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弗所書

  以弗所書是寫給住在以弗所大城及其鄰近的基督徒的書信,內容壯觀,對讀者兼具教誨和感召的功效。隨著歷史演進,最終承認基督為宇宙元首的方向邁進,本書展視了教會在其中所擔當的角色。

作者

  本書指出作者就是使徒保羅本人(一1,三1)。他描述自己的傳道職事,正好符合了我們所認識的保羅(三7、13,四1,六19、20)。不過,本書也有一些特點,引起許多學者質疑此書是否確為保羅的作品。這些特點之所以引起疑問,是基於本書假設只為以弗所的人而寫,但實際情形可能並非如此,疑問之一就是保羅在那裏設立教會已達3年之久,但從書信的語氣看來,作者和收信人之間卻彷彿只有間接的認識。另外,在其他保羅的書信中常可讀到他向不同的人所說的親切問安,在本書竟無發現,確實令人奇怪。他只向「弟兄們」致慣常的問安而已(六23)。
基於這些理由,加上假設本書單是寫給以弗所人,有些學者感到不得不排除保羅可能不是本書的作者。他們還列出更多理由,進一步支持此書非保羅的作品,而是其他人引用保羅其他書信中的理念和字彙寫出此書,例如:作者說到使徒和先知是教會的基礎時,用的是第三人稱而非第一人稱,好像作者本人不在其列(二20)。此外,他稱這一群人為「聖」(三5),此稱呼被認為只有晚期的基督徒對早期的使徒心懷特別敬畏之時才使用。不過,保羅用第三人稱「聖徒」時(西一26),顯然也將自己計算在內。聖經作者使用「聖徒」和「聖潔」(在語言學上兩者有所關連)的方式和我們一般的用法不同,是指那些為神特別分別出來的人。
人們又認為偉大的使徒保羅不必妄自菲薄,稱自己是「比眾聖徒中最小的還小」(三8)。然而,這正是保羅感到自己以前與福音為敵罪大惡極,才如此自謙。
有關於保羅作者資格的反證,還有其他幾種辯證。其中有一些值得細加研究,有些則比較主觀而不具說服力。觀察以弗所書的語彙,確可發現許多是其他保羅書信中沒用過的。又有些詞語在以弗所書和其他書信中都用,但兩者的意義有別。
但根據統計學的研究顯示,保羅的每一卷書信都含有其獨特的詞語,因此,許多學者認為這論證不具實質意義。在相似的文字用以表達不同意義的地方,我們必須判定,作者是否可能因為要改變或豐富他自己的概念而擴展其字義,或者不同的上下文,要求從不同的角度來瞭解其字義。
例如,以弗所書有一個名詞經假定是有獨特意義的,那是「奧祕」或「隱祕的計劃」。在以弗所書中,它是指神將猶太人和外邦人歸為一體(就是教會)的計劃。歌羅西書有許多理念和以弗所書相似,但在歌羅西書中「奧祕」指的是基督,而不是教會(西一27,二2)。不過,在羅馬書十六章25、26節「奧祕」一詞,則指外邦人也被納入教會裏面。在整個新約中,每當使用這個詞,其意義都略有不同。
學者在作深入研究時,也將以弗所書中的文學風格及概念,與保羅的其他書信作對照。以弗所書雖然有一些獨特的概念,但其基本神學主題,如神的恩典,是保羅的典型。因此,討論以弗所書的作者問題要考慮許多因素。
由於上述各種問題都可得到解答,因此,接受初期教會史上幾位領袖為保羅的作者地位所作的清楚證詞,也是合理的事。持聖經無誤論的人一直堅持這一立場。毫無疑問以弗所書本身曾兩次提到保羅之名,加上還有其他間接證據都可證實保羅就是作者。除非有人能證明有一位後期匿名基督徒借用了保羅的名字,否則以弗所書作者的問題,就好比我們是否相信聖經經文的真實性而已。

寫作年代、緣起和收信人

  以弗所書四章1節和六章20節指出,此書是在保羅下獄時所寫。
由於保羅曾多次被囚,故有必要將範圍縮小。保羅第一次被囚,可能就發生於以弗所本地,不過,這顯然不在考慮之列。
第二次是在該撒利亞被囚兩年(徒二十四27;參徒二十三23、24、33,二十四2),保羅在那時候有可能寫過幾封信,但許多學者認為,以弗所書(和歌羅西書、腓利門書,或許再加上腓立比書)卻是保羅在羅馬被囚時期所寫的(徒二十八16、30)。下監日期可能在主後59和63年之間,歷時兩年。
隨著約25年的屬靈成長和12年左右的宣教經驗,這段下監時期給保羅以極佳的反省和寫作機會。約與此同時寫成的歌羅西書相比,以弗所書則展示令人驚異的相似和意義深長的差異。研究兩者的異同可以幫助我們瞭解以弗所書的結構。
在兩書中,有許多措辭和語句幾乎以完全一樣的形式出現。這在希臘文經文比現代譯本更為明顯。其中一例就是保羅在以弗所書一章4節和歌羅西書一章22節兩節經文之末都指出,神將不會指摘信徒的任何瑕疵。另外在二書之間尚有更多的平行經節,其中包括:過新生活(例:弗四22-24;西三8-10),唱詩讚美(弗五19、20;西三16、17),以及與人和睦同居(弗五22至六9;西三8至四1)等教訓。
不過,這些相似不是絕對的。比如上述所提有關人際關係的經文,以弗所書對丈夫和妻子的本分有詳盡的敘述,歌羅西書則沒有論述。在以弗所書中還有一些散列各處的獨有經節,被認為具有禮儀性質(一3,三20、21,四5、6,五14)。另有一些經文似乎是作公眾勸勉之用,或用於洗禮儀式中,或作為奉獻心志的訓詞(四17至五2,五3-21)。
以弗所書中還有些經節,似乎是取自歌羅西書中不同經節組合而成。例如,以弗所書一章7節似乎是將歌羅西書一章14、20節中的思想結合而成。歌羅西書一章3、4、9節,也似乎結合於以弗所書一章15、16節中。同樣的例子可見於以弗所書二章1至5節,它將分隔得相當遠的歌羅西書二章13節和三章6節合併起來。
按著這些相似和差異而衍生的理論多不勝數。有少數學者認為以弗所書比歌羅西書先寫成,大多數指歌羅西書成書較先。有些學者認為先有其一本,另一卷書採用之,再發展成現在的形式。一項廣為人接受的理論,就是假定保羅並不是這書的作者,而是某一位後期基督徒為了替保羅的親筆著作全集寫序,從歌羅西書和其他保羅書信中摘取材料而寫出以弗所書。
要重整以弗所書的寫作背景,最令人滿意的說法是:保羅應歌羅西教會的特殊需要寫成了歌羅西書,計劃委託推基古將信帶去(西四7)。這時候,保羅心中反覆思索在歌羅西書中所觸及的幾個主題,他又想到自己宣教使命的最終目標,此時神將教會的全盤大計,以及基督的普世元首身分啟示給保羅。於是保羅寫出了以弗所書,當時歌羅西書在他腦海中記憶猶新,故此他用了其中一些詞語和文句。
這種重建法,也解釋了為甚麼歌羅西書中的某些名詞在以弗所書中略有不同。因為保羅著書宗旨改變了,歌羅西書是辯道性質,目的在針對假教師及其教導;以弗所書則是省思性質,目的在討論教會這一般性的主題;在以弗所書中有些特有的主題是歌羅西書極少觸及的。
上述所舉「奧祕」一詞為甚麼在兩書中有不同的運用,現在就清楚了。在歌羅西書中,問題多半環繞著基督的位格發展,因此,「奧祕」只用於主本身。以弗所書強調教會,因此「奧祕」一詞用於指猶太人和外邦人在教會裏合而為一。兩種用法都沒有將此詞多元化的含義全部用盡。
然而,如果上述說法對兩書之間的關係瞭解正確,而保羅又是兩書的作者,那末為甚麼以弗所書似乎給人一個印象,就是保羅好像並不認識或關心以弗所的個別信徒呢?第一,本書的基本性質是在處理廣泛的主題,無法像其他書信那樣兼顧細節。其次,這封信是否專為以弗所人而寫,仍難確定。自從英文欽定本面世後,新約的早期手抄本已經大量問世。我們如今知道「在以弗所」這句話,在兩種最早的手抄本(梵蒂岡抄本、西乃抄本)及早期的蒲草紙抄本(P47),或者在早期基督徒作品的引述經文中,都沒有出現。
由於這些詞語出現於較晚期的抄本,此書信必然和以弗所有若干關連。此書和歌羅西書一樣是由推基古傳送的,這事實表示它是以沿途各教會為對象,以弗所是其中最顯赫的。以弗所書六章23節暗示讀者的圈子較窄,第24節則較普及。如果這是一封傳閱信函,那麼「在以弗所」一語或許是指原稿留在那裏,或有一份抄本留在那裏,以後這抄本就以此語為標誌。這也解釋了為甚麼文中沒有提到個人,以及許多較晚期的抄本和譯本都加上「在以弗所」一語的原因。也有人推論說,同樣情形亦發生在寫給歌羅西的信,此信也傳給老底嘉等教會(西四16)。

背景

  以弗所位於凱斯特爾河濱,是小亞細亞最重要的城市,在愛琴海邊設有港口。由於地利之便,成為商旅中心,四面八方的主要貿易路線都通向該市。女神亞底米(即女神狄安娜)的大廟就位於以弗所。保羅將此城作為佈道和建立教會工作的中心(徒十九),曾在此度過3年(徒二十31)。因此當保羅寫信給小亞細亞那一帶的廣大讀者時,以弗所作為主要目的地,是理所當然的事。

寫作目的和神學教導

  我們可以說以弗所書的目標是「頌讚」,就是說要激勵讀者在生活方式上和感恩上榮耀神。書信的起首即取讚美詩風格:「願頌讚歸與我們主耶穌基督的父神」(一3;是教會中常唱的聖詩)。保羅在第一章曾3次說到該以頌讚來回應神所賜的福分(6、12、14節)。
本書含有許多教義和道德教誨(後者則穩固地建基於前者),教導和訓誨雖重要,本書的目標尚不僅止於此。本書有意將讀者提升到一個新的視域,協助他們與復活升天的基督認同,分享祂對教會的期望和在世界上的角色。在如此的境界上,一章3節以及其他經節出現了一個富有意義的名詞,其最佳翻譯應該是「天堂般的境域」。此詞在以弗所書中的意義有別於「天上」這個普通字眼,是指耶穌在現世中所掌握的勝利權勢,從19至23節的上下文來看一章20節這意思即可看出,基督凌駕在萬有之上。信徒的肉身雖然明顯生活在此世,卻可「與基督耶穌一同」坐在天上,領受天上無限的資源(二6),得到各樣福氣(一3)。屬靈的爭戰也在如此的境域中發生。
於是保羅清楚指出,基督徒不可只存有限的或僅僅是屬世的觀點。凡仍持如此觀點的,將誤以為我們的仇敵只是人而已(六12),所倚仗的也不過是人力(林後十3、4)。憑著如此指向主現在所高居的天界,讀者才能充分瞭解,教會不僅僅在世上履行常規活動,還要向存在於天界的靈物展示神的智慧(弗三10)。縱然是教會領袖的職能,也要按升至諸天的基督所施下的恩賜來加以定規(四8-10)。
以弗所書對最終目標有強烈的啟示。第一章以許多不同的方法表達這目標。歷史的終極目的,宣述於一章10節。其目標感從未喪失。在第三章裏,甚至將教會看作神的古老奧祕計劃的表明。全書一氣呵成,從(1)人與神和好,至(2)人彼此和好,再至(3)人們一起在教會生活,展示出一種動向,過程中看不到大多數書信中常有的辯論,所有的只是一連貫系列的肯定,引導讀者逐步邁進。
保羅就從如此的屬天角度及其目標,討論許多主題。為了展示這些主題之間的連繫,我們在下面所討論的方式,將不按它們在以弗所書中所佔的重要性和分量來排列。
教會保羅使用了許多喻意語言來描述教會如:家、殿、身體等(一22、23,二19-22)。實際上,「身體」一詞並不只是喻意的形象,其實基督和教會有著真實的有機體關係,在這種關係裏,基督是頭,信徒則是祂身體的各部分。
教會是基督的和好工作之結果,祂的死為彼此仇視的猶太人和外邦人締造了和平(二11-18);而所產生的合一是神早已安排好的計劃(三2-6),如今就必須憑藉正確的態度與共同的服侍來促進(第四章)。
以弗所書有一個極值得注意的特色,就是將夫妻間的關係與基督和教會之間的關係相比擬(五22-23)。但在如此的比較下,婚姻並不是優先實體,只是為基督和教會的關係提供例證。基督和教會才是主體。
基督的元首地位基督不但是教會之首,而且為了教會又作萬有之首(一22)。
一章10節的意思是,如今各自分離的部分以及宇宙萬物,終將在基督作為元首之下同歸於一。這種普世元首地位,已在基督升天和被神高舉的事情上有所預期。神將統管萬有,「將萬有服在他的腳下」(一22,取自詩八6-8)一語,加強了這期待。
「奧祕」或「祕密計劃」在早期的猶太教和基督教文學中,「奧祕」這希臘詞有特殊的意義。它指神在救贖工作和祂在歷史的最終目標所作成的祕密永恆決定,這奧祕將逐步揭示。此詞用於福音書時與天國連在一起(太十三11),在哥林多前書一章8節至二章16節則與福音之傳揚有關,在羅馬書十一章25節中與以色列人的終局也有連繫,此外其他地方亦有各種不同的運用。最後,啟示錄十章6至7節宣告說,不再遲延了,由先知起首公諸於世的神之「奧祕」,已到達成全的地步了。
保羅在以弗所書三章3至6節所展示的神的計劃,並不僅將外邦人包括在神的子民之中,而是要他們在教會裏與猶太人完全融合。這融合的程度在保羅工作以先是仍未揭示出來的。
三一真神在第一章曾數次分別提到三一真神的每一位。一章17節將神描述為「榮耀的父」。三一真神的第一位是我們主耶穌基督的神和父(一3),但父與子同時皆是恩惠和平安的源頭(一2)。
神當父親的實質身分,是人類中家庭關係的存在根基,當然,這特別指信徒組成的家庭(三15)。在前述經節中,保羅向父禱告的模式正好與主禱文相合(太六9;路十一2)。
信徒之所以能以神為父的關係,惟有藉著稱為「愛子」(一6;參西一13)的耶穌基督(一5)才有可能獲得。「愛子」一詞令人想起基督在受洗和變象時,天上有聲音說「這是我的愛子」(太三17,十七5)。父賜給子的愛,信徒同樣能領受。第一章裏許多論題大多已經完成,或者「在基督裏」傳給了信徒(3、10、12節;參7、14等節)。在保羅的著作中,「在基督裏」一語到處可見。第二章整章就是基於救贖是藉基督的死與復活這事實而發展。
第一章也有一段經節,以聖靈的工作為中心。聖靈標示信徒屬於基督,恰如一世紀的人在書卷或其他物品上蓋上蠟印作為印記一般(第13節)。聖靈也是一個保證(第14節,等於按金或分期付款的首期),證明神對信徒的擁有權。保羅進一步描述信徒與聖靈的關係,指出對別人態度惡劣,言語欠恰當會叫聖靈擔憂(四30)。聖靈具有我們所謂的感情,而決不是不具位格的一位,這件事實就是間接的證據。
以弗所書提到聖靈的經文最令人囑目之處,或許就在五章18節。保羅在這裏教導說,信徒不要醉酒,酒能使人放蕩,乃要被聖靈充滿──就是說要接受聖靈的控制。歌羅西書作出相似的勸誡:「把基督的道理豐豐富富的存在心裏」(西三16),取代了「被聖靈充滿」。假設兩處經節所教導的是同一的真理,我們可以得出這樣的結論:被聖靈充滿的信徒也就是順服主耶穌的人。

內容提要

1. 屬天的目標:基督的榮耀和元首身分(一1-14)

  整段譜成了「讚美詩」。保羅以自己的祈禱和讚頌來提醒讀者有關神所賜給信徒的一切祝福。這些福氣包括蒙揀選得以無瑕疵地生活在神的面前(第4節)。預定得到兒子的名分(第5節),以及藉著基督的死,過犯得以赦免。
但是保羅並不僅申述神的作為。他把許多字眼和詞句結合,指出神為何要如此行,祂的目標何在。為了將希臘文中「目標」一語解釋分明,各種譯本運用了許多不同的詞語如:「揀選」、「預定」、「所安排的」、「旨意」、「奧祕」、「美意」等(4-10節),或許最能表達其中意思的就是11和12節。
從這裏可以清楚看出,神拯救工作的最終目標不僅是信徒的幸福,也是藉著主耶穌基督來彰顯神的榮耀。賜下聖靈不單是保證信徒的安全感,可以說更是保證神在信徒身上的投資。

2. 為基督徒能夠實現神的目標和能力的禱告(一15-23)

  保羅在開始的一段經文呼求,但願信徒能將文內一切付諸實現。在這一段裏,耶穌的死亡、復活和升天,成為信徒現今的確據和能力的根基。

3. 逐步實現神的目標(二1至三13)

  第一步是基督為了救人免除罪和死亡而死(二1-10)。由於這事出於神的主動,並非人作主動,由於人按屬靈意義而言已經「死了」,不能作甚麼,所以得拯救只能依靠恩典。
第二步是人不僅與神和好,也要彼此和好(二11-18)。於是,保羅從個別的拯救轉移到救恩中集體的一面,這方面對以前與神毫無正式關係的外邦人,意義尤其顯得重大。這一段中的一個關鍵字是「和睦」(14、15、17節)。
第三步走出和好之外,指向猶太人與外邦人實際結合一起,成為一個「家裏的人」(二19-22)。神不僅將人們個別帶領歸向自己,也不是叫人們個別獨處,而是帶進一個新的團體,保羅使用政治和家庭的字眼來描述這個意念,信徒最終一起組成一個共同體,一個高舉神的活殿。
第四步將第三步加以擴大,神永恆的旨意遂藉著這個身體,就是教會,公諸於世(三1-13)。保羅運用聖經中「奧祕」的觀念,顯示教會如何將神的智慧向整個世界的人展示。信徒對於自己的得救和加入教會的原因,在此立即得到新的認知。自我中心觀念,和對教會的常規活動感到的厭倦從此消失,取而代之的是意義感和目標感。

這幾個步驟在第二次禱告中重作概述(三14-21)。

  一連串的呼求提升成另一首「讚美詩」。保羅深感敬畏,在書信裏所描述的一切,神竟可以憑著祂無窮盡的能力來完成。他盼望這一切在教會和在基督裏所成就的,會為神帶來極大的榮耀。

在教會裏實現神的目標的實際途徑(四1至六20)

  在保羅的思想中,教義和生活從不分開,在以弗所書中,此連結比一般更重要。信徒的生活態度,務求配得上神的目標。信徒「蒙召」不僅在求得救和贏得永遠的福樂,而是要投入作為整個身體的教會,好歸榮耀與神。第三章20至21節的祈禱由此得以實現。
實現神的目標的第一條途徑,是在教會中保持神所建立的合一。達成這目標的方法是認明合一的堅固基礎(「一主,一信」等;5-6節)。然後,信徒要明白在此合一中的多元性,緊記神將特殊才能賜給各人(7-8節)。這些才能是用來將個人和教會引向成熟之路。如此合一中的多元性,構成了實現神的目標的第二個途徑。基督徒的成熟有助教會每個成員互為肢體(第25節),以愛相連。
藉著個人生命的更新,是達成神的目標的第三條途徑(四17至五21)。保羅列舉信徒在歸主前的行為特徵,以強調他對信徒所期望的嶄新生活方式。但是,這種新生命不僅是對舊生命所產生的反應,而是根據主的教訓,學效主憑犧牲之愛所立下的榜樣(四20、21、32,五1、2)。摒棄過往生活和老我(實際上,保羅用的詞是「舊人」而不是一般所以為的「老性情」)。信徒應該穿上「新人」,按保羅在四章24節所指出,這新人是「照著神的形象造的」。這段經文以「乃要被聖靈充滿」的重要勸勉作為結語(五18)。
信徒在教會中促進神的目標的第四條途徑,是把新的品格表達在人際關係中。教會是合一還是破裂,就視乎信徒是否能遵照五章22節至六章9節所描述的去實行。五章21節中說明順服的基本原則,是以聖靈的完全管制為依據。
婚姻是彼此順服的第一個例子。妻子順服丈夫是表達她與整個教會一同順服主。丈夫愛妻子,也正如基督愛教會一樣。丈夫的愛沒被描寫為順服,但實際上,付出愛心的人,也付出了他的自由。耶穌為了愛教會,竟然不惜捨己(五25)。另外,夫妻之間的結合為一體,正是神在創世時的計劃(創二24,弗五31曾引述)。這種合一,表現於基督與教會之間所有的屬靈合一。
我們應該注意,這一連串的例子,跟新約其他地方所用的模式相似(例:西三18至四1;彼前三1-7)。緊接在婚姻範例之後,保羅轉向申論親子關係。兒女孝順雙親,作父親的要抑制自己的脾氣,不要作過度的反應(六1-4)。最後的範例是主僕關係。
信徒促進神的偉大目標的最後一條途徑,是依靠屬靈的裝備來從事屬靈的戰爭(六10-20)。保羅從舊約和當代的羅馬戰爭吸取意象,說明屬天的眼光是致勝的要素。其中包括以禱告依靠神(六18-20)。然後他說出自己在這方面正需要信徒的代求。

六、信的結尾(六21-24)

  信的結尾(六21-24)是勉勵語,以及解釋為何要差遣忠心的推基古送信。結尾的「恩惠」一詞,道盡了以弗所書的整個屬天過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