個積極的目的。作者希望他的「兒女」能認識真理,與基督所彰顯的神建立關係。「我們將這些話寫給你們,使你們的喜樂充足。神就是光,在他毫無黑暗。這是我們從主所聽見、又報給你們的信息。」(約壹一4、5)五章20節更進一步說明這個目的:「我們也知道,神的兒子已經來到,且將智慧賜給我們,使我們認識那位真實的,我們也在那位真實的裏面,就是在他兒子耶穌基督裏面。」對於作者而言,最重要是對基督的本性有真實的認識。按作者所言,信徒的回應必須是「從神而生」,而且「在他裏面」。

  反對之本質寫作本書信,是要針對當時的異端,故可從信中得悉異端的底蘊。根據二章19節所言,當時的反對者曾是教會中人,後來才脫離教會,宣揚異端邪說。

  第一章後半段用了許多「若」之假定句,暗示這些持異端的人,不信我們可以與光明的神相交,又說罪是無法擺脫,或無法赦免和潔淨的。

  這些異端在基督論上最大的錯誤,是不接受耶穌的人性,換言之,是暗示祂並非要來的彌賽亞。我們可以從靈是否認耶穌,去分辨屬世的靈和屬神的靈。「凡靈認耶穌基督是成了肉身來的,就是出於神的。」(四2)書信一開始就指斥那些不承認耶穌是道成肉身的人。二章22節更明顯指出誰是說謊者:「誰是說謊話的呢?不是那不認耶穌為基督的嗎?不認父與子的,這就是敵基督的。」這帶來道德上的不負責任,提倡罪惡的生活,不理他人。因此,約翰需要呼召這些背道者回到在基督裏的道德生活和弟兄的愛中。

  還有別的方法,可以把異端分辨出來。強調隱祕和古怪的知識的異端,大概是與諾斯底主義有關;另一種不承認耶穌的人性的異端,則大概是幻影說之流。愛任紐曾提及的小亞細亞地區一個叫克林妥的人,與約翰一書所說的敵對勢力很有關連。

作者

  若將約翰一書與約翰福音仔細比較,我們會發現它的用詞遣字、文章風格及思想內容,皆有明顯相同之處。兩卷書內常用的詞彙包括「愛」、「生命」、「真理」、「光」、「子」、「聖靈」、「認識」、「彰顯」、「肉體」、「住」、「知道」、「行」、「誡命」等。其他詞句如「真理的靈」、「從神而生」、「神的兒女」及「勝過世界」等,皆顯示兩書的作者同為一人。除了文法和表達形式雷同外,二者的神學思想也有很多相似之處。

  兩書的關係非常密切,是毋庸置疑。就算那些亟欲找出兩者在風格及神學方法上之差異的人,也不得不承認兩書作者關係密切,或互相影響。

  傳統的看法是:約翰福音及約翰一書的作者同為一人,即使徒約翰。 約翰一書開首第1節就清楚顯示這一點:「論到從起初原有的生命之道,就是我們所聽見、所看見、親眼看過、親手摸過的。」這裏向讀者清楚表明作書人是第一手的見證人,不單表明作者是親身經歷,也表示他對基督的看法和瞭解都是確實的。

  向傳統說法提出質難的人,多引述主後100至140年小亞細亞的希拉波立主教帕皮亞的一句話。帕皮亞主教之言,又是引自優西比烏口中愛任紐的話。他說:「若來見我者為長老之徒眾,我必向他請教長老之訓誨──就是安得烈、彼得之言,或多馬、雅各、約翰和馬太或其他主門徒的教誨;我又會向他徵詢阿里士敦及主門徒長老約翰之訓示。」不少釋經家對使徒約翰及小亞細亞的長老約翰是否有別,曾引起爭辯。然而,愛任紐在其《反對異端》一書中,以及在穆拉多利殘本中(二書同屬二世紀末作品),皆認為約翰一書的作者為使徒約翰。

  從其親身經歷者的身分及書中權威的語氣去判斷,約翰一書幾乎可以肯定為使徒約翰所作。傳統記載約翰在以弗所傳道時,已屆高齡,而且在晚年時常常強調弟兄間要彼此相愛。約翰一書正反映了這一點。

寫作年代

  一般認為約翰一書的寫作年代,應在主後一世紀末。從書中所責備之異端,與坡旅甲及愛任紐的記述引證,可證明這一點。但至於確實的寫作年代,則因資料不詳而難以斷定。

抄本

  約翰一書的抄本一直保存得頗好。其詞句簡易、思想清晰,亦是保存妥善的因由之一。論到抄本,有3處值得討論。

  二章20節說到「一切的事」,在一些稿本中,作為形容主詞;在另一些稿本中,則作為受詞:「一切你都知道」,較佳的抄本則作形容主詞而譯為「一切你所知道的」,把重點放在知識的廣度和分佈上,並非知識的整全性。四章19節說「我們愛」,最早的稿本在「愛」字之後都沒有賓語,但後來有些稿本則加上「祂」或「神」,欽定本也以這些稿本為根據。

  最多人提到的是五章7、8節,內中說到聖靈、水和血,「這三樣也都歸於一」。這句明顯是以後才插入原文的。最早的引文源於西班牙的異端分子百基拉諾,他卒於主後385年,其後納入武加大譯本中。首先編訂新約希臘文聖經的伊拉斯謨,鑑於希臘原稿沒有該等字句,故出版時把它刪除了。自此之後,只有兩種希臘文稿本還保留這一句,近代的版本皆已刪除。

信息

  約翰一書對於第一封書信明確的佈局和結構,釋經學者無法達成一致的意見。書中簡單的用語、有限的詞彙、重複的觀念,以及那幾乎是千篇一律的文法結構,都令人難以邏輯地分析它的大綱和結構。釋經學者認為這書信的特徵是「螺旋形」的。這書信所呈現的圖畫,是社群中一位備受敬重的長者,分享他智慧之言,而不是提出一番縝密的理論。

  雖然直至1228年,才在新約原文中分章,並且往往將文中的思想錯誤地劃分,但它們仍為審視書信的內容,提供了一個便捷的途徑。還有值得注意的是,此書信有別於一世紀的一般書信形式,而保羅的書信,正是這時期書信的表表者。

  1.第一章的內容包括書的導言及對在光明中行的討論。神的屬性和人的本性之關係,明顯地成為探討的焦點。

  這卷書信的導言,秉承了第四卷福音書和希伯來書序詞的傳統。它以莊嚴而深邃的言詞,宣示福音信息的可靠性。作者宣稱親眼目睹父神藉以彰顯自己的重要事件。他聲稱只是傳揚他曾參與的那些事件;尤其強調他所聽見、看見和觸摸的事情(這些動詞都經常採用完成時態,以加強那持續的結果),是要將人視為靈異和只能臆測的事物,顯明出來,置於人可經驗的範圍。

  他這樣宣揚,目的是構成相交。這種相交的橫面是在信徒之間運作,縱面是在信徒與聖父及聖子之間運作(一3)。這目的的第二方面是「使你們的喜樂充足」(第4節)。

  書信的主體一開始(一5-10)便立即指出神的屬性是光,這一點有很多重要的含義。首先,在神裏完全沒有黑暗(第5節)。其次,那些行(生活和行為)在黑暗中的人,不能與神相交(第6節)。第三,與神建立關係(行在光明中),會帶來與其他信徒的相交,並且蒙神的兒子耶穌潔淨所有的罪(第7節)。

  第四,所有犯過罪、卻否認的人,不能改變這事實(第8節)。第五,只要認罪,那位信實而公義的神便會赦免和潔淨(第9節)。最後,那些甚至否認曾經犯罪 的人,證明他們心中沒有神的話(第10節)。

  只有那些與神同行在光明中的人,才享有喜樂和相交。神就是光,透過祂兒子耶穌基督(我們還記得約翰福音的序詞,當中提到「道」向所有人彰顯了光),藉著赦免和潔淨,解決罪和不義的問題。

  2.第二章延續第一章末段的思想──罪的解決方法;接著,它的末段論及新的誡命和敵基督的威脅。

  第一段(1-6節)更詳細指出在聖潔的神面前解決罪的方法。耶穌基督不單赦免罪和潔淨不義,祂更在神面前成為我們的中保(同一個字亦用於約十四至十六,翻譯為「保惠師」)。基督的工作便是「為我們的罪作了挽回祭」。耶穌已經滿足了各樣的要求,讓神與人之間獲得徹底的復和。

  信徒的回應,就是要遵守祂的誡命。對於這一個問題:作為信徒,我如何知道這一切都是真的?第3節及隨後的經文就作出了回答。第一個考驗便是服從。第3和第5節正面地指出服從的含義,第4節則從負面的角度來道明。第6節清楚指出,信徒可以在耶穌身上找到生活方式的典範。

  第二段(7-17節)概述了信仰的第二個考驗(「住在祂裏面」)。第二個對真實信仰的鑑定,是對弟兄之愛。作者清楚指明,不可能一方面行在神的光明中,另一方面卻恨惡自己的弟兄。在此正是將起首關於相交的數節經文加以發揮。

  在鼓勵3個不同年齡組別的人後(12-14節,這裏所指的,很可能是基督徒生命的不同階段,而不是實際年齡的組別),他提醒他們不要貪愛世界(15-17節)。這世界所包含的,是短暫的情慾和驕傲,並非光明的父的一部分。惟有遵行神全部旨意的人,才能夠永遠常存。

  作者現在轉到末世的問題,那時會出現敵基督(18-27節)。敵基督(注意原文所採用的是複數名詞)曾經是一同相交的肢體(第19節)。任何否認耶穌是彌賽亞的,都屬於這類人。作者進一步宣稱,否定基督而擁護神,是不可能的(第23節)。那些從神生的人,從祂領受了恩膏,這可幫助他們認出敵基督的謊言(第27節)。

  到此為止,整卷書信都是環繞著行在光明的神中之含義。神在耶穌中的自我啟示,為辨明真偽,提供了清晰的方向和理解。

  3.第二章的最後兩節,引出第三章的新題目,那就是「神所生的」(二29)。神的兒女不會懼怕神再來時最終的顯現。他們反而會期待它的來臨,因為他們新生命的圓滿素質將會顯明出來(三2)。作者在此略停下來,為著神在我們生命中的愛所發揮的功用,引以為樂(三1)。   作者旋即從我們享有神兒女身分的喜樂,回到我們必須存活的真實世界中。我們所居住的世界充滿罪,它在此被界定為違背律法(第4節)。罪的根源在於魔鬼,他「從起初就犯罪」(第8節)。魔鬼的兒女違背律法的生活,將他們的本性顯露出來──這裏用了該隱作為典型的例子(10-12節)。

  開頭幾節提及耶穌再臨,祂第一次來是要「除掉人的罪」(第5節),並「除滅魔鬼的作為」(第8節)。那些「住在他裏面」和「從神生的」人,會按照他們那位公義的父(第7節)的模式來生活。這公義的生活方式,有著純潔(第3節)和不犯罪(7、9節)的特質。這兩種生活方式之間的對比,是顯而易見的(第10節)。

  第三章的後半部,轉到公義的其中一項表達方式──愛弟兄。

  負面的例子已經在第12節提出(該隱),恨惡弟兄等於謀殺(第15節)。漠視弟兄的需要,亦同時受到指斥(17、18節)。耶穌是愛弟兄的典範,祂為我們捨棄生命(第16節)。從正面來看,愛弟兄就是從神而生的證據──是已經出死入生了(第14節)。神的兒女與魔鬼的兒女之間的對比,再次顯明了。

  第三章後半部突出了約翰所喜愛的其中一個重點。第14、16、19和24節,都重複了「我們知道」這句話。在一個充滿不肯定的世界裏,約翰知道極需要確據。因此,在這個充滿憎恨,並標誌著我們作為神的兒女,沒有完全把這圓滿的本性顯露出來的世界中(第1節),他列舉了不同的試驗,來建立和確定信心的確據。

  4.第三章末出現的經文:「我們所以知道神住在我們裏面是因他所賜給我們的聖靈」,引出第四章。要尋找信心的確據,必須與謬妄的靈爭戰,並且學習分辨真理和錯謬。這一段便列出了教義上的試驗。神的靈承認耶穌是神所賜下的,並道成肉身(2、3節)。凡否定這些基本真理的假先知,便是敵基督的化身(第3節)。透過遵從神,神的兒女便能認出和回應神的話(4-6節)。

  在7至12節中,約翰談到愛的根源就是神,因為神就是愛(第8節)。這種愛已在耶穌身上清楚無誤地表明出來,為要解決罪所引致的問題(9、10節)。故神的兒女的自然回應,就是彼此相愛(第11節),直至神的愛在我們裏面(第12節)得以完全(達到它指定的目標)。在這段裏,從神而生、愛神和認識神,是不可分割地連在一起的。

  第13節重拾第1節所論到的確據,並進而加強對弟兄的愛,與正確的基督教教義或信仰之間的關係(互相結合)。承認耶穌是神的兒子和這個世界的救主,會引導我們認識神的愛。神的愛透過我們,流露給其他人,並且是我們與神的關係的明證(14-21節)。現在的確據是那麼清楚,甚至排除了對最後審判的恐懼(17、18節)。

  5.在最後的一章,約翰轉到愛與公義之間的關係。從神而生的人,不會感到神的誡命是重擔(五3)。神的兒女的信心,幫助 他們勝過那妨礙他們實踐誡命的世界(第4節)。這種信心就是在神的兒子耶穌裏(第5節)。正確的信仰是:耶穌是完全的人(第6節),聖靈就是為耶穌作見證(7、8節)。結果是內心得到確證:「神賜給我們永生;這永生也是在他兒子裏面。」(第11節)享有生命和沒有生命的人,有非常清晰的分界線(第12節)。

  第13至16節從論及擁有永生,轉移至肯定的祈禱。對神持有堅定的信心,會帶來禱告蒙應允(14、15節)。信心亦伸延至為犯了罪的人代求(根據這一章的最初幾節經文,約翰現在將罪界定為不義);神將嘉許這種祈求,將生命賜給那罪人(第16節)。

  最後一段重申整卷書信的主旨。透過耶穌,從神而生的人所獲得的勝利,能將神的兒女與來自那惡者勢力控制下的世界的人,明顯地區別出來。最後,作者以懷著信心確據的語調來作結。

總結

  約翰這幾封簡短的書信,為一世紀末教會的狀況提供了有趣的洞見。異端正在抬頭。當中反映了教會的自治和組織。作者有力而親切地描繪和命令信徒透過基督,與神建立真正委身和順服的關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