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命記

  申命記是舊約第五卷書,也是「摩西五經」之最後一卷。摩西在書中向以色列民再述當年神在西乃山與他們訂立的永約,並曉諭他們的各項律法。希臘、拉丁二語傳統上均稱該書為"Deuteronomy",意謂「第二律法」。有人因此而誤以為申命記的內容較次等,其實不然。該書幫助以色列人明白神對他們的啟示有很大的貢獻。書中有摩西對曠野飄流的回顧,對十大誡命的重述,對今後應許地生活的叮囑,從而使申命記在聖經約法文獻中佔有獨特的地位。

寫作年代和作者

  關於申命記的寫作年代和作者,今日聖經學者大抵持有兩說。

  一說以為是摩西著於主前十四或十三世紀;一說以為是主前七世紀猶大王約西亞在位時為一不知名的作者所著。

  主前七世紀成書說早在1805年,德維提即提出一說,認為主前七世紀猶大王約西亞在其宗教改革中曾使用申命記的內容,不久即寫為書卷。該說為聖經評鑑家威爾浩生採納,又經德來維爾在《舊約文獻導論》一書中公諸於世,不少學者均表贊同。該說認為申命記並非摩西所著,而是後人的偽託。

  另有一些現代學者如拉德和韋特等則認為,摩西為猶太教信仰之鼻祖,申命記的內容出自摩西,數百年來口口相傳,直至主前七世紀方著錄成文。他們否定申命記為摩西親著,認為今日所見的申命記是許多作者和編者在數百年間的集體作品。

  摩西成書說近數十年來,由於約主前二千年代赫人宗藩條約之陸續發現,可見出埃及記和申命記中記載的條約形式與它們十分相似。1954年孟丹浩提出一說,謂記錄在出埃及記中的西乃約法,完全採用了赫人宗藩條約的形式(按:「赫人宗藩條約」是赫人帝國於主前十四至十三世紀與敘利亞諸藩屬國所立的各種條約)。1960年克林將此說用於申命記研究,顯明該書是西乃約法的更新,其形式、結構也完全遵循赫人宗藩條約的形式。

  確實,申命記形式上謹守主前十四至十三世紀宗藩條約的形式,內容上則是西乃約法的更新,重申了出埃及記所載神與以色列訂立之約。

  申命記的條約結構如下:

  一.前言 赫人宗藩條約的第一部分,載明宗主的身分。申命記一章1至5節相當於此,載明摩西為神代言而充任約的主述人;以色列民的君主是神(出二十1)。摩西已知不久於人世,故此呼籲以色列民與神更新前約。

  二.歷史序言 宗主向藩屬歷數其恩惠。申命記一章6節至四章49節(出二十2)相當於此,摩西追述西乃立約以來,神對以色列民的種種恩遇。摩西強調神持約之信,縱使其民屢有背約之舉,也是始終不渝的。

  三.條款規例 由宗主宣示各項律例條款。申命記五章1節至二十六章19節相當此部。摩西大致重述了以色列民與神立約時所訂的各條各款。申命記五章1節至十一章32節(出二十3-17)涵蓋性的指出,以色列當全心全意獨愛真神耶和華;十二章1節至二十六章9節(出二十一至二十三,二十五至三十一)指出實現愛神原則的具體措施:崇拜儀典(申十二至十六17);稟公行義(申十六18至二十一23);在日常生活中保持聖潔和遵規守約(二十二1至二十五19);當眾宣認神是至高的君王和救主(二十六1-19)。

  四.認可保證 一般包括對續約的規定,對信守者的祝福,對違約者的咒詛。申命記二十七章相當於此。約書亞受命於以色列人佔據迦南後,與民更新前約。以色列民在摩押平原立誓效忠,神也頒佈祝福與咒詛的話。

  五.後語 在申命記三十一至三十四章,記載了指定約書亞為摩西繼承人之事。這律法要鄭重其事地藏入至聖所內,並附有摩西的詩歌和最後的祝福。申命記最後記述了摩西的死作結,全書構成了一份證明神之條約的文件。

  申命記的行文結構基本上是當時盛行的條約形式一事,足可為摩西親撰申命記的佐證。摩西在西乃訂約時便具備了神與以色列民之間的中保身分,故申命記是摩西以當時流行的條約格式來更新前約,有其重要意義。

背景

  申命記的歷史背景,即摩西率以色列民出埃及,歷38年曠野飄流而達於死海東岸的摩押平原。出埃及記一至十九章記載以色列民於埃及為奴,摩西之誕生、磨練,與法老爭鬥,神施神蹟救以色列出埃及,往西乃山(亦名「何烈山」)等事。

  在那曠野荒蕪之地,神經摩西向以色列民啟示(出二十至四十;利一至二十七;民一至九)。神在西乃山上向以色列人顯明自己就是救他們出離苦難的耶和華真神,並與以色列民立約,要他們作獨尊耶和華真神的不貳聖民;繼而曉諭以色列民建造會幕,設立祭司、祭祀體系,制定節期;以色列民的生活要表現神之聖民的身分。各支派也規定行軍安營之制,紮營時必以會幕為中心,各支派按次序結營於周圍,拔帳起行也按次序,以為進取應許地之備。

  民數記十至二十一章記載以色列民38年的曠野生活。先是以色列民從西乃起營,北行11日抵別是巴以南40哩的加低斯巴尼亞,這已是入迦南的前緣之地。及以色列民聽到派出的十二探子回報迦南兵利城堅,竟然心驚膽戰,寧違神意而不敢進取,遂至於漂泊曠野達38年之久。於此期間,出埃及時20歲以上的壯丁皆老邁而死,新的一代始進至摩押平原,暫結營於死海之東,亞嫩河以北。民數記二十至三十六章所載者,即征服並佔領約但河東的經過。

  申命記所載是摩西對新一代以色列民的教誨。出埃及記和民數記記載神向摩西的多次面命;申命記則記摩西向以色列民重申神的誡命(申一1-4,五1,二十九1)。與前幾書不同的是,申命記有教誨的格調,摩西以上一代的失敗為鑑,向下一代交待他們的使命。申命記有重複之處,均經過仔細挑選,意在教訓新一代務必奮發進取,力克迦南,萬不可重蹈前代的覆轍。因此我們說,申命記主要不是為了回顧,而是樂觀的前瞻未來,使以色列人對於神實現在埃及的應許,抱著堅不可摧的信念。

申命記的地位

  申命記是早期基督教著述徵引最多的經書之一(其他有創世記、詩篇、以賽亞書)。新約援引申命記者計在80處以上。

  耶穌以愛神和愛人的偉大誡命,概括全部律法書和先知書的本質;祂徵引的話就是出自申命記(太二十二37;參申六5,十19)。耶穌於戰勝試探的經歷時,也援引了申命記的話(太四4-10;申六13、16,八3)。

  申命記揭示了神在西乃山啟示於摩西的要旨,摩西略去了祭禮儀典的詳規細則,將啟示的核心部分直述於以色列民。他闡明了以色列民作為一個民族和其所持信仰的實質所在。摩西指出,對以色列民來說,最大的事莫過於保持與神的關係;摩西且反覆強調,他們務須保持這一關係;惟有在每天的生活對神獨尊,才能一生蒙福。

  愛神愛人的必要性,也成為以後耶穌門徒的基本要求(路十25-28)。由此可見,申命記在基督徒與神的關係上,也佔著十分顯著的地位。

申命記和律法

  我們說以申命記為「第二律法」或律法之重述的說法,是一種誤解。摩西在申命記中所強調的核心問題並不是律例。祭禮儀典的評規細則並沒有複述,十誡雖有重述,但重點是在第一誡,要求以色列人對神獨尊。摩西最關注的是以色列民與神的關係,以及他們將這關係世世代代地保持下去的決心。

  從新約可知,主後一世紀的猶太人對摩西的啟示只作為律法條文來加以解釋。兩約之間時期的猶太教更將這種傾向發展成一種刻板、偏狹的律法主義。現今有人把新約時代的猶太律法主義的根源歸結於摩西,這實在是很大的誤解。摩西固然也強調謹守神的律法(申二十八1、58),但申命記足以證明摩西決非只斥之於法規和律條方面;申命記的主題是獨一的神與獨一的民以色列所建立的獨一的關係。

內容提要

歷史回顧(一1至四43)

  首先是交待該文是摩西於晚年在摩押平原,向行將進取應許地迦南的以色列民所說的話。摩西從西乃山說起,那是舊約中神頒佈最大的啟示。神明確的命令以色列民奮勇進取,一鼓攻下迦南,佔領已應許賜給亞伯拉罕、以撒、雅各的土地。但以色列民卻違逆神意而不前,使征服迦南之役延遲了38年,悖逆神的一代全死在曠野中。

  摩西遵照神的啟示,在不驚擾以東人和摩押人的情況下,率領以色列民進抵亞嫩河以北的摩押平原。以色列人與亞摩利人爭戰,擊敗希實本王西宏和巴珊王噩,將所佔約但河東的土地分給流便、迦得和瑪拿西半支派(民三十二)。摩西基於這次戰役的勝利,勉勵約書亞信靠神必幫助他和以色列民西渡約但河,攻取神應許之地迦南。

  摩西勸告以色列民務要記取死在曠野那一代人的教訓(申四1-49)。神的旨意早已透過摩西曉諭了以色列民。這是獨一無二的啟示,以色列民必須遵行,最重要的是獨尊向他們頒佈啟示的神。在拜偶像的異教民族中,神是獨一無二的真神,這是他們必須緊記的。

  摩西提醒以色列民曾與獨一的神立約(該約經摩西提及凡26次),這是以色列民獨具的榮耀,謹守不渝者必深蒙福祉。

勸誡(四44至二十六19)

  四章44至49節是一個插入的段落,交待了摩西向以色列人宣講的情景。時河東之地甫平,眾民紮營於伯毘珥對面的山谷,摩西則立於毘斯迦山(亦名「尼波山」),在眾民渡過約但河之前,向他們宣講。

  摩西闡述誡命是以神和以色列民訂立之約為中心,他複述十誡,以此為神在西乃啟示的實質。他講解神對以色列的期望時,特別強調第一條誡命:「我是耶和華──你的神,曾將你從埃及地為奴之家領出來。」(五6)以色列與神的關係是最重要的,因神的憤怒將臨到拜別神的人(五9)。

  愛是神和以色列之關係的核心。摩西宣告:「耶和華──我們神是獨一的主。你要盡心、盡性、盡力愛耶和華──你的神。」(六4、5)其他的誡命全繫於這關係上(申五至十一章所講明者)。

  對神專一的愛和尊崇是最根本的。盡心愛神即意味著不可承認別神,不能容忍崇拜偶像。摩西希望愛神的思想傳諸百代而不廢,故要求他們將這思想記在手上為記號,戴在額上為經文,刻在門上、壁上為座右銘,藉著訓誡和榜樣,教誨自己的子女要愛神(六1-25)。

  以色列民須時刻牢記自己是神的選民(七1-26)。迦南人從亞伯拉罕時代起就恣意妄為(創十五16),已經是惡貫滿盈,以致神遣以色列民入迦南執行神的審判。以色列民自己不配接受神的大愛,但神的慈愛和憐憫,將他們從埃及救贖出來。

  摩西告誡以色列民莫忘神的恩惠(八1-20),對神扶翼之意應報之以感恩的心,並須知道一切成就全是神的恩賜。

  出埃及後以色列民對神仍屢有背信負義之舉(九1至十11),卻每因摩西的祈求而得蒙赦免,足見他們之得迦南並非因為自己有甚麼功德,而完全是神的厚恩。

  申命記十章12節至十一章32節是摩西教以色列民盡心盡性事奉神的撮要。他們須表現出對神的敬畏、虔誠、摯愛、順從(參六5、13、24)。

  以色列民必須盡心盡性去愛的神是全宇宙之主,祂以正義的審判臨到萬有,執掌著自然和歷史的最高權柄;祂有厚恩於以色列民的列祖,並將他們的子孫拯救出離埃及,又與他們立約於西乃;祂是施憐憫於孤兒寡婦和寄居者的仁慈之主;祂使以色列民興旺發達、子孫多如天上的繁星。

  摩西指示他們要維持與神的關係,必須實踐兩個基本原則:「將心裏的污穢除掉」(原文作「在心上行割禮」,十16);「憐愛寄居的」(十19)。摩西並非指早年神與亞伯拉罕訂約時之割禮記號(創十七);在曠野飄流之際,割禮已停了整整38年,後來至約書亞率民過約但河之後始得恢復(書五2-9)。摩西所謂的「割禮」,並非是肉體的,而是屬靈的(參利二十六40、41;耶四4,九25;羅二29),一切阻礙、限制、干涉,甚至否定敬神、愛神的因素,都應從心中袪除殆盡,只有這樣,以色列民對神的愛才能「盡心、盡性」。

  「憐愛寄居的」僅次於盡心愛神,這是人在社會中的基本態度(參利十九9-18);履行社會義務反映出人與神的關係。以色列民既蒙神厚愛,也應以此愛去愛世人。以色列人不可忘卻寄居埃及為奴時,蒙神的厚愛。神既憐憫一切�P寡孤獨、貧弱的、寄居的,那麼凡愛神的人便當義不容辭地去愛別人。神既以公義和正義為懷,那麼凡以愛神自命的人,也當以公義和正義之心待人,且致力在世秉行公義。

  古代以色列社會時受剝削、受壓迫的階層多予關注和照顧,摩西律法的崇高人道精神,與同時代的著名法典如巴比倫的漢模拉比法典、亞述法典、赫人法典等,在這一點上正可成鮮明的對比。這些法典所規定的人際關係,並無反映異邦神人之間有愛的關係。

  至主後一世紀,猶太教的宗教領袖因惑於律法主義而失掉了摩西律法的基本精神,與他們正相反對的是耶穌基督。耶穌認為最大的誡命是愛神,其次是愛人。這兩條誡命是全部舊約啟示的實質所在,如完全的遵奉,便可獲得永生(太二十二37-39;可十二29-31;路十27、28)。基督徒相信耶穌是體現愛之啟示的頂峰。對他們來說,回應神的厚愛即意味著盡心盡性的尊奉主耶穌基督,以及按照耶穌的榜樣去愛自己的鄰人。

  申命記十二章1節至二十六章19節是摩西教導以色列民作為神的約民,在神所應許的土地上當如何生活的記載。以色列民曾靠神親賜的嗎哪得以存活;將來可享用迦南沃土的豐美物資。但他們也將面對一個異神文化的侵襲。摩西指出,入迦南後,第一是要確保崇拜的聖潔(十二1至十四21),切不可入異神廟堂,要在神指定的地方敬拜獻祭,在神的面前團契,歡欣喜樂。任何形式的偶像崇拜均在嚴禁之列;任何違逆摩西律法而宣揚異神崇拜的先知,都在必誅之列;專一的愛神敬神是每日必行的事。

  在迦南豐厚的收穫要與鄰人共享(十四22至十五23);要把10%的捐項帶到聖所,供養事奉神的祭司和利未人。分享神的福樂成了以色列民生活的特點。

  摩西要他們每年謹守3大節期,且按定例到聖所崇拜(十六1-17)。其一為逾越節,當吃除酵餅以紀念神拯救以色列民出埃及的大恩。其二是七七節,在逾越節7週之後,正值開鎌收穫的前1日,要向神獻甘心祭,全民在神面前共樂1日以紀念神賜的收穫。其三是住棚節,值莊稼收畢,五榖歸倉之後,要守節7日,向神獻祭,與鄰共樂。神的律法每7年要在此節期宣讀一次,以誌不忘。

  他們也要公正地待人(十六18至二十一23)。律法書珍藏於至聖所內,是公斷決訟的最高依據。君王要將律法的抄本置於手邊,持身行事均依為準則。先知和祭司作為宗教領袖,在以色列民的生活中作用甚大,司法大權操於祭司之手。以色列民之行軍作戰,當一反異教民的野蠻和殘忍,而恪守人道原則。父親是一家之主,對一家的道德操守要負全責。

  愛的律法是支配家庭和社會關係的支柱(二十二1至二十六19)。以色列的家庭生活也受不少神的律法規範;諸如生計、工價、交易等,均須本著公義憫人的原則。以色列民從律法的應許和誡命,得知迦南地的一切資源、物產、牲畜都是神委託他們管理的。一切為神所有,自己當盡心力作好管家以取悅於神。

  申命記二十六章1至19節記載,摩西教導以色列民宣認神的恩典,並重新堅定與神所立的約。他們要宣認今日之一切均得之於神,故他們把神的恩賜與別人分享,並藉此堅定與神所立的約。

祝福和咒詛(二十七1至三十20)

  摩西將神的祝福和神的咒詛擺在以色列會眾面前。以色列民將在約書亞的領導下,公開地更新前約。摩西命人將律法刻於以巴路山的一塊石上,並築壇獻祭。摩西命他們將祝福和咒詛的內容,分別宣誦於以巴路山和基利心山。凡逆神殃人的惡行均要遭受重詛(二十七15-26)。這咒詛告訴以色列民,任何人也不能逃脫在神面前的責任。犯了罪或能瞞過他人耳目,但決不能瞞過神的眼睛,神至終要追討其罪責。以色列民看得明白:祝福是生命之路,咒詛是死亡之途(二十八1-68)。摩西再次徵引歷史的教訓,號召以色列民新的一代抓緊現今的機會(二十九1-29)。摩西也警告他們若不愛神,將被分散各地。摩西勸勉他們選擇生命和至善之路,千萬要棄絕死亡和邪惡之途(三十1-20)。

祝福和咒詛(二十七1至三十20)

  摩西將神的祝福和神的咒詛擺在以色列會眾面前。以色列民將在約書亞的領導下,公開地更新前約。摩西命人將律法刻於以巴路山的一塊石上,並築壇獻祭。摩西命他們將祝福和咒詛的內容,分別宣誦於以巴路山和基利心山。凡逆神殃人的惡行均要遭受重詛(二十七15-26)。這咒詛告訴以色列民,任何人也不能逃脫在神面前的責任。犯了罪或能瞞過他人耳目,但決不能瞞過神的眼睛,神至終要追討其罪責。以色列民看得明白:祝福是生命之路,咒詛是死亡之途(二十八1-68)。摩西再次徵引歷史的教訓,號召以色列民新的一代抓緊現今的機會(二十九1-29)。摩西也警告他們若不愛神,將被分散各地。摩西勸勉他們選擇生命和至善之路,千萬要棄絕死亡和邪惡之途(三十1-20)。

遺命(三十一1至三十四12)

  摩西在世上的生命與工作已近終點,便將自身的使命託付於神早已選定的約書亞身上(三十一1至三十四12)。摩西在此曉諭會眾,神將一如既往地扶持、看顧由約書亞領導的以色列民。

  神的啟示已由摩西書之成文,並交付眾祭司來監督其執行。摩西召來已在首領之列的約書亞,使他立於會幕之前,當眾委命於他(三十一1-29)。

  「摩西之歌」是一篇立約的證言(三十二1-47)。摩西以先知的觸覺來憶述歷史。他重申對神不同的態度會導致不同的結果,並鼓勵以色列民說,即使他們將來再次失敗,也終會復興的;當務之需是牢記不忘神向他們啟示的一切,並詳述給子女,使他們也銘記在心。對神盡心盡意的愛是守約的關鍵,這對以色列民及他們的子孫萬代都至為要緊。

  摩西在簡短的最後囑咐(三十二48-52)之後,便向帶領了40年的以色列會眾作臨別祝福(三十三1-29)。這篇祝福辭也稱為「摩西遺言」,它再次宣頌了神的偉大和祂與以色列民的獨特關係;以色列民因而成為世界萬民之中一個獨特的民族。

  舊約時代最偉大的先知摩西卒於摩押平原的毘斯迦山,申命記便以此作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