猶大書

作者

  這卷福音書在結尾告訴我們,它是由「耶穌所愛的那門徒」寫的(約二十一20、24),但可惜的是,此書其他地方卻沒有告訴我們這位門徒是誰。有證據顯示,此人極可能是那位主所摯愛的門徒──使徒約翰。按照我們從其他福音書所得的資料,此人出現的場合,正是我們預期約翰會出現的場合。

  這卷福音書的作者,對耶穌時代的猶太人和巴勒斯坦表現得有很深的認識。他很熟悉猶太人對彌賽亞的盼望(例:約一20、21,四25,七40-42,十二34),瞭解猶太人和撒瑪利亞人之間的敵意(四9),以及法利賽人對「百姓」的鄙視(七49)。他認識到宗教學派的重要(七15)。他知道守安息日的方式,亦明白到可以不顧安息日的規則,在第八天行割禮(七22、23)。對於廣泛的猶太觀念和習俗,這卷福音書都能以肯定的筆觸揮灑自如。 在描述地形時,也出現相同的情況。作者提及很多地方,他所採用的地名,似乎全都正確無誤。他提到迦拿,是我們從未在任何較早期的文獻中聽聞過的一條村落,意味著這資料幾乎肯定是來自一個真正認識該地方的人。他相當精確地指出伯大尼的位置,是離耶路撒冷約15史達第(即約2哩,十一18)。他數次提及耶路撒冷內或附近的地方,例如畢士大(五2)、西羅亞(九7)和汲淪溪(十八1)。當然,這並不排除作者是與約翰同時代的另一人,但若作者是後期的人,在遠離巴勒斯坦的地方寫作這卷書,卻不大可能。正如威斯科特在十九世紀末所主張,從我們擁有的證據顯示,約翰福音的作者是耶穌時代巴勒斯坦的一名猶太人。

  對於許多研究者來說,約翰福音似乎常標誌著一名見證者的記錄。例如,耶穌在「庫房」教訓人(八20),這一點似不太重要,即使不提及它,也可輕易帶出整個事件。它好像是某人的回憶,在他寫書的時候,他的腦海便呈現了當時的情景。當婦人打破香膏瓶,屋就滿了香氣(十二3);這對敘述沒有重大影響,卻是在場人士會記起的一項細節。作者亦指出,那些餵飽了群眾的麵包,是用麥子造的(六9);耶穌的裏衣沒有縫兒,是上下一片織成的(十九23)。他告訴我們,用來迎接耶穌的樹枝,是棕樹枝(十二13);當猶大出去的時候,已是夜間(十三30)。在整卷福音書都可找到類似的例子,若認為它們只是試圖營造逼真的氣氛,似乎並不合理。它們看來是顯示作者所寫的,正是自己曾親身經歷的事件。

  初期教會似乎毫無疑問地接納了約翰是本書的作者。愛任紐、亞歷山太的革利免去及特土良,均視這位使徒為作者。首先以約翰福音這書名引述此書的,是安提阿的提阿非羅,時約主後180年。

  那些反對約翰為作者的人,所強調的是這卷福音書與符類福音之間的差異。其論點是,倘若耶穌是馬太、馬可和路加所描述的那位基督,祂不可能像第四卷福音書的那位基督一樣。這是一個完全主觀的論據,忽略不同的人對任何偉大的人物均會有不同的觀點。多個世紀以來,教會所持的意見是:耶穌的偉大,足以為兩幅畫像提供靈感。換句話說,我們沒有理由去堅持,頭3位福音書的作者,已將有關耶穌的所有事告訴我們。若說約翰只是從另一個角度,將耶穌的生平和教訓告訴我們,並沒有矛盾的。雖然我們未能排除所有的疑點,以證實使徒約翰便是本書的作者,但我們卻能夠說,持這觀點比任何別的看法更合理。

寫作年代、來源和目的

  保守派和自由派一樣,均慣常地將這卷書的寫作年代,定於一世紀末或二世紀初。有些自由學派將它定在二世紀,但這並不普遍。引人注目的是,他們竟然可以達成相當一致的意見。這卷福音書的來源被視為是建基於符類福音的,這意味著它的成書年代必在符類福音之後。而且,一般人往往力言在約翰福音中,蘊藏著非常成熟的神學思想,故必須有充分時間發展。不過,第一個論點在近代已被廣泛摒棄了。約翰福音中的許多資料,在其他3卷福音書內都找不到平行經文,反而在其他3卷福音書中有許多資料,約翰可能在使用之前早已知道了;所以,要堅持在這位作者寫這卷書之前,已經有別的福音書,甚至他已經讀過它們,實在非常困難。它們彼此之間相近之處,似乎以共同使用口述傳統,為較佳的解釋。

  那從神學發展而得的論點,也不見得較為有力。即使這卷福音書的神學是深奧的,也不必要等到一世紀末,它才可以面世。羅馬書的神學亦很深奧,我們卻沒有理由將它的寫作年代定於主後50年之後。若以發展為理由,也不必將約翰福音置於羅馬書之後。以神學發展來推斷本書的寫作年代,並不可靠,因為發展通常是以不平均的速律進行;即使我們同意在這卷著作中有較成熟的神學,我們也無法知道,它的神學發展是以甚麼速度進行。

  其他支持較後寫作年代的論點,亦不能令人信服。例如,有人力言此福音書中所預設的教會制度,對於使徒約翰的時期來說是過早了;約翰福音第三和第六章的聖禮制度,需要時間去發展。然而,約翰沒有提及任何聖禮。誠然,許多學者認為這幾章是關於洗禮和主餐的,但事實上,約翰從沒提及這兩者。

  由於傳統的論點已經一一破滅,對於近代不少人提出,約翰福音必然是在主後70年耶路撒冷失陷之前寫成的,當然不足為奇。倘若它是在此事之後才完成,為何約翰完全沒有提及它?他所採用的一些語言,亦顯示出它是較早期的作品。例如,在五章2節,他是以現在式(不是過去式)的時態來說有一個池子叫畢士大。再者,他經常稱十二門徒為耶穌的門徒或「祂」的門徒,或諸如此類。後期的基督徒慣常稱他們為「那些」門徒,因為他們認為已沒有需要指明是誰的門徒了。但在早期,當基督徒與拉比們接觸(每位拉比都有自己的門徒),便要指明所談及的是哪些門徒。約翰沒有提及任何一卷符類福音,這一點也很重要。最簡單的解釋便是他從來沒有見過它們,它們仍未曾廣泛流傳。

  這當中沒有任何一點,可以幫助我們精確地肯定這卷福音書的寫作年代。但這些證據是有力的,指向一個較早的寫作年代(主後70之前)。

  作者是使徒約翰。可是,作品中有證據顯示作者曾經接觸過希臘思想,例如,在第一章提到基督是「道」,並將「拉比」這些字翻譯出來(一38)。幾乎所有人都認為,這種因素驅使我們相信這份作品是發源於希臘文化的中心,傳統上都贊同它就是以弗所。在二世紀末之前,愛任紐在其著述中指出,約翰是在以弗所的期間,寫作這卷福音書的。

  某些學者指出約翰福音與《所羅門頌歌》相同之處,他們認為《所羅門頌歌》是來自敘利亞。由於它與二世紀初安提阿主教伊格那丟的用語相近,於是有人以此來支持約翰是在敘利亞寫成此書,可能就在安提阿。另一些人則認為埃及才是著書地點,因為這卷福音書最古老的手稿是在那裏發現。我們沒有確實的證據,只有各種可能性。最為人所接受的,是愛任紐所提出的,視以弗所為著書地點。

  書中沒有確實指出本書想達致的目標。從二十章31節,我們知道作者寫這卷書,是期望讀者能相信耶穌是彌賽亞、是神的兒子;這種信心可以為他們帶來生命。那麼,這卷福音書便有一個佈道性的目標。可是,它所指的「相信」,可能意味著「繼續相信」、「堅持信心」,卻不是「開始相信」。換言之,此書一開始,便可能意味著要在信心上建立信徒。但我們也許不應將這兩個目標劃分得太清楚,兩者都可能是本書期望達致的目的。

背景

  這卷福音書有幾個可能的背景。書中對希臘思想的興趣十分明顯,這卷著作有時亦稱為希臘人的福音。提出這背景的人建議,我們應該翻看希臘的著作,也許是希臘的哲學家或亞歷山太的斐羅的作品,來找出正確的背景,去理解約翰所寫的是甚麼。這個取向可以從布特曼的作品中看到,他特別想到諾斯底主義。其實,對於布特曼來說,這卷福音書的其中一個來源是講道;這講道的內容,是取自非基督教的諾斯底派。雖然很少人會接納布特曼的建議,但近代不少釋經學者,確實分辨出某些形式的諾斯底主義,是約翰福音的背景。 這些觀點雖然是經過深思熟慮才提出,但仍得面對相當多的反駁。其中一個是,儘管某些學者充滿信心地堅持,但從沒有資料指出諾斯底主義是早於基督教出現的。在歷史中,諾斯底派是基督教的異端,理所當然地,必須先有基督教信仰,才可能會有基督教異端的出現。另一個反駁是,這兩個系統之間,有著基本的差異。諾斯底主義所關注的是知識(其名稱便是來自希臘文,意即「知識」),它的「救贖者」是從天上而來擁有「知識」的那位。可是,約翰並不贊同人是藉著知識而得救的。那位救贖者乃是要來除去世上的罪(一29)。諾斯底主義告訴人掙扎向上的途徑;基督教則提出,一位從天上降臨的救主,將人提升起來。我們看不見任何一種形式的諾斯底主義,可作為督教的重要背景。

  尤具意義的,是約翰所反映閃系文化的背景。猶太人和基督教同樣接納為聖經的舊約,在這裏尤其重要。它一直隱藏在約翰的句子背後,如果要明白約翰福音,就必須仔細研究它。約翰所認識和喜愛的,顯然就是從希伯來文舊約翻成希臘文的七十士譯本。我們可以一次又一次地指出,約翰的話背後,隱藏著七十士譯本的痕跡。

  我們從死海附近的昆蘭,獲得近代一項重要的發現。在這地區的洞穴中出土的古卷,有些與約翰福音有著密切的關係。事實上,關於古卷的其中一個有趣史實,就是與新約任何一部分相比,它們與約翰福音有較多相似之處;假如約翰福音是在後期和遠離巴勒斯坦寫成的,這個事實便很難解釋了。這些與昆蘭著作相近之處,必須細心檢視,因為常會有語言近似,但思想卻迥異的情況。例如,兩者都採用「真理的靈」這不尋常的表達。但約翰所指的,是三位一體中的一個位格;古卷則談到「真理的靈」和「錯謬的靈」在人的靈魂中鬥爭。兩者的關連是真實的,然而約翰的思想明顯不是憑藉古卷而來。死海古卷的貢獻,是在於提供更多證據,讓我們知道這卷福音書基本上是屬於巴勒斯坦地的,也必須以一世紀的巴勒斯坦作為背景去理解。

  亦有人提出其他的背景,例如希耳米作品。這是獻給「至大至高的希耳米」(埃及妥特神的別名)的一套作品。它們確實與約翰福音有點相近,但與那些植根於巴勒斯坦的著作比較,它們相近之處仍是甚少。我們很難認真地接納這項意見。約翰福音基本上是出於巴勒斯坦的。

寫作目的和神學教導

  作者告訴我們,耶穌還行了許多「神蹟」,沒有記載下來,但「記這些事要叫你們信耶穌是基督,是神的兒子,並且叫你們信了他,就可以因他的名得生命」(約二十31)。約翰寫這卷書,是要指出耶穌是彌賽亞。但他寫的時候,不是單要傳達有趣的資料,他期望讀者聽到這些知識時,會對他們的信仰發出挑戰:當他們相信,他們就得著生命。約翰試圖引領人歸信基督;他懷著傳福音的目的。但這不全是他要做的,因為他的話對信徒同樣具有意義。信徒對耶穌抱有正確的知識,以致可以繼續相信,是很重要的。約翰不會忽略要建立具有信心的信徒。可是,按照他的話,他的基本目標是傳福音。 因此,這卷福音書的主要神學教導,就是神已經差派祂的彌賽亞──耶穌。祂是神獨一的兒子,祂來是要帶來生命(三16)。雖然耶穌告訴井旁的婦人,祂是彌賽亞,但很少以這確切的字眼說出來。避免使用這個字眼,很可能是因為一般猶太人已賦予它政治上的含義。他們尋找一位能與羅馬人爭戰的彌賽亞。祂將會擊敗羅馬人,建立一個強大而遍及世界的帝國,首都便是耶路撒冷。耶穌所要達到的,完全不是這些,所以祂避免使用可能帶來這種印象的詞句,這是很重要的。縱然約翰避免運用這個帶有傳統彌賽亞意義的詞彙,但他毫不隱瞞地指出耶穌是神所揀選的那一位。他一次又一次地描寫耶穌履行了彌賽亞的職責。例如,在第六章的長篇講論中,我們明白到耶穌是從天上降下來的糧,這正應驗了當彌賽亞來臨,祂會重新降下嗎哪;當祂使那瞎眼的人回復視力(第九章),我們看見彌賽亞另一項作為(賽三十五5)。

  約翰福音除了展示耶穌的偉大外,同時將祂的卑微教導我們。

  在約翰的教導中,有一條持續卻不牽強的脈絡,就是耶穌在一切事上都倚靠父神。耶穌說,離開了父,祂不能做甚麼(約五30)。祂真正的食物,就是遵行父的旨意(四34);祂透過父而活(六57);那是父將祂的門徒賜給祂(六37、44,十七6);那是父給祂作見證(五32、37)。約翰堅稱,耶穌從來沒有脫離父。從耶穌的使命中,約翰看見父的目的得以實踐。

內容提要

序言

  約翰以一段序詞作為開始(一1-18),不像其他福音書所寫的。在序詞中,他指出耶穌是「道」,這個詞與希臘和希伯來思想都有關。約翰用這個詞傳遞的思想,就是父透過耶穌表達祂的心思。約翰論到道就是神(一1),他看見耶穌在創造中擔當主要的工作(一3-5),繼而由施洗約翰為祂作見證(一6-8),再提及道來到這個世界(一9-14),最後以一段強調道的偉大的話作結(一15-18)。在這段序詞中,他扼要地介紹了一些重要的主題,然後在整卷福音書中再加以發揮。它是整卷書一段莊嚴的引言。

  接著是耶穌的公開事奉(一19-51)。施洗約翰的工作是在耶穌之前的,所以,作者先將施洗約翰為耶穌所作的見證告訴我們。見證是他其中一個重要的觀念,這見證是施洗約翰在這卷福音書中的全部工作。我們從這個見證,轉移到另一件事上,就是第一批門徒來到耶穌面前。我們從這裏略知安得烈和彼得如何前來認識主。我們亦讀到腓力和拿但業,這在其他福音書中很少或甚至沒有提及。

神蹟和講道

  這卷福音書以非常獨特的方式來描述耶穌的公開事奉。約翰以很長的篇幅(二1至十二50),來講論耶穌行過的數個神蹟,記載中穿插著一系列的講道。這些講道有時是向一群人發出,有時只與個別的人談論。有些學者將這一部分稱為神蹟之書,藉此強調那7個神蹟的重要性。對約翰而言,它們不單是神蹟,還包含重要的意義。

  頭一個神蹟發生在加利利迦拿的一個婚宴中:將水變為酒(二1-11)。事件中的水,與猶太人的潔淨禮儀有關(二6),而這事蹟肯定是要教導我們,耶穌能改變生命。祂將律法的水,變為福音的酒。因著這個「神蹟」,祂的門徒「就信他了」(二11)。約翰繼續講到耶穌如何上耶路撒冷,將作買賣的人趕出聖殿。他們正在售賣供獻祭用的祭牲,並兌換銀錢。但他們的生意是在外邦人的院中進行,這是聖殿中唯一可供外邦人前來默想和祈禱的地方。

  第一篇講道是關於重生(三1-21)。耶穌與法利賽人的領袖尼哥底母討論,人若要進入天國,便需要徹底重生。耶穌所談及的,是從神的更新,不是人的某種改革。這事之後,是約翰的一些門徒,與一個猶太人就潔淨的問題起了爭論,進而開啟了進一步有關耶穌的教導。

  第二篇講道,是耶穌在井旁遇見一個撒瑪利亞婦人,他們之間有一段十分冗長的對話(四1-42)。它引發出「生命之水」──這詞在這一章聖經中並沒有透徹解釋,但其後我們可以看出它是指聖靈的工作(七39)。這又引到第二個神蹟,就是醫治一名大臣的兒子(四46-54)。當中值得注意的,是耶穌在遙遠的地方外進行醫治。

  第三個神蹟發生在畢士大池旁,耶穌醫治了一名癱子(五1-18)。這個人花了多年時間,等待在水攪動時得著醫治。耶穌吩咐他起來行走,他真的能起來了。由於這個神蹟是在安息日進行,法利賽人便大加反對,於是帶出耶穌第三篇有關神的兒子的講道(五19-47)。其中強調了耶穌與父神之間的密切關係,也提及祂在審判中的地位。同時,它也強調了為耶穌所作不同種類的見證,從而指出接受祂為神的兒子,是何等合理。

  約翰記載的第四個神蹟,是唯一(除了耶穌復活之外)可以從4卷福音書中都找得到的神蹟,那就是讓五千人吃飽(六1-15)。接著,就是耶穌在水面行走(六16-21)。這應該算為第五個神蹟(縱然有些學者並不同意;假如他們是正確的話,那便只有6個神蹟了)。然後是第四篇講道,是關於生命之糧的偉大講章(六22-59)。耶穌就是生命之糧,祂將它賜給人。這裏提到吃祂的肉和飲祂的血(六50-58),是指祂的死。有些人認為這句話是指聖餐,可是,耶穌為何以這種方式提出這個仍未存在的聖禮,卻令人難以明白。而且,在同一篇講道中,其主旨是要人相信祂(例:35、47節)。將耶穌的意思,理解為人必須相信祂就是將會為他們死的那一位,似乎最為恰當。

  跟著的部分,詳述在眾人逐漸離棄主時,彼得肯定自己的忠心(六67-71)。然後我們來到第五篇講道,是關於賜生命的靈(七1-52)。當約翰告訴我們,由於耶穌尚未得榮耀,所以那時還未賜下聖靈(七39),他本身已提供了重要的解釋。他認為聖靈的完備工作,是有賴基督在祂的死和復活中,完成祂的工作。

  第六篇講道談及世界的光(八12-59)。耶穌在這方面的位格和事工,從第六個神蹟中戲劇化地表露出來。那是醫治一名生來瞎眼的人(九1-41)。文中生動地描述那個蒙醫治的人,對那些意欲貶抑耶穌的法利賽人所發的一段尖銳的答辯。

  在所有關於耶穌與祂百姓之關係的例子中,最美麗的一則便蘊藏在第七篇講道裏。其中祂提到自己是好牧人(十1-41)。羊群完全倚賴牠們的牧人,這是明顯的道理;然而,耶穌卻另有意思。地上的牧人要滿足羊群的需要,但耶穌為著祂的羊,甚至捨棄自己的生命。

  最後一個神蹟,是令已死去4天的拉撒路復活(十一1-44)。

  這事件生動地帶出耶穌勝過死亡的能力,祂亦隨時預備將生命賜予人。耶穌提到「復活在我,生命也在我」(十一25);死亡不能擊敗祂。祂將生命帶給死去的人──無論是屬靈上或肉身上的死亡。約翰進而記載了人對這個神蹟的反應;有些人信了耶穌,有些卻反對祂(十一45-57)。其中包括了大祭司該亞法一句發人深省的話,就是「獨不想一個人替百姓死,免得通國滅亡」這句話(十一50-52)。該亞法是以政治家嘲諷的口脗發言(寧願一個人死去,即使祂是無辜的,總比全國惹麻煩為佳)。但約翰從這些字句看到更深一層的意義,那就是耶穌的死會為許多人帶來救恩。

  約翰以耶穌在伯大尼受一名婦人所膏、祂光榮進入耶路撒冷、一些希臘人進見耶穌,以及他最後的撮要(第十二章),來總結他對耶穌公開事奉的記述。他引用先知的話,來指出為何有些人不相信耶穌。在耶穌所行的一切事上,他清楚地辨明神的目的。

  最後晚餐這卷福音書所記述耶穌被釘十架前的晚上,在樓房發生的事情,是四卷福音書中最豐富的一卷。奇怪的是,約翰完全沒有提及聖餐的設立,這是難以圓滿解釋的。然而,他告訴我們,耶穌如何為門徒洗腳(十三1-17),這個行動,正是那即將在十架上顯示出來的謙卑服侍精神的上佳例子。接著是主預言被出賣,並將蘸濕的餅交給猶大。隨著這行動而來的,便是引領至十字架的連串事件(十三18-30)。

  在接著的冗長講道中,耶穌處理在祂的跟隨者中發出的一些問題,繼而將一些重要的真理教導他們,例如,祂就是道路、真理和生命(十四6)。祂又說了葡萄樹的比喻:祂是真葡萄樹,門徒與祂的關係,就如枝子接連葡萄樹。枝子若要得著生命,首要條件是繼續保留在葡萄樹上(十五1-16)。隨之 而來,是一些關於受苦的話,門徒遇到逼迫的時候,這些話將會對他們有所幫助(十五17-25)。耶穌繼而談及聖靈(十五26至十六15)。這是一段非常重要的話,因為與耶穌其他言論相比,它是最多講及聖靈的。耶穌稱聖靈為「保惠師」,這是一個不容易明白的名稱。它原本是一個法律用語,至於它的意思,至少是指聖靈帶來友誼和幫助。耶穌繼而談及祂快將離開門徒,並裝備他們面對前面的考驗時刻(十六16-33)。約翰福音的這部分,就以耶穌偉大的大祭司禱文作結。祂為門徒的合一祈求,同時將他們交託給天父看顧(第十七章)。

  十架和復活當兵丁前來捉拿耶穌,祂上前迎向他們,他們便退倒地上(十八1-11)。約翰在記載耶穌受難之事,一開始便指出耶穌是擁有至高權力的。祂不是被連串事件壓迫至節節敗退,而是自主地實行父的旨意。只有約翰福音告訴我們,耶穌被帶到大祭司該亞法的岳父亞那面前(十八12-14、19-24)。他亦提到彼得3次不認耶穌(十八15-27)。他沒有花太多時間去描述猶太人的審訊,卻在記述羅馬人的審訊方面,比別的福音書更加清楚明確。明顯地,他對在彼拉多面前所發生的事情,尤其清楚。他細緻描繪耶穌與彼拉多論及王權(十八33-40)── 神的兒子與該撒的代表討論主權的意義──的 情形。

  在敘述釘十字架的過程中,約翰有不少獨特的記述。值得注意的是:耶穌將馬利亞交託祂所愛的門徒照顧(十九26、27);耶穌在臨死時,呼喊「成了」(十九30);以及一名兵丁拿槍扎祂的肋旁(十九31-37)。

  約翰繼續記述埋葬(十九38-42)和空墳(二十1-10)。他提及復活的主向抹大拉的馬利亞(二十11-18)、門徒(二十19-23)和多馬(二十24-29)顯現。最後一章記載了一次奇蹟性的捕魚經歷(二十一1-14),然後是彼得3次對耶穌發出愛的宣言和彼得重獲信心等感人事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