耶利米書

  耶利米書是舊約的先知書。依照中文聖經的編排,列在第二卷。

作者

  來自亞拿突的先知耶利米,就是本書卷的作者,對於這一點,很少人懷疑。然而本書有幾個部分,仍有疑問。第五十二章引發的爭論尤多。第三人稱的使用,不能成為否定本書卷作者是耶利米的理由。因為在同一段落中,第一人、第三人稱,甚至第二人稱,耶利米都有用到。如三十二章6、7節:「耶利米(第三人稱)說:『耶和華的話臨到我(第一人稱)說:『你叔叔沙龍的兒子哈拿篾必來見你(第二人稱)……』。」時間問題,是反對第五十二章是耶利米所寫的最有力論證。耶利米約在主前657年出生。以未米羅達釋放約雅斤,約在95年之後。五十二章33節更總括此後發生的事。此外,地點問題是另一個反對的論證。耶利米遷居埃及(四十三5-7),約雅斤卻住在巴比倫。何況耶利米的著作,到五十一章已作結,五十二章成了一則附錄。由於五十二章和列王紀下二十四章18節至二十五章30節平行,故推斷耶利米書和列王紀下其他平行的段落,可能也是他人代筆的。

  巴錄是耶利米的書記,二人的關係持續了很久。耶利米也給他勉勵的話(四十五5)。依照當時的習慣,書記有權用自己的措辭,寫下先知的信息;這並不否定神的默示。

  真實性聖經和經外無數的證據(例:但九;《傳道經》四十九;約瑟夫:《猶太古史》第十卷;他勒目之巴巴伯德拉),都證明了歷史上真有耶利米其人,這卷以他為名的書,大部分內容都是他寫的。同時代的聖經書卷,以及巴比倫、埃及、波斯等地保存的歷史文獻,都證明了耶利米書所記載的歷史事件是真實的。

  聖經的高等評鑑學家,試圖證實七十士譯本沒有記載的部分耶利米書,該部分就是不可信的。他們又以風格歧異(例:三十至三十三章),或字的拼法不同(例:二十七至二十九章),或語言學問題(例:十11是亞蘭文寫成,可能是個註釋)為理由,稱某些段落是後人加上的。他們又聲稱預言必在應驗之後才寫,所以他們把預言的日期,改在書內所顯示的時間之後。這些理由沒有一個足以推翻耶利米書的可信性。希伯來文的聖經,比七十士譯本備受重視。當時的猶大人已經常接觸亞蘭文(參但二至七;結四至七)。同一作者在不同情況為不同目的而寫的文章,也可以有不同的風格。神也可能默示巴錄,寫成本書的一部分。而預言在應驗之先寫成,對信徒來說更非難以置信。

七十士譯本的耶利米書

  我們要特別留意希臘文七十士譯本中的耶利米書。七十士譯本的翻譯,顯然不大準確。七十士譯本略掉了約2,300個希伯來字。第二十三章以後的錯譯、漏譯,以及次序上的混淆,顯示出混亂的情況。然而,今日通用的希伯來經文和七十士譯本的次序,在死海古卷中都有出現,證明兩者皆源遠流長。兩個版本都在文士的手下,經歷漫長歲月,受到一定程度的損毀。七十士譯本顯然更為遠離原本,但它卻提供了寶貴的資料,幫助解答一些經文方面的問題。

  上表所列的,是希伯來文聖經和七十士譯本異同之處。武加大拉丁譯本、英文的天主教杜愛譯本和欽定本、中文的和合本,以及現代所有語言通用的譯本,都是依照希伯來聖經的次序。

  七十士譯本約在主前二至三世紀才完成。

  七十士譯本最主要的變更,在於它以希伯來聖經的四十六至五十一章,取代了二十五章13節下至14節。這幾章重列為二十六至三十一章的經文,跟希伯來文的馬所拉抄本的次序,更有很多混淆變動之處。

  歷史和考古資料在約書亞攻佔應許地之前,亞拿突已是迦南人的一個村落。故此亞拿突之名,可能來自女神亞拿。當地人對亞拿神的膜拜十分盛行,這神專掌性愛和戰爭。從發掘出來無數的偶像,都證明了膜拜這女神的人,行為是何等墮落。但也有人認為亞拿突之名,是來自閃族語中「應允禱告」一詞。

  韋金馬斯頓探險隊1932至38年在拉吉發掘了21塊,作為信札之用的陶片。這些信札生動地描繪了耶利米書三十四章7節所載猶大的堡壘,只剩下拉吉和亞西加。其中幾封信都提到了「先知」,第十六封信仍保存了這位先知名字的最後一組字母:"-iah";寫信的人名叫何沙雅(耶四十二1,四十三2)。最後幾封信提到亞西加的烽火訊號已經停止了(亞西加失陷了。耶六1所提的「號旗」,可能是這些烽火)。他們所期待的埃及救兵,未能拯救拉吉和耶路撒冷。

  從特畢美森發掘到耶利米時代兩個陶瓶的把手,上面刻著「約雅斤家宰以利亞敬」的字樣。類似的把手,在伯示麥又找到了1個。約雅斤雖被擄到巴比倫,人民顯然還以他為真正的君王。

  他皇室的產業由一位家宰負責管理。

  耶路撒冷陷落後,尼布甲尼撒指派基大利為猶大省長(耶四十5-12)。他的印章於1935年在拉吉發掘出來。在拿士伯廢丘找到了雅撒尼亞的印章,屬耶利米的時代。耶利米書三十五章3節雖也提到這個名字,但這印章可能屬於列王紀下二十五章23節所提的雅撒尼亞。在拉吉又掘到了沙龍的印章。這印章可能是約西亞王的幼子所有,或拉吉信集中提到的沙龍,甚至可能是耶利米書在三十二章7節和三十五章4節提到的其中一個人。印上「瑪斯之子」的字樣,可能不是指其人的家系。此外,另一個希勒家的印章也同樣有「瑪斯之子」幾個字。這個印章也是來自耶利米的時代,故此可能屬於耶利米的父親,或當時的大祭司,也有可能另有其人。

  最可為證的發掘,是來自尼布甲尼撒時代巴比倫的伊施他爾門樓,一塊鑑定為主前585年的楔文坭版,把猶大地的王約雅斤,列為當地的俘虜之一。巴比倫的歷史,甚至記載一位名叫基納雅的人,負責照顧約雅斤5個兒子(參代上三17、18)。

  寫作年代耶利米書信息的時序,構成一個不能完全解決的困難。一部分的段落清楚寫明日期,給我們提供了有用的線索。但其餘部分的先後次序,卻不能確定。(參「耶利米書信息的時序」一表)。

寫作地點和收信人

  耶利米在亞拿突開始事奉後不久,遷到耶路撒冷。他一直住在那裏,直到主前584年,跟那些不順服的難民流浪到埃及為止。約雅斤被擄(主前597)之前,猶大的君王和人民是他信息的對象。後來信息的對象除了原來的人外,又加上了被擄到巴比倫的人(例:第二十九章)。遷居埃及後,當地的猶大人也是他傳講信息的對象 。

寫作目的

  神委任耶利米時,道出了祂的目的:「施行拔出、拆毀、毀壞、傾覆,又要建立、栽植」(耶一10)。開首4項指出,被神立在列邦列國之上的耶利米,要藉著對道德和屬靈罪惡的譴責,摧毀當時的宗教和社會結構。神無疑把埃及、亞述、巴比倫造成的毀壞,看作是實現耶利米所傳的真理。耶利米責備道德和宗教的惡行,呼籲人民順服神藉巴比倫所降的懲罰,以及宣告順服會帶來祝福,都是前後一致的信息。讀到西底家向耶利米求教時(三十八14),我們已經知道耶利米會說甚麼話。難民的領袖問及應否到埃及去時(四十二3),我們早已知道耶利米會怎樣回答。我們甚至能夠預知求問的人,會怎樣硬心拒絕神的信息。他們顯然只是希望知道神的旨意,卻沒有打算聽從。

  此外,耶利米書的目的,也包括了預見遙遠的未來,當新約取代舊約(三十一31-37),應許那些得著改變的人,不再犯罪,而是順服神,他們將可得著神所應許的千禧年。

內容提要

  雖然很多人都看不到耶利米書邏輯的次序,但細讀耶利米書,便能看出內容的分段。以下的大綱就是以此分段的。

  一、序言(第一章)

  二、從神而來對猶大人的譴責(二至二十五章)

  三、歷史──圍城前耶利米的表徵和苦難(二十六至二十九章)

  四、盼望之書(三十至三十三章)

  五、歷史──圍城後耶利米的表徵和苦難(三十四至四十五章)

  六、從神而來對外邦的譴責(四十六至五十一章)

  七、結語(第五十二章)

  先知以一連串詩體形式的宣講,責備耶路撒冷的罪惡,作為他事工的開始(二1至三5)。接下來的是一些類似的信息(部分是散文形式,至第四章止),然後以審判的詩作結(五至六章)。在聖殿門口的信息(七至十章),則引入對背約者的指摘(十一至十三章)。為旱災(十四章)和其他災難(第十五章)而寫的哀歌,與其他對於悲傷的表達,有很多相似之處。耶利米和其他先知一樣,善用實例去教訓人。除了變壞了的麻布腰帶(第十三章)、打碎的瓦瓶(十九,二十,二十八章)、無花果(第二十四章)、軛和繩子(二十七,二十八章)等實物例證外,尚有藉別人(第三十五章)和先知自己的獨身(十六2、3)、不入喪家(5-7節)、不參加宴樂(8、9節)等為例。這都幫助他闡明和強調他的信息。

  耶利米宣告信息的地點,也對他的信息有畫龍點睛之效。他在君王出入的城門口,宣揚審判的火,將要從這門口進入(十七19、27,三十九3)。他去到窯匠家中(第十八章),又去到欣嫩子谷和陀斐特(又稱「殺戮谷」;第十九章)。

  一章8節暗示耶利米要受逼迫,又在一章19節預言這事。 這逼迫首先來自家鄉(十一19-23),連他的親人也反對他(十二6)。公開的反對,使他被毆、上枷(二十2、3)。耶利米其實寧願保持緘默,因為開口便要受苦(二十9);但神的話卻如火在他的骨中,使他不能閉口不言。結果他受盡朋友的非難、嘲笑、恐嚇、指摘,甚至生命也有危險(二十7-18)。耶利米所以能夠在祭司、先知、人民手下大難不死,全靠幾位忠實的朋友(二十六8-24)。他的預言逐漸成就,人們對他的憎恨也隨之上升。他被誣告、痛打後,又囚在牢房多天(三十七14-17)。在衛兵的院子內歇了幾天後(三十七21),領袖又再嘩然要求把他殺死(三十八4)。他們把他丟在乾了的蓄水池中,使他陷在淤泥中(三十八6)。他被拯救,逃過一死,但仍監禁在衛兵的院子(三十八28)。他的著作被割破、焚燒(三十六23),他所說的話遭人否定、拒絕(四十三1-7,四十四16)。

  盼望之書不是沒有審判的話(三十二28-35),在耶利米書其他地方,也不是沒有光明(三11-18,十六14-16,二十三1-8,二十九10-14)。但在這幽暗的書卷之中,這4章(三十至三十三章)依然帶來了令人欣悅的安慰。盼望的高峰是預言那新約(三十一31-40),這也是新約聖經引用耶利米書最長的段落(來八8-12)。耶利米書也有描述摩西律法和聖禮的結束(例:三16),以及那新約的永恆(三十二40,三十三19-26)。

  至於耶利米在主前594至589年之間的言行,我們所知不多。西底家的顧問計劃和鄰邦聯盟,共同密謀擺脫巴比倫的重軛。他們的陰謀可能已被人(也許是以東)向巴比倫告發。巴比倫大軍壓境時,西底家向耶利米尋求充滿盼望的預言,卻一無所得。

  利甲族人忠於拿細耳人的願之事(第三十五章),發生在約雅敬年間。然而在被圍之時,這事件卻是極佳的實例。利甲族人順從了人的誡命;猶大人卻拒絕了神的誡命。利甲族人因此蒙福(三十五18、19),猶大卻因此受到審判(15、17節)。耶利米宣稱,拒絕神藉先知傳達的信息,必招致毀滅(第15節)。約雅敬王以輕蔑的態度對待先知的書卷(第三十六章),活生生地證實了先知的話。

  西底家王在耶利米書三十七章另一次的詢問,把焦點集中在圍城上(不依時序的三十五、三十六章,是加插的例證)。耶利米書三十七章11節,把時間推到尼布甲尼撒王暫時解圍,引兵把法老合弗拉的軍隊逐回埃及的時候。趁著局勢稍緩,耶利米出發到亞拿突或附近地方,參加一個家族會議,解決一些產業問題。第三十二章6至15節提及的地業,可能也在討論的範圍內。然而就在離城之時,耶利米卻以投降巴比倫的罪名被捕。

  他被囚在牢房中,直至他得到西底家王的善待。

  西底家的官員有充足的理由,控告他煽動叛亂;耶利米曾宣告應當投降巴比倫(二十一9,三十八2)。叛國是死罪,他們對耶利米的判決也是這樣(三十八4、5)。在當時充滿暴力的環境,官長也選擇了殘忍的方法處決耶利米:把他丟在一個淤泥坑中,讓他在那裏餓死,也在那裏埋葬。古實人以伯米勒同情耶利米的處境,勸王放他出來。然而一貫不改、關乎審判的預言,又再次從耶利米的口中發出。他對王的信息,有一句反映了他剛經歷的處境:「你的腳陷入淤泥中……」(三十八22)。

  耶利米書三十九章1節至四十三章7節,記載了從耶路撒冷淪陷到逃亡埃及的史實。所記的歷史包括了耶利米獲釋(第三十九章)、基大利的任命和被弒(四十,四十一章)、神警告他們不可到埃及去(第四十二章)、人民頑梗地悖逆(四十三1-7)。

  耶利米最後的話寫在第四十四章。聽見耶利米信息的,是從埃及各地,遠達巴忒羅而來,那些拜偶像的猶大人(四十四4-6)。耶利米重複昔日先知的勸誡,要他們離棄假神,歸向耶和華,卻徒勞無功(四十四15、16)。

  對巴錄的信息(第四十五章),約在主前605年寫成,放在這裏作為本書主要部分的結語。這主要部分以「拆毀」、「拔出」開始(一10),在此也以相同的希伯來動詞作結(四十五4)。

  巴錄若有意在猶大王廷,像他兄弟西萊雅(五十一59)般爭取高位,耶利米的忠告是:這是徒勞無用的。正如前面各章所說,災禍必然來臨。

  四十六章1節引入了從神而來對列國的譴責(四十六至五十一章)。這些預言和以賽亞書第十三至二十三章、以西結書二十五至三十二章、阿摩司書一章3節至二章16節一樣,是一個獨特的分段。「論及列國的預言」一表列明了各先知責備外邦列國的預言中,可互相對照的經文。

  在這些論到列國的預言中,部分記載了日期。證明這些默示,是耶利米在他不同時期的事工中發表的。耶利米書只是把這些預言集合起來而已。

  論埃及的預言,以詩體的描述開始,生動地描繪了埃及佔領迦基米施,不久便被驅逐(主前605;四十六1-12)。第二首詩歌(四十六13-26)所述的,可能是主前601年法老尼哥在邊界阻止尼布甲尼撒的一役,也可能是主前588年合弗拉不能為西底家解圍的那一戰。但最有可能的,是預言主前568年尼布甲尼撒乘埃及衰弱,進侵佔領。那一次正如預言所說,尼布甲尼撒設立了審判的寶座(四十三10),判決所有叛徒死刑;其中也包括了參與反巴比倫陰謀的猶大人。論埃及的預言,重複了盼望之書一部分(四十六27、28;參三十10、11)。

  論以東、亞拉伯、腓尼基諸城(推羅、西頓)和亞捫的信息,主要是譴責人們的驕傲、殘忍、拜偶像。論以攔的詩歌(約在主前597發表)是耶利米書獨有的。以攔人住在巴比倫以東,和以色列鮮有接觸機會。其他先知都沒有宣告對這民族的審判。耶利米預言以攔要遭受災難,但最後得以復興。以西結把以攔列為陰間的居民之一(三十二24)。

  最後一項的審判,證明先知不偏不倚的態度。耶利米的信息,使他得到巴比倫人的厚待。巴比倫人殘忍地處置其他猶大人,卻尊重、善待耶利米。然而當神責備巴比倫的話臨到,耶利米也不顧自己的安全,公開把它宣告。從前,他也是這樣,明知緘默是自保之道,但他不顧一切,宣告責罰埃及的信息。

  「耶利米的話」在第五十一章終結了(第64節)。

  耶利米從前的預言,有部分記在第三十九章的歷史事件中,又在第五十二章複述了(參王下二十五;代下三十六)。耶利米書的編者,顯然有意記述耶利米預言應驗的歷史證據,作為高潮,結束全書。然而他也記敘了其他地方沒有敘述的一些事實。

教導

國家犯罪,帶來全國的懲罰

  沒有真理,比這個說得更清楚了。外邦和以色列同在審判之下,因為神不單是猶大人的神。

神審判國家時,並沒有忽略個人

  神在每一個人面前,擺明了生和死的路(二十一8),又勸告每一個人揀選生命(二十七13:「為何要……死亡……呢?」)。

  耶利米用古實人的膚色和豹子的斑點,描繪人性的墮落(十三23)。人墮落程度之深,是無法測度的(十七9、10)。人甚至喜愛虛假(五30、31)。但神應許改變那些願意呼求祂的人(三十三3),賜給他們「新心」(二十四7,三十二38-41)。新心是新約最高的應許(三十一33-35)。成就這項拯救工作的彌賽亞,稱為耶和華我們的義、王、公義的苗裔、大衛的苗裔(二十三5、6,三十三15、16)。

接受這救恩的人,將會組成一個新的國度

  經過好像產難般的災難以後(三十6、7),猶大人將要明白他們的彌賽亞真正的身分。他們以哀哭悔改的心相信、接受祂時,便得潔淨(三十三8)。全能的神(三十二27)要從萬國把他們召回(第37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