歷代志
舊約書名,分上下兩書,記載大衛及其後繼者在猶大地為王的歷史。歷代志是聖經中最被忽視的史書,因為它大部分的材料在撒母耳記上、下及列王紀上、下等早出的經書中,已有記載;此外,有14章經文只開列名表(代上一至九,二十三至二十七),其餘各章雖記敘歷史,但其枯燥乏味也無異於那些名表。其實,從嚴格的學術觀點來看,歷代志上、下不可算是歷史著述,而近乎古代近東王朝史官常用的一種排年紀事的記錄,只記每年重要大事,其宣傳性往往重於作詳實的記錄。歷代志的記載是有選擇性的,略去了某些史實,卻又詳載某些事蹟,書中所記只是以色列史中經挑選的一部分。很多人批評該書所記歷史不可靠,主要是對該書的性質缺乏瞭解所致。歷代志上、下是從神與以色列人所立的約的角度,來對以色列民生活中的某些事件作思辯性的解釋,不可純以歷史視之。顯然,作者的目的並不在於單純記載歷代君王的興衰始末,而是要從特定的宗教立場來對這些歷史事件作出解釋。
作者
在希伯來聖經中,歷代志本無上、下書之分,作者及寫作年代也均不詳。猶太教法典他勒目記述,以斯拉撰寫「他的書和歷代志,記明歷代譜系,自遠祖至他自己為止」。許多學者便以此為據,斷定歷代志是以斯拉所作。但這觀點並未獲得一致的認同,所以至今對於該書的作者和成書的年代,仍有爭論。
歷代志作者向有「年代史編者」之稱,這個名稱似乎在肯定他是一位史家。他可能是一位文士、祭司或利未人。作者的身分必使他有機會接觸到王宮和聖殿的檔案樞要,因為文內常提及各王的官方記錄(代上九1,二十七24;代下十六11,二十34,二十五26,二十七7,二十八26,三十二32,三十三18,三十五27,三十六8),以及先知的記錄(代上二十九29;代下九29,十二15,十三22,二十34,二十六22,三十二32,三十三19)。
至於歷代志、以斯拉記和尼希米記3書作者同是一人之說,雖有顯跡可引,但均非確證,尚不能以為定論。例如:歷代志最後兩節與以斯拉記最先3節雷同;而3書的語言和文學風格極為相似;並且3書的神學重點,都在恢復聖殿威儀和崇拜制度,且關注族譜;這些都是有力的線索。希伯來聖經以以斯拉記和尼希米記為一書,且置於歷代志前,而歷代志則位居希伯來聖經各書之末。
真確程度歷代志(按:本文在敘述中只作為一書)的內容性質及材料,與撒母耳記和列王紀的記載似有歧異,故受到相當多的學術批評。歷代志的歧異可分3方面,略舉如下。
第一是數字的歧異。如撒母耳記下記大衛三十勇士之一次殺敵800人(二十三8),而歷代志上卻記為300人(十一11);如撒母耳記下記大衛擒瑣巴王哈大底謝馬兵1,700,步兵20,000(八3、4);而歷代志上卻記為馬兵7,000,步兵20,000,外加戰車1,000(十八3、4);如列王紀下記猶大王亞哈謝登基時年22(八26),而歷代志下卻記其登基之年為42歲(二十二2),竟有20年之差。
總的來說,歷代志的數字多偏高。如歷代志上二十一章5節記以色列男丁總數為110萬,猶大的男丁為47萬(較撒下二十四9所記的80萬和50萬已有很大的誇張);再如所羅門聖殿前殿高達120肘,即相當於180呎(代下三4);又如歷代志下十三章3節記猶大士兵40萬,以色列士兵80萬,一戰之下以色列兵陣亡50萬(代下十三17);又如歷代志下十四章9節記古實王率大軍100萬,戰車300輛來攻打猶大。
考究這些數字誇大的原因,可能是傳抄之訛;也可能是作者用龐大的數字為喻,以極言兵力之盛;也有可能只是估計。學者們力圖找出合理可信的解釋,惟尚未能回答所有難題。福音派學者暫時將這些謬誤看作是聖經作者人性一面的證明,卻不會對其屬天來源有所虧損。
第二是神學上的歧異。不妨舉一個最為明顯的例子。撒母耳記下二十四章1節記述神因向以色列人發怒,就激動大衛派人去作全民的核點;而歷代志上二十一章1節卻說「撒但起來攻擊以色列人,激動大衛數點他們」。大衛之發起核點民數,一個說是出於神的激動,一個則說是出於魔鬼的激動。
第三是史實上的歧異。撒母耳記下八章13節「大衛在鹽谷擊殺了以東一萬八千人」;而歷代志上十八章12節則記以東人是大衛的外甥亞比篩所殺。據撒母耳記下二十一章19節載,伊勒哈難殺了迦特人歌利亞,而歷代志上二十章5節則記伊勒哈難所斬者,是歌利亞的兄弟拉哈米(在這一點上,多數學者以為歷代志保持了經文原貌)。另有一史實上的歧異,則更為明顯。試比較以下兩段經文。列王紀上二十二章48、49節載猶大王約沙法造船,欲派人往俄斐運取黃金,但船未及出港即毀於以旬迦別;該處又記以色列王亞哈謝曾擬派人隨船同往,而被約沙法拒絕了。但歷代志下二十章35至37節則記二王擬往他施貿易而合夥造船於以旬迦別,一先知預言神必因亞哈謝與惡人交好而毀其船,事果應驗。兩處記載都一致地說約沙法於以旬迦別建船,並且船在離港前被毀;但從現有的經文版本來看,實難斷定二王是否有交好之事。
再比較歷代志下十六章1節和列王紀上十六章6至8節,在南北兩王在位的年代上,更可見出歧異。歷代志載猶大王亞撒36年,以色列王巴沙欲攻猶大,欲修堅城拉瑪。而據列王紀載,猶大王亞撒36年,巴沙早已不在世了;列王紀上十六章6至8節記述巴沙既死,其子以拉繼位,那時才是亞撒26年。
過去學者對歷代志的真確可信,持異議的居多,但經過近年來的研究,不少人對歷代志竟刮目相看了。考古發掘的物證在許多方面,說明歷代志的記載是信實可靠的;而在另一些方面卻也表明,歷代志的歧異多只屬表面上。若事實的全部得見天日,其餘的問題當也迎刃而解,滿足持平公正的學者的要求。
寫作年代
歷代志成書的準確年代已不可考。鑑於該書結尾載有波斯王古列的詔令(釋於巴比倫的猶太俘虜歸回故土,重建家園),可知其寫作年代應不早於發佈詔書的年代,即主前538年。另若假定歷代志和以斯拉記及尼希米記,確是出於一人筆下,那麼其成書年代當不會早於尼希米返抵耶路撒冷的那年,即主前444年。
我們還可根據歷代志和以斯拉記、尼希米記所載家譜作進一步推算。歷代志家譜所列的最後一位宗裔是阿拿尼(代上三10-24);他是所羅巴伯率眾返鄉後的大衛第六代孫,算起來應是主前400年左右。
歷代志的語言已可以肯定是被擄後時期的希伯來語。文中已出現「達利克」一詞(波斯金幣名,見於代上二十九7),但尚不見希臘詞語的蹤跡,這說明其成書年代肯定是在波斯帝國的中後時期(主前538-331)。另於舊約聖經以後時期的希伯來語中,常見有midrash一詞,是指一種對經文作註釋或註解的文體(和合本作「傳」或「史」),舊約中則僅見於歷代志(代下十三22,二十四27),可算是該詞的最早用例。綜上所述,我們可以將歷代志的寫作年代,大致限定在主前400年左右。
歷史背景
那是波斯統治時期的猶大。古列下詔之後,許多猶太人便從巴比倫陸續返歸耶路撒冷。他們重修聖殿,一心等待著彌賽亞時代的來臨。但是接踵而至的大旱、饑荒、貧困、道德淪喪、靈性頹糜種種現象,使人們企盼之心冷漠了。在政治上,猶大是波斯的屬國,波斯的統治猶固若金湯,沒有一點鬆懈的跡象;所以光復大衛王國的可能性尚十分渺茫。
在政治上既無恢復大衛王國的希望,那麼這些主前四世紀的猶太人該如何理解歷史,以及他們在神的計劃中的地位呢?生當其時的歷代志作者從神與大衛所立的約中,找到了解釋歷史的鑰匙。歷代志上前十章漸漸引進大衛;十一至十九章詳述大衛的統治。全書提及摩西之名凡31次,提及大衛之名則超過250次。大衛計劃建殿,從設計到集資俱親理其事;又規定一切典章制度、聖職分派,從利未人、歌手、門衛的人選,到祭司等級的劃定,也都是大衛一手擘劃。大衛規定了聖殿崇拜制度,這對歷代志作者及其同代人來說,是極其重要的事。
總的來說,以色列在波斯統治下的一段歷史大多是沈默的,無論其他的舊約材料還是考古發掘中,都鮮有所見。當然,考古挖掘尚在進行中,更多的證物尚可得於未來。
緣起和目的
歷代志的作者必是身居耶路撒冷,為那裏的猶太人而寫下本書的。書中提及耶路撒冷之處凡240次,提及猶大國之處凡225次;惟對北國以色列和以色列各王卻絕少提及,作者的愛憎好惡已十分明顯。另有兩段文字也分明表達了作者對北國以色列的態度,其一為:「這樣,以色列人背叛大衛家,直到今日」(代下十19);其二為:「耶和華以色列的神曾立鹽約,將以色列國永遠賜給大衛和他的子孫,你們不知道嗎?」(代下十三5)作者希望以色列民看見神是統御萬有的至高的君王,他記述大衛的宣認:「耶和華啊,尊大、能力、榮耀、強勝、威嚴都是你的;凡天上的地下的都是你的;國度也是你的,並且你為至高,為萬有之首。豐富尊榮都從你而來,你也治理萬物。在你手裏有大能大力,使人尊大強盛都出於你。」(代上二十九11、12)歷代志成書於被擄歸回時期,目的是透過早期的歷史,強調神權政治的重大意義。這神權政治是神特為被擄歸回時期的猶大所設計的社會組織形式,使他們成為一個宗教性而非世俗性的社會群體,以神所選定的祭司來代替君主(神選定的祭司與那些墮落的祭司正相對立。在被擄前時期,以色列民道德和靈性淪喪,那些敗壞的祭司實難辭其咎)。
被擄歸回的猶大國民要作聖潔的子民,而非懷有政治和民族野心的國民。因此,作者要求劫後復歸的猶太人信守摩西約法,惟此方能蒙神恩惠,昌盛不衰。猶太人歷經被擄之劫,除去了他們的污穢,仍為神的選民,正面臨著一個履行西乃約法的新機會。
作者反覆強調天譴神懲是絕不可倖免的。他還強調人們的一言一行都要遵規守法,使神的品格清楚地顯現在其民的身上。作者從每一歷史事件上,都看到了有神大能的手在擘劃左右,叛逆者無不受懲罰,悔罪者無不蒙恩惠。他也看到經數十年被擄之後的遺民,正是大衛家的屬靈宗裔。他呼籲被擄後的民眾謹守西乃的義,滌淨被擄前悖逆的罪孽,一心領受神的祝福。
作者也告誡猶太人要認識神的權能,告訴他們惟有信神方能「立穩」,惟有信神的先知,方能萬事亨通(代下二十20)。他一再強調耶路撒冷的重要,說那是神選定的敬拜之所(代下五,六)。凡聖殿、祭司、利未人、歌手、門衛,無一不是經神選定的(代上二十八9)。聖殿是他們祈求而必得應允之所(代下六19至七3)。
內容和教導
歷代志的內容大體可劃分如下:譜系(代上一至九);大衛執政(代上十至二十九);所羅門執政(代下一至九);猶大列王(代下十至三十六);被擄與歸回(代下三十六22、23)。
在行文上,作者沒有採用直接教誨的方式,所以讀者要善於從敘事中歸納出教訓。
統貫歷代志的主導思想,就是高舉神的偉大、權能和獨一無二。歷代志上二十九章11、12兩節很明確地表達了這個思想,宣告天地萬物皆屬於神,祂是萬有的主。
其他章節也表達同樣的思想。例如,亞述王西拿基立率軍入猶大境,兵圍耶路撒冷;猶大王希西家就召集百姓,勉勵他們不必畏懼來勢洶洶的敵人,因為「與我們同在的,比與他們同在的更大。與他們同在的是肉臂,與我們同在的是耶和華──我們的神,他必幫助我們,為我們爭戰。」(代下三十二7、8)歷代志反覆強調以色列神是獨一無二的宇宙真神。歷代志上十六章25、26節引用詩篇九十六篇4、5節的話:「因耶和華為大,當受極大的讚美;他在萬神之上,當受敬畏。外邦的神都屬虛無,惟獨耶和華創造諸天。」作者也引用大衛和所羅門的話說,除耶和華神之外絕無他神存在(代上十七20;代下六14)。
歷代志指出:「我們的神至大,超乎諸神」(代下二5);歷代志下三十二章是表明耶和華真神與「列國諸神」根本區別的聖經名篇。西拿基立在圍困耶路撒冷時,曾對以色列民說:「你們倚靠甚麼,還在耶路撒冷受困呢?」(代下三十二10)又說:「所以你們不要叫希西家這樣欺哄誘惑你們,也不要信他,因為沒有一國一邦的神能救自己的民脫離我手和我列祖的手,何況你們的神更不能救你們脫離我的手。」(代下三十二15)在亞述王的觀念裏,「論耶路撒冷的神,如同論世上人手所造的神一樣。」(代下三十二19)但神終於拯救了希西家和耶路撒冷的城民,而西拿基立卻遭到了懲罰(代下三十二21、22)。
作者多次申明以色列的神,也是列邦的主宰(代上十七21;代下二十6)。他指出神是掌管歷史發展的。神引以色列民出埃及,將迦南人逐出了巴勒斯坦(代上十七21;代下六5,二十7)。歷史上那些看似奇怪的事,無一不是出於神的安排(代下二十二7)。作者講述猶大諸王與外邦一次又一次的戰爭中,指出勝敗得失無不取決於神(代上十13、14,十八6;代下十二2,十三15,二十15,二十一11-14,二十四18,二十八1、5、6、19)。
歷代志作者認為神是堅守信約的神(代下六14),是正直公義的神(代下十二6),因此世間的審判者也必須是誠實公正的(代下十九7)。作者指出,一國或個人違抗神意而能順遂者是絕未之有(代下二十四20);悖逆神者必一敗塗地,脫離神者必軟弱無力(代上二十九14;代下二十12)。 作者不僅指出神的獨一、公義和權能的,他還要使人看到神的偉大智慧。神是「察驗人心,喜悅正直」的(代上二十九17)。所羅門王悉心向神祈禱說:「求你從天上你的居所垂聽赦免,你是知道人心的,要照各人所行的待他們(惟有你知道世人的心)。」(代下六30;參三十二31)神的權能雖然統管天地,神的智慧雖然察驗人心,但世人無論男女,都可自由選擇是否尊奉神。歷代志對這兩種人都有所記述。遵神意行事的便得亨通,逆神意的便必敗無疑,即使是貴為君王也不例外。作者詳載了3個猶大君王的故事,即約沙法、希西家和約西亞。3位都是偉大的改革家,都被譽為遵從神意的,但在晚期也都因違逆神意而惹神發怒。約沙法與北國的惡君聯盟(代下二十35、37);希西家款待巴比倫的來使,結果神離開他(代下三十二31);約西亞則拒不聽神藉法老尼哥所傳的話,而招殺身之禍(代下三十五21-24)。
作者相信人皆有罪(代下六36),俱應全心全意地懺悔(代下六38)。歷代志下七章14節可以說是全本聖經中,最為突出的勸人懺悔的經文之一 。
歷代志的另一主題為聖殿的重要;聖殿乃是人神相晤之所。歷代志所記幾乎都離不開聖殿。的確,對於活在主前四世紀波斯人統治下的耶路撒冷人來說,聖殿禮拜實在有極重大的意義。
作者強調一個真正的敬拜群體和崇拜制度的重要。
敬拜是作者對神的根本態度,耶和華是唯一值得敬拜、讚美的神。歷代志下二十九章20至30節描述了一次崇拜的經過。希西家王命祭司代全體以色列民獻燔祭和贖罪祭。利未人和祭司分班站立,手持鈸、瑟、琴、號,「燔祭一獻,就唱讚美耶和華的歌,用號,並用以色列王大衛的樂器相和。會眾都敬拜,歌唱的歌唱,吹號的吹號,如此直到燔祭獻完了」(代下二十九27-29)。
歷代志作者不是狹隘的種族主義者和律法主義者。他總是呼籲北國的人民回到聖殿來敬拜耶和華神(代上十三2;代下十一16,三十1)。神甚至利用異教君王尼哥向猶大的明君約西亞代傳神的旨意(代下三十五22);又如波斯王古列也遵神的旨意釋放了俘虜(代下三十六23)。作者還以讚賞的態度,記載了希西家王如何允許北國眾民(有些是未經自潔的),來耶路撒冷遵守逾越節。他記述希西家的話說:「凡專心尋求神,就是耶和華──他列祖之神的,雖不照著聖所潔凈之禮自潔,求至善的耶和華也饒恕他。」(代下三十18、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