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埃及記

出埃及記是聖經中第二卷書,記載神將以色列民從埃及為奴之地拯救出來。舊約其他書卷,在歷史和神學上的重要性,都難與出埃及記相比。

  在歷史上來說,出埃及的事件,便是以色列立國的始源。身為亞伯拉罕後裔的十餘個支派,在西乃山變成一個由神管治的國家。出埃及記解釋了以色列人如何得以在神應許給亞伯拉罕的土地上定居,並為他們提供了宗教、政治和社交生活的基礎。

  在神學上,舊約和新約都經常提到出埃及記,神學家稱之為「出埃及的主題」。例如,在詩篇三十七篇,當大衛記念他的神,正是把以色列從埃及拯救出來的那一位神,他便重拾信心。先知耶利米將以色列未來的重聚,與他們的出埃及相比,指出將來的事件會顯出更大的神蹟(耶十六14、15)。在馬太福音二章13至15節,耶穌與父母從埃及回來,亦與出埃及的事件相連起來。神從埃及拯救以色列人,已被解釋為預表神釋放祂所有的子民──以色列和教會。故此,出埃及記的信息,是瞭解整部聖經有關神的拯救計劃的基礎。

  「出埃及」的英文名稱來自七十士譯本,那是在基督教出現之前,將舊約翻成希臘文的譯本。這個字表示「出路」或「離開」,所指到的便是將以色列從埃及拯救出來。這卷書的希伯來名稱的意思是「就是這些名字」,書中首幾個詞語便是雅各眾子的名字,他們在埃及與約瑟團聚。

作者

  按照傳統,出埃及記連同整個五經(聖經中首5卷書)都是由摩西寫成的。根據此觀點,出埃及記大概是在西乃山或是在那地發生連串事件不久後寫成。這項宣稱具有不少支持點:1.書中指出摩西至少在一卷書內記下神的話(出十七14,二十四4、7,三十四27、28)。根據申命記三十一章9節和24節,摩西將神的律法集成一卷書,再將它放在約櫃旁,作為對神的一個見證。

  2.不少舊約作者提及出埃及記某部分時,都稱之為「摩西律法」(王上二3;代下三十四14;尼八1,十三1)。至於新約,包括耶穌所作的見證,都稱摩西為作者(可七10,十二26;約一45,七19)。

  關於出埃及記的來源,亦有人提出不同的理論。某些學者相信幾乎整卷書都是摩西寫的。某位作者宣稱摩西是某沙漠不知名的族長,他甚至從未見過以色列人。某些評鑑學者認為,他們在書中找到以色列歷史不同時期的多種文獻,它們是在摩西死了多個世紀以後,由某位編者彙集成書的。另一些人則抽取某種文學形式,例如「摩西之歌」(出十五),來追溯它們的發展歷史。另一個說法提出,出埃及的故事是以語言的形式口傳了多個世代,然後才寫下來。

  雖然這些理論均是聖經學者提出的,他們卻否定了書內不斷肯定的一項事實:出埃及記是由摩西寫成。出埃及記有內證顯示,該卷書是由一位目擊證人所寫的。舉例說,只有這樣的人物,才會記得以琳有12股水泉和70棵棕樹(出十五27)。作者對埃及的宮廷生活、習慣和用語,表現出透徹的認識。建造會幕的某些材料,諸如造傢具用的皂莢木(出二十五10),和遮蓋外層的公羊皮(出二十五5),只能在埃及和西乃半島找到,巴勒斯坦並沒有這些東西。因此,這卷書的背景似乎是沙漠。

  摩西不僅蒙神託付去寫出埃及記,而且他亦有足夠的資格去寫。他「學了埃及人一切的學問,說話行事都有才能」(徒七22)。況且,他在米甸和西乃曠野所度過的40年,讓他對以色列人越過的地區之地形和荒野生活,有透徹的瞭解。出埃及的事件──從埃及人手中拯救以色列人出來和神頒佈律法──對於以色列的歷史是那麼重要,因此,摩西特別謹慎地保存這記錄,讓它能傳給後世。

寫作年代

  倘若我們接受傳統的觀點,認為出埃及記是由摩西所寫,那麼,這卷書的成書年代,便是摩西的時代。對於出埃及的日期,一般有兩個看法。

  後期這觀點認為逼迫以色列人的法老王是薛提一世(塞都斯,約主前1304-1290),在出埃及時的法老王是蘭塞二世(主前1290-1224)。由此,出埃及便應在主前1290年發生,征服迦南便始於主前1250年。支持這觀點的有兩個主要論據:(1)根據出埃及記一章11節,以色列人被迫在蘭塞建造積貨城;因此,那時在位統治的必然是蘭塞二世。不過,蘭塞城可能早已存在,只是名稱不同,其後蘭塞二世重修此城,重新將她命名。又或是,從前另有一位名叫蘭塞的君王,曾經下令建造此城。(2)考古學的證據顯示,大概在主前1250年,迦南曾經有人民流徙,並有廣泛地區被摧毀的痕跡。倘若所指的破壞是由約書亞率領希伯來人征戰時造成的,那麼,出埃及的時期便大概在主前1290年。然而,這種破壞亦很可能是由以色列士師時期那無政府狀態的社會混亂,或鄰邦的軍事行動所造成。

  早期這觀點指出,壓迫以色列人的法老王是杜得模西士三世(主前1504-1450),出埃及時期的法老王則是亞門諾斐斯二世(主前1450-1424)。因此,他們大約在主前1440年開始出埃及,在主前1400年開始征服迦南。支持這觀點的主要論據包括:(1)倘若所羅門王4年即主前966年,那麼,列王紀上六章1節提到的480年,便將出埃及定於主前1446年。(2)倘若耶弗他的時代是在主前1100,那麼,士師記十一章26節提到的300年,將征服時期定於主前1400年。(3)較後的日期不能為士師時期提供足夠的時間,大多數年代紀均指出士師時期持續了大約300至400年。根據聖經有關出埃及日期的資料,早期的觀點應較可取。

背景

  在出埃及記所涵蓋的時期裏,埃及所發生的事件,加深了我們對聖經記載的認識。出埃及記十二章40節記載以色列人住在埃及已有430年。那麼,雅各和家人在歌珊地定居的時間(創四十七4、11),約在主前1870年,正值埃及中期王國時期鼎盛的第十二朝代。在下一個世紀的轉接期間,接連出現兩個較弱的朝代。來自西亞的閃族,開始滲透埃及北部(或下埃及)。這些稱為許克所斯人的外來者,大約在主前1730年,以他們的王取代了當地的王朝。「不認識約瑟的」,正是這位「新王」(出一8)。由於他們也是外來人,他們自然會關注那些「又多又強盛」的以色列人(一9)。若遇上戰爭,以色列人可能「連合我們的仇敵(埃及人)攻擊我們」(一10)。因此,要對付以色列人,最簡單的方法就是要他們服苦役。許克所斯人的王便得以運用這股新的勞動力,去擴展當時下埃及的首都蘭塞城。

  直至約主前1580年,埃及人在亞模西士的率領下,才能驅逐許克所斯人,重建埃及家的王位。以色列人縱使服苦役,人口仍迅速增長;第十八代王朝的法老王繼續奴役他們,更下令將所有以色列的男嬰殺盡。摩西出生的時候(約主前1560),這道詔令仍然生效。建立這偉大帝國的杜得模西士一世(主前1539-1514),便是那朝代的第三位法老。

  杜得模西士一世的唯一合法繼承人,是他的女兒赫斯蘇特。她的丈夫取了杜得模西士二世這個名稱(主前1514-1504)。他死後,法老的另一後人繼承王位,當時只有10歲,稱為杜得模西士三世(主前1504-1450)。赫斯蘇特從這位年幼的統治者手中取得王權,治理國家達22年之久(主前1503-1482)。這樣一位意志堅強的婦女,當然會有膽量違反父親的命令,挽救一個希伯來嬰孩的生命,在底比斯的王宮中撫養他。

  在杜得模西士三世的加冕禮後,赫斯蘇特仍然執政,可能圖謀摩西登上王位,或至少在國中身居要職。當赫斯蘇特死後,杜得模西士三世大權在握,他很可能急於將摩西除掉。摩西殺了監工後,匆忙逃往曠野,正與上述歷史吻合。杜得模西士三世在主前1450年逝世,讓摩西有機可乘,以神的命令向法老亞門諾斐斯二世對峙:「容我的百姓去。」在吉薩的獅身人面像雙掌之間,有一條花崗岩的柱石,上面刻有一段有趣的銘文,記載和如司神曾答允將埃及的王位給予亞門諾斐斯二世的繼承人杜得模西士四世(主前1424-1417)。

  因此,杜得模西士四世很可能不是王位的合法繼承人。倘若真的如此,那麼,聖經記載法老的長子在第十個災禍中喪生,便得以證實了(出十二29)。

寫作目的和神學教導

  出埃及記的目的,是要指出神對亞伯拉罕的應許(創十五12-16),如何在主拯救亞伯拉罕的後裔──以色列人──脫離埃及人的奴役一事上,得以應驗。它亦解釋了逾越節的起源、以色列憑著與神立約而開始立國,並在西乃山頒佈律法。

  出埃及記所述的動人故事,是有關一位大能的神、宇宙的創造者,祂超越時間和空間的一切限制,為著一群無助的奴隸而介入歷史中。神擊敗了世上最大帝國的統治者,帶領祂那些被壓迫的百姓離開那地,重獲自由。出埃及記述說一個家庭,因著神的恩典,而增長成一個群體。並且透過神的約,一個國家得以確立,也藉著律法,國家得以穩定,與鄰邦分別開來。出埃及記講述一位不平凡的人,他以80年作好準備,在王宮和草原中各度過40年。摩西並不樂於作領袖,但他公然違抗法老,與神面對面交談,並且寫了希伯來聖經的1/4。

  出埃及記中的神尤為信實。祂作出應許,然後信守承諾。創世記十五章13至16節記載了一段令人驚訝的預言:「耶和華對亞伯蘭說:『你要的確知道,你的後裔必寄居別人的地,又服事那地的人;那地的人要苦待他們四百年。並且他們所要服事的那國,我要懲罰,後來他們必帶著許多財物從那裏出來……到了第四代,他們必回到此地。』」由於相信這個應許,約瑟「臨終的時候,提到以色列族將來要出埃及,並為自己的骸骨留下遺命」(來十一22)。

  這應許是出埃及記重點記述的救贖事件的背景。救贖可以界定為「脫離異族的管治,享受由此而來的自由」。它論及一位拯救者,以及祂為著施行拯救而作的事情。出埃及記充滿了救贖的詞彙。它提到神「記念」祂對希伯來列祖的應許(出二24,六5)。神「下來要救」以色列人(三8),或是「拯救」他們(十四30,十五2),從埃及「將他們領」出來(三10-12)。

  1.主是救贖者。在出埃及記六章1至8節,當神應允摩西的禱告,拯救祂的百姓時,祂採用「我」這個代名詞共18次,藉此強調發起這行動的是祂。亞伯拉罕的希伯來後裔主要是憑「伊勒」這個希伯來名稱認識神;在古代近東,「伊勒」是至高神明的一般稱號。但在出埃及中,以色列認識到神是耶和華。這是祂的名字,用以提醒人,祂是立約的神,祂親自眷顧祂的百姓。在出埃及記三章14節,神告訴摩西:「我是自有永有的」。有些學者認為這句話指出「耶和華」這個名字,來自希伯來文動詞的「是」。無論如何,在希伯來文化中,「名字」這個觀念是與「特性」同義。認識神的名字,就等於認識祂的特性。以色列人認識他們的神是自有永有,無論他們往哪裏去,祂都與他們同在,眷顧他們(出三12,三十三14-16)。

  2.救贖的原因,是基於神對以色列的列祖所作的應許。當神聽見以色列百姓的呻吟,祂「就記念他與亞伯拉罕、以撒、雅各所立的約」(出二24;參六5)。為了回應他們的需要,祂揀選了一位施行救贖的代表 ──就是老大不情願的摩西。摩西費盡脣舌來推搪,但神不接受他的藉口。摩西正是一個鮮明的例子,表明神如何裝備、加力和支持祂所揀選的僕人,使用他們來達成祂的計劃。

  3.救贖是基於神的恩典和愛(出十五13,二十6,三十四6、7)。救贖的目的是讓以色列和埃及人都能夠認識神(出六7,七5,八10,十四18)。耶和華所作的,讓所有牽涉其中的人,包括摩西、以色列人、法老和埃及人,都清楚知道惟獨祂是神。希伯來人對知識的理解,基本上不是憑藉理性,而是靠賴經驗。對神的作為,不是只在思想上同意,還要相信和順服。

  4.在出埃及的事件中,救贖是藉著神蹟達成(四21),那就是由神超自然地控制的自然過程。它們以不同方式來描述,如「神蹟奇事」(七3)、「重重地刑罰」(六6,七4)和「神的手段」(八19)。這些神蹟並非輕率的憤怒表現,卻是神有計劃的作為。其中一些神蹟證明摩西是奉神的差遣。那些神蹟性的災禍,證明神是至高無上的,因為每一個災禍都是直接向埃及的神明發出挑戰:阿西利斯神是河神,也橋神是蛙神,銳神是太陽神,亞化神是牛神。曠野中的神蹟證明神會滿足祂百姓的一切需要。

  5.在救贖的過程中,法老的惡行,正呈現了人類如何悖逆神的命令(出四21-23)。法老10次硬著心,而這10次都是神使他硬心,以致他決意違抗祂。

  6.逾越節標誌著買贖(出十二23-27,十五16)。它是以替代來拯救的明顯例子。當擊殺的使者看見門框和門楣上的血,他就越過。「救贖」這個詞語(出六6,十五13)意即「作為親屬的贖回者」,正如神在利未記二十五章25至37節所吩咐的(參得三12、13)。

  7.在出埃及中,以色列人接受神的救贖。神以他們為祂特別的百姓(出六6),他們不可再任意而行。即使在出埃及前,祂已承認他們的身分,祂告訴法老:「以色列是我的兒子,我的長子。我對你說過:容我的兒子去,好事奉我。」(四22、23)8.救贖的條件是服從。神在祂拯救以色列人脫離奴役的基礎上,頒佈十誡(二十1-17)和其餘的律法,讓他們遵守。百姓雖然立刻起誓遵從(出十九8,二十四3),但他們轉眼便不服從了(三十二8)。由於耶和華是聖潔的,祂希望祂的百姓也是聖潔,並且全心全意愛祂(三十四14),故此祂必須懲治罪惡。可是,基於祂的憐憫,祂又會寬恕。在以色列的歷史中,神多個世紀以來,透過先知,呼籲祂的百姓不要忘記祂如何領他們出埃及,並且悔改歸向祂(參彌六3、4)。忠心的人懷著感恩的心,回應摩西的「救贖之歌」(出十五;參啟十五3、4)。

內容提要

  出埃及記可以分成4部分,每部分都從不同方面描述神在主前十五世紀與以色列人的關係。

降臨的神:啟示(出一至六)

  出埃及記在開始時,敘述雅各的70名子孫,在饑荒期間前赴埃及與約瑟重聚(參創四十六至五十)。以色列人在歌珊安居樂業了一個世紀後,埃及出現一個新的朝代,當時的領袖對以色列人並不友善。為了制止希伯來人口的迅速增長,埃及人強迫他們服苦役,為法老建造積貨城。

  後來更要把剛出生的以色列男嬰殺死。然而,監管接生的婦人沒有依從這項命令,神稱許她們,並不表示神贊同她們說謊,而是因為她們敬畏和遵從神,過於聽從法老。不久,法老又頒下一道新的命令,要在尼羅河淹死所有以色列的男嬰。有一個特別的嬰孩,放在籃裏,因被法老的女兒發現了,而倖免於難,這嬰孩便是摩西。摩西的母親更被公主僱用來撫育她的親兒,摩西則成了公主的養子,在王宮中長大。

  長大成人的摩西,寧願認同他的希伯來親族,這全歸功於他敬虔的父母早年的教導(參來十一24-26)。他因為救了一個以色列人而逃往米甸──西乃半島東面邊緣,或阿卡巴灣北端的亞拉伯。摩西娶了葉忒羅(又名流珥)的女兒。流珥(「神的朋友」)大概是他的本名,葉忒羅(「卓越」)則是他的稱號。由於他稱為「米甸的祭司」(出二16),有些學者假設他是基尼人,以此為根據指出摩西接受了岳父的宗教,將它教導以色列人。聖經明言,摩西從神直接的啟示中,建立他的信仰。葉忒羅似乎是在看見神拯救以色列出埃及後,才開始相信以色列人的神(出十八10、11)。

  當以色列人將來的拯救者還在米甸,他們仍然遭受壓迫,在困苦中向神呼求(二23-25)。神作出回應,祂「來是要救他們」(三8),要為著以色列人而插手干預。祂在荊棘叢中向摩西顯現,承認自己就是應許列祖那「流奶與蜜」之地的神(三17)。摩西在他兄長亞倫的協助下,將會帶領以色列人往那地去。

  摩西得到神的同在,以及神蹟奇事的明證後,他帶同妻子西坡拉和兩個兒子前往埃及。在路上,主與他相見,並要將他殺死(四24)。這大概是希伯來人所說的,神以肉身的疾病擊打他。這位要去拯救神的百姓的摩西,忽略了立約的記號,忘記替他其中一名兒子行割禮(創十七14)。行了割禮的儀式後,摩西逐漸痊愈,繼續往埃及去,在西乃山遇見亞倫。以色列人對他們的熱誠接待,遠勝於法老,因為法老不肯尊重那差派摩西前來的神。法老不單不准以色列人到曠野向他們的神獻祭,更加重他們的苦役。百姓埋怨摩西,摩西便埋怨神。神再次向摩西顯現(出六),重新向他保證以色列將會在神的大能下獲得拯救。神的計劃未曾失敗──祂只是著手展開行動。

拯救的神:救贖(出七至十九)

  第七至十二章記載了神令埃及人受苦的十災。即使在降災之前,法老已心裏剛硬違抗神(七13)。每3個災分成3個循環進行。

  頭3災對埃及人和以色列人都構成影響;在最後6災以色列人則沒有受到波及。埃及的術士能夠照樣施行頭兩災;但當遭受第三災的打擊後,他們也承認:「這是神的手段。」(八19)在蠅災覆蓋全地後,法老提出了4項妥協方式的頭一項,然而,摩西一一拒絕了(八25-29,十8-11、24-29)。頭一災只令人討厭,但最後一災,卻是毀滅性的,並帶來沈重的痛苦。由於所有災害都是該區常見的,它們本身不算是神蹟。所指的神蹟,在於此現象會一直擴展,但卻準確地預言了它的開始和結束,而且它只限於埃及地的範圍。

  頭9災只令法老的心更加剛硬,所以神預備了最後的致命一擊──擊殺牲畜和埃及人的頭生。神提醒以色列人準備離開。為了逃避那滅命的使者,以色列人必須取無殘疾、一歲的公綿羊或山羊的血,塗在門框上。當他們吃逾越節的筵席,滅命的使者便開始巡行埃及地。法老在憤怒之餘,趕以色列人離開。這群奴隸終於重獲自由;以後每年都必須慶祝逾越節,永遠記念神的拯救。正如神所應許的,祂走在以色列人的前頭(人數約200萬,民一46),日間以雲柱、夜間以火柱引領。

  法老的心很快又剛硬起來,他立即派軍追趕。神用大風將水分開。這海的名稱在字面解作「蘆葦海」。它可能指任何淺水而足以讓蘆葦生長的海岸(參王上九26,那裏的紅海是指靠近以祿的阿卡巴灣)。無論所指的位置何在,神在那裏給予埃及人最後的一擊;拯救便徹底成功。

  摩西和以色列人以更新的信心,以及一首勝利和讚美的歌(出十四31至十五21)回應神。可惜,感恩不久便因著苦水(十五22-26)、缺乏肉、麵包(十六1-15)和水(十七1-7)而變成了怨言。神在每種情況下都供應他們的需要。祂亦讓他們戰勝亞瑪力人(十七8-16)。當以色列人趨近西乃山,摩西的家人在葉忒羅的陪同下與他重聚。葉忒羅如今承認自己對以色列神的信心,並且與領袖們一同吃飯、相交。他在返回米甸前,還協助摩西重新組織司法制度(出十八)。

  以色列人抵達那又稱為何烈山的西乃山(三1),預備朝見耶和華,祂實踐了祂對摩西的應許,拯救他們(三12)。耶和華與以色列立約,使他們成為祂的民,「作祭司的國度,為聖潔的國民」。他們立即回應:「凡耶和華所說的,我們都要遵行。」(十九5-8)

要求的神:指示(出二十至二十四)

  神救贖了百姓──直接的意思就「將他們從奴隸中買贖回來」,有權向他們提出要求。神在西乃山頒佈給以色列的誡命,並不是苛刻的要求,而是保護性的指引,顯明他們的感謝和服從(二十2、3)。

  在西乃山揭示的律法(或「妥拉」,即「指示」)包含了3部分:(1) 十誡(出二十)指人與神和其他人的關係。十誡是依據神的屬性制定,所以是永恆的,它們在列國的歷史中也是獨特的。(2)審判(出二十一至二十三)是作為神治的國家,用以管治人民的社會規則,在許多方面都與以色列鄰國的法典相似。(3)條例(出二十四至三十一)是管理宗教的禮儀。這一切律法,均是摩西在山上與神一起的時候,神向摩西頒佈的。

  十誡成為了以色列所有律法的基礎(二十1-17)。首5誡指出要尊敬神,後5誡則關乎要尊重鄰舍。最後一條誡命所涉及的,是人的思想和意圖,而不是特別的行動。它因此防備了前9條誡命所不包括在內的罪。百姓面對神的同在,都自然地戰兢不已,於是他們請求摩西代表他們(二十18-20)。

  記載在二十一至二十四章的審判,與主人和奴僕的關係(二十一1-11)、要處死的罪行(二十一12-17)、傷人或毀壞財物的賠償(二十一18至二十二15)、不同的人際關係(二十二16至二十三9),以及安息年和安息日、節期和奉獻初熟之物(二十三10-19)等有關。大部分的審判,都要到以色列在應許之地定居後才生效。同樣地,這部分的律法在作結時,亦嚴厲地警告不可悖逆和採納異教的方式。它同時包括了一個光明的應許:神會趕走以色列的仇敵,保護祂的百姓免於疾病,並賜他們昌盛,只要「你……照著我一切所說的去行」(二十三22)。

  出埃及記二十四章記述了神與以色列再次立約,摩西更用祭牲的血蓋印。神向百姓的領袖顯現,讓他們一睹祂的榮光,作為回應。接著,摩西再上山,領受刻上十誡的法版,以及有關會幕、設立祭司和敬拜的指示。

內住的神:相交(出二十五至四十)

  主告訴摩西,當祂救贖以色列人後,「我要以你們為我的百姓,我也要作你們的神」(六7)。摩西看見這奇妙的應許已應驗了,但還差一步。「又當為我造聖所,使我可以住在他們中間。」(二十五8)由於神已降臨拯救祂的百姓,又因著百姓承諾會滿足祂的要求,所以神可以居住在祂的百姓中。神要求人甘心樂意的奉獻,同時祂指示摩西建造會幕的詳細樣式和當中的陳設。亞倫和他的子孫將分別出來,在會幕中事奉。不同的祭,包括贖罪日的規定,亦一拼提出。神告訴摩西,祂已經揀選比撒列和亞何利亞伯建造會幕和雕刻各種傢具,並已將祂的靈充滿他們。

  與此同時,剛剛答允完全服從神的以色列人,對摩西在山上逗留40天之久,開始感到不耐煩。他們要求亞倫為他們製造一個偶像。亞倫在壓力下依從,鑄了一個代表著外邦神的金牛犢。

  他告訴他們:「以色列啊,這是領你出埃及地的神。」(出三十二4)耶和華將百姓拜偶像、狂歡作樂和不道德的行為告知摩西,並且明言祂的怒氣已足以將他們滅絕,然後祂再從摩西的後裔開始建立大國。摩西為以色列人求情,直至耶和華肯憐憫他門,他才下山責罰百姓。他一再求神赦免以色列,神亦以憐憫赦免他們可怕的罪行(三十四8-10)。

  神再次提出與百姓立約(三十四10)。摩西再用了40天的時間與耶和華一起,在石版上寫下誡命,以代替他看見金牛犢時所摔碎的那些法版。當他回到百姓那裏,他的臉因曾與神同在而發光,他必須用帕子蒙臉。

  如今以色列重獲神的恩寵,可以著手建造會幕。由於奉獻過於踴躍,以致摩西要制止百姓繼續奉獻。最後,一切準備妥當。摩西檢視了會幕,便在第一個月的第一日把會幕立起來,那時離第一個逾越節將近1年。祭司被膏成聖,燈燃點起來,也獻上首次燔祭。雲彩降下,耶和華的榮光充滿了會幕。神住在祂的百姓中,救贖的目的已經達成,出埃及記的記述亦告一段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