列王紀
列王紀接續約書亞記、士師記,以及撒母耳記,記載與神立約之民歷史的書卷。列王紀以大衛當朝的結束,作為記述列王事蹟之始(王上一1、2)。內容論及所羅門的王朝(王上二至十一)、聯合王國的瓦解(王上十一,十二)、分裂王國史(王上十二至王下十七),並載有倖存的南國歷史及其於主前586年的滅亡,以及約於主前561年,巴比倫王以未米羅達善待約雅斤之事。
作者和寫作年代
在希伯來的正典裏,列王紀上下原先被視為一卷;全書分為上下參半的形式,首先見於七十士譯本,最後於主後十五世紀才被希伯來文聖經採納。
本書的作者不具名,有關對作者的考證則只能從作品的重點和觀點推論而得。巴比倫他勒目(《巴巴伯德拉》15上)認為列王紀是耶利米的著述。這種見解雖然可能由於較晚期的猶太傳統所致,該傳統傾向把聖經各卷列入先知的著作。然而,這視為先知著述的理論,頗與證據吻合。本書有相當多篇幅記載先知的生平,例如:在47章中,就有16章描述以利亞和以利沙的事蹟(王上十七至王下十),對於其他先知,如亞希雅(王上十一29-39,十四1-16)、不知名的神人(王上十三1-10)、米該雅(王上二十二13-28)等,也花了不少筆墨。曾參照以賽亞(王下十八至二十;賽三十六至三十九)和耶利米(王下二十四,二十五;耶五十二)著作的可能性,也顯示本書是出自先知的手筆。作者或編者對於先知話語的功效,表現了濃厚的興趣之餘,還經常提醒人們要留意先知以前所說的,已經應驗了。
有人最初認為這樣的史書,不可能出自先知之手,但證據所顯示的剛好相反。先知作為立約關係的護衛者,他們筆下的記載,可成為其他聖經史家的資料來源。下列即為這一類的取材:先見撒母耳的書、先見拿單的書、先見迦得的書(代上二十九29);先知拿單的書、示羅人亞希雅的預言書、先見易多的默示書(代下九29);先知示瑪雅和先見易多的史記(代下十二15);先知易多的傳(代下十三22);先知以賽亞所寫的烏西雅傳等(代下二十六22)。加上列王紀被列入希伯來正典的前先知書,上述的一切都一致地指向列王紀為先知的著述。
本書最後一部分的年代,必須定在最後被記錄的幾件大事以後。以未米羅達對約雅斤的寬大為懷(約主前561),是本書的尾聲,從而定下最早的寫作年代。由於它沒有談到重建時期的情況,它可能是早於539年寫成的。作者選擇其資料,似為了回應被擄的人民神學上的困擾,故在在都暗示它的寫作日期是在主前561至539年之間。
結構和內容
列王紀的編者特別列出他在作品中使用的3種資料來源,聖經學者相信編者可能還援用了其他許多材料。當然,編者未曾明確列出的資料來源,只能算為研究其作品的學者的臆測,也只能具有不同程度的可能性而已。作品中明列和可能採用的材料,列舉如下:所羅門記(王上十一41)此材料包括「所羅門其餘的事,凡他所行的,和他的智慧」的補充資料。這些補充材料或許包含傳記性質,諸如類似二母爭子的官司(王上三16-28)、示巴女王來訪(王上十1-10)等記載。但這些材料究竟是正式的宮廷記錄或是非正式的文書,則一直備受爭議。有些學者嘗試抽出部分的材料,例如:視建築物的描述得自聖殿檔案(王上六,七)、諸臣的名單取自政事檔案(王上四,五),但這些仍然只屬臆測。
以色列諸王紀在列王紀有關北國君王事蹟的末段記載中,曾17次提及這項資料。至於這些年代史的性質,就從編者所提供的信息所屬類型,即可略知一二。例如:「耶羅波安其餘的事,他怎樣爭戰,怎樣作王」(王上十四19);「暗利其餘的事和他所顯出的勇力」(王上十六27);「亞哈其餘的事,凡他所行的和他所修造的象牙宮,並所建築的一切城邑」(王上二十二39);「約阿施其餘的事……和他與猶大王亞瑪謝爭戰的勇力」(王下十三12);「耶羅波安其餘的事……他怎樣爭戰,怎樣收回大馬色和先前屬猶大的哈馬歸以色列」(王下十四28)等記述,讓讀者可以從中獲得更多資料。從這些經文可以看出,其資料取自載有諸王在位記錄的官方年鑑。
猶大列王紀和以色列諸王一樣,這項資料來源曾在有關猶大君王的末段記載中,出現過15次。這些資料補充了個別君王的記載,例如:「亞撒其餘的事,凡他所行的,並他的勇力與他所建築的城邑」(王上十五23);「約沙法其餘的事和他所顯出的勇力,並他怎樣爭戰」(二十二45);「希西家其餘的事……他怎樣挖池、挖溝、引水入城」(王下二十20);「瑪拿西其餘的事,凡他所行的和他所犯的罪」(王下二十一17)等。
南北二國的史料,可能和周圍各國的年鑑相似,尤其是亞述諸王的紀年表;而且可能就是保存於撒瑪利亞和耶路撒冷的正式宮廷歷史。
學者認為,除了這些明確提及的來源以外,編者或許還使用了沒有在書中列舉的材料。
大衛宮廷史撒母耳記下九至二十章,常被視為撒母耳記的其中一個材料單元,稱為「宮廷史」或「繼位事蹟」。由於採用的語彙和觀點相似,列王紀上一、二章就常與撒母耳記的材料連在一起。列王紀上二章46節的宣告:「這樣,便堅定了所羅門的國位」,用以結束這段記載。
亞哈皇室史料個別的王一般只作簡略的記述,例如,亞哈的父親暗利,按其政治和經濟的成就而言,是北國最偉大的君王之一,卻只佔了寥寥8節經文(王上十六21-28)。不過,從亞哈在位開始,記載的篇幅多了;有關亞哈王朝的延續,直到耶戶發動政變,佔了極多篇幅(王上十六至王下十二)。在這史料中,暫停使用老套的方程式,編者可能是使用了其他文獻。這材料通常可再分為以利亞和以利沙的生平以及亞哈王朝的事蹟。
以利亞的生平,見於以下的章節:列王紀上十七至十九章,包括烏鴉餵食、撒勒法的寡婦、旱災、迦密山上之火,以及耶和華在西乃的啟示;列王紀上二十一章,拿伯的葡萄園事件;列王紀下一章,亞哈謝諸使者之死。亞哈當朝,在列王紀中竟受到如此重視,主要原因還是為以利亞的傳記提供背景資料。
列王紀下二至十三章中有關以利沙的資料,或許是有別於以利亞事蹟的另一個文獻來源。其內容包括:列王紀下二章,以利沙繼承先知的位分、潔淨水源、眾童子之死;列王紀下三章,與摩押之戰;列王紀下四章,寡婦之油、書念婦人;列王紀下五章,乃縵的大痳瘋;列王紀下六章,亞蘭人企圖捉拿以利沙;列王紀下七章,撒瑪利亞鬧饑荒;列王紀下八章,書念婦人的產業、哈薛篡位;列王紀下九章,耶戶受膏;列王紀下十三章,以利沙歸天。在舊約裏,再沒有其他部分像以利沙般令人驚歎的故事,讀來大快人心。
在列王紀上十六章至列王紀下十三章之間,有一些補充材料和以利亞及以利沙的傳記,並沒有直接關係。如列王紀上二十章1至34節的戰爭,以及耶戶篡位更多的細節(王下九11至十36),常被歸類於第三種資料,包括亞哈王朝及其繼位者的記述。這3種可能的資料,全是有關北國的事務。
以賽亞史料有關希西家當政時期的記載(王下十八13至二十19),跟以賽亞書的敘述(賽三十六1至三十九8)幾乎一字不差。內容記載西拿基立的入侵、拉伯沙基的使命、希西家的祈禱、以賽亞的預言、希西家生病、太陽倒退,以及比羅達巴拉但差遣特使。此史料應視為根據以賽亞書,或其他某些同時在列王紀和以賽亞書採用的材料。
先知史料由於列王紀對於先知和先知的工作,極感興趣,不少學者都認為編者還使用了其他材料,因此,包含先知事蹟的記載,可列為一個獨立的文獻單元。內容包括亞希雅(王上十一29-39,十四1-16)、無名先知(王上十二,二十35-43)、米該雅(王上二十二13-28)的記載,以及其他有關材料。
除了明確提及的材料和其性質的推論以外,其餘史料各有不同程度的可能性。學界為了辨別這些史料,並且區別其性質,雖然花了不少研究工夫,但仍停留於臆測的階段。當思考編者可能曾經使用的材料,有一件重要的事情是需要留心的。那就是即使這些史料曾經存在,也不可因此認為可以把歷史有組織地重建起來。究竟哪些材料在列王紀編者使用以前,就已經結合成一個較大的體系呢?我們到底無法確定這些額外的材料衍生自怎樣的環境,又或者甚至是編者本身對於所採用的材料在過往的歷史是否清楚,我們都無法確定。聖經學者雖然在嘗試描述列王紀的歷史方面,耗費了許多精力,但往往忽視了在觀點上的統一,這觀點就正是從最後的編輯所得出的作品,也就是正典中的書卷。要瞭解此書,重要的不是從各種材料的觀點著手(對於這方面,編者自己也許並未留意),而是研究本書作為王國歷史的整體觀點。編者使用的材料,是要奠定這書卷的教訓;而所選用的,正要符合編者的目的。因此,他所預備的材料,和現今版本的教訓,大部分並不相關。發掘其他可能的史料,當然重要,但全書整體的信息,也不可抹煞。這不是說列王紀只是一部以未經改動的材料所合成的作品。作者在整理史料的過程裏,無疑曾經按著一些取捨的標準和文學技巧。
在分裂王國史上,編者的結構技巧非常突出。例如:對於每一個王朝,他運用了公式的引論和結論。除了微小的細節以外,南北兩國記述模式大致相同。對於猶大諸王,完整的引論模式如下:1.登基年份與北國君王的在位年份,並列對照;2.王的即位年齡;3.國祚的長短;4.母親的名字;5.對其政績的評語。
每個猶大王在位時期的事蹟,則以如下作結:1.引述猶大王的年代,以便進一步查考;2.記述王的逝世及其埋葬的地點;3.繼承人:「他的兒子接續他作王。」從羅波安登基時的記載,可見記述猶大王事蹟的完整模式(王上十四21、22、29-31)。
記述以色列王時所用的模式則稍有不同:1.登基年份與南國君王的在位年份,並列對照;2.國祚的長短;3.王宮的所在地;4.因拜偶像而遭譴責;5.父親的名字。
每個以色列王在位期間的記載,則以如下作結:1.引述以色列王的年代,以便進一步查考。
2.記述王的逝世;3.除非有人篡位,否則便是記述其子即位。
記述以色列王事蹟的完整模式,可見於巴沙的登基(王上十五33、34,十六5、6)。
這些模式在使用時略有不同,但整體而言,它們的結構前後一致,並為分裂王國史提供基本的架構。南北兩國的對照年表,為建立那時期的年代,提供資料。記述模式的變化可以反映編者所使用的材料的性質,又或反映他個人的喜好。猶大王母后的名字見於記載之中,但以色列王的母后則沒有提及,這可能表示編者對於大衛一系較為關切,因此所記載的也更為確切和完備。耶路撒冷被假設是南國王宮的所在地(雖然沒有提及),而北國君王的王宮卻需記明,大概因為北國曾從示劍遷往毘努伊勒,後又遷往得撒,接著遷往撒瑪利亞。提到北國君王之父,同時也反映了改朝換代的頻繁,然而,猶大國的朝政穩定,特別當提到幾乎所有南國的王都埋葬於大衛的城,兩者的對比就更形明顯。
高等評鑑的列王紀下高等評鑑學對列王紀的評鑑,主要在於申命記的年代,以及申命記與「申命史」(從約書亞記到列王紀)其餘部分的關係。高等評鑑學否定申命記可能著於摩西時代。由於列王紀和申命記的神學觀點相似,高等評鑑學的學者通常將申命記的年代,大概定於約西亞在殿中發現律法書之時(主前621;王下二十二)。於是,申命記被視為一部偽託的作品,目的是將約西亞的改革合法化,列王紀則成為姐妹篇的作品(跟約書亞記至撒母耳記等著述並列),以約西亞時代著作申命記的作者們的眼光,觀察歷史。在這基礎上的列國史,並非按照從摩西時代以來傳流神律法的標準來衡量,而是按照已成歷史的事件結果來判決。
高等評鑑學同時極關注書卷的編輯史,那就是在最終的正典版本出現以前,曾經為了適合較早期的神學模式而編纂了多少次。大多數高等評鑑學的學者認為至少曾作過2次的編修,一次是在約西亞死後不久,約在主前600年;另一次則是適值被擄時期。據說,第一次編修主要關注崇拜的事宜,特別是將約西亞時期,在耶路撒冷的集中敬拜予以合法地位。第二位編輯則被視為在前人的工作上加添材料,為被擄事件提出辯解。但又有一些學者認為,尚有第三個版本,即由較晚期的編輯們使用了約西亞以前的「前申命記」版本。這種治學法的確實性,引起或許是最激烈的爭議,就是學者們將不同的章節歸入這個或那個編者的名下所得的矛盾結果;明顯的主觀成分和無法掌握證據是最大缺點。
高等評鑑學所採取的另外一個特點,是環繞考究作者所持的神學原則,對於他處理證據時有多大的影響。許多學者斷言,作者為了表達他的神學重點,不惜竄改資料。這種手法從耶羅波安的金牛犢可見一斑。許多學者認為,這些並非真是耶和華的形象,金牛犢不過是墊座,居於其上的被認為是不可見的耶和華;因此,最初被認為是正當的,不久便給列王紀的編者誤解或誤傳成為偶像。
高等評鑑學同時也貶抑列王紀所記載資料的歷史可靠性。例如,西拿基立與猶大之戰的記載(王下十八,十九),常被視作兩件獨立事件的合併。但在更近期的學術研究中,卻又朝相反的方向,大部分的原因是巴勒斯坦、米所波大米和埃及的考古資料不斷增加,學者對於史料的可靠性,愈來愈有信心。
本書的年代結構,得著的評價尤其低。列王紀不但似乎跟其他聖經章節有牴觸(參王下二十五8與耶五十二12;王下二十五27與耶五十二31),有些地方甚至明顯是自相矛盾的(參王下八25與九29;王下一17與三1,八16)。在此,那趨向也逆轉了。人們不但不認為經文因世紀以來的易手而出現訛傳的情況,反而因著對古代編年程序愈益瞭解,人們對於這些數據的準確程度,愈來愈有信心,且認為其準確程度達至令人詫異的地步。以前一度認為互相矛盾的經文,如今則被評為對比計算在位年份和新元兩種系統而構成的準確宣告。
當列王紀在大多數的文獻中,被稱為申命史的時候,是以本書卷著於較晚年代,作為根據。儘管這說法存有偏見,但也指出了編纂者的目的。其實,我們無須接受申命記為晚期作品,才可領略申命記對列王紀的影響。
神學教導和寫作目的
列王紀所記載立約之民的歷史,從大衛駕崩(主前961)起,到南國滅亡止(主前586)。不過,此歷史並不是按照現代人對於歷史教科書的期望而寫成。列王紀的編者在剪輯時,沒有集中在經濟、政治和軍事的主題上;然而,對於神學的關注,才是編者寫作的動力。
由於列王紀的歷史,在歷代志裏大多可以找到平行的記載,評估本書的神學及目的,便容易一些。把兩種記載比較,尤其是研究較晚期的歷代志編者,如何將列王紀裏所找到的材料,予以增添或刪節時,兩部史書的旨趣便愈發清楚地呈現出來。
列王紀編於被擄時期,可能在主前560和539年之間。耶路撒冷已經變為瓦礫,大衛的寶座蕩然無存。作為以色列民神學的兩大支柱:神聖不可侵犯的聖殿和大衛的寶座(耶七4,十三13、14,二十二1-9;參王上八16、29)已經倒塌了。以色列的信仰如果仍然倖存,就必要回答這些緊急的問題:「這一切是如何發生的?神為甚麼不能向大衛和錫安遵守祂的應許呢?應許給廢掉了嗎?」列王紀的作者在回應主前722年(撒瑪利亞淪陷)和586年(耶路撒冷淪陷)的災難時,目的在針對選民的疑惑。列王紀和約伯記一樣,主張神義說,為神對待人的方法提出辯解。
為了回答「這一切是如何發生的?」這個問題,編者以律法所提出的標準,複述立約之民的歷史。基於這個理由,列王紀可以稱為「摩西五經史」,或甚至更直接地稱為「申命史」,因為編者用來衡量兩國的標準,只見於五經中的申命記。申命記中被選用來評斷兩國的較顯著主題有:集中敬拜、君主政體制定、先知話語的功效,以及對不守約者的咒詛。
集中敬拜作者最關切的是純正的敬拜。他所指的純正,主要的標準是諸王對於集中在耶路撒冷殿中敬拜所持的態度,它們跟在其他地方敬拜神、以及用邱壇敬拜耶和華的宗教混雜的迦南儀式,互相對立。申命記十二章1至32節要求集中的敬拜是在中央的聖壇舉行。「集中敬拜」一詞也許是誤用了,因為在建殿以前,一直以會幕為敬拜的中心,申命記所載的改變,並不是將敬拜中央化,而是基於聖壇不再隨時遷移而要固定下來。對於北國諸王而言,此標準實際上已成為不變的敘述模式,如:「他行耶和華眼中看為惡的事,行尼八的兒子耶羅波安所行的道,犯他使以色列人陷在罪裏的那罪。」(王上十五34,十六31;王下三3,十31,十三2、11,十四24,十五9、18、24、28,十七22)列王紀的編者認為以色列在但和伯特利所立的金牛犢壇,是為大罪;然而,北國諸王始終執迷不悟(王上十二25至十三34)。北國諸王排斥耶路撒冷的重要地位,這些邱壇便成為量度北國諸王的標竿。所有以色列王全都按照這標準被定罪(除了只作王1個月的沙龍,以及北國末代的君王何細亞例外),甚至殺害以拉的心利,雖然在宮殿內自焚前,僅作王1星期,也沒有例外(王上十六9-20)。至於加諸猶大諸王的,則是另一套標準:他們對於在耶路撒冷城郊盛行的異端敬拜,所持的態度,只有希西家和約西亞得到編者無條件的認可,許為效法大衛的方式(王下十八3,二十二2)。其他有6位王雖然還沒除去邱壇,卻由於熱切地遏止偶像崇拜而受到稱讚(亞撒,王上十五9-15;約沙法,王上二十二43;約阿施,王下十二2、3;亞瑪謝,十四3、4;亞撒利雅,十五3、4;約坦,十五34、35)。其餘的猶大諸王,則由於參與邱壇和褻瀆聖殿而遭受譴責。此乃本書突出的主題。
君主政體史編者其次所關心的,是追溯君主政體的歷史。申命記十七章14至20節,預言有一天以色列人將要求立王,並指令作王的要為人民擔當基本的宗教責任。提到立王之事,也僅見於申命記,這成了編者所關注的君主政體史的基礎,他特別關注君王在宗教上的忠貞。大衛成為理想君王的模範,大衛不但是量度的標準,他和他的子孫也因此「可在以色列中,在國位上年長日久」(申十七20;參王上十五11;王下十八3,二十二2所載效法大衛所行的,以及王上十四8,十五3-5;王下十四3,十六2所載的反面例子)。編者希望讓人知道,即使大衛的子孫不忠,神對於大衛卻始終信實。南北兩國的君王數目相同,但北國在200年中不斷改朝換代,發生弒君奪位之事,然而,歷時350年的大衛王朝,則始終相傳不息(王上十一13、32、36,十五4、5;王下八19,十九34,二十6)。大衛皇室遭遇的禍患,和因此對神的應許產生的疑惑,促使編者振筆疾書。
先知話語的功效列王紀能夠稱為申命史的另外一個原因,是因為它關注先知話語的功效。在五經中有3處經文論及先知的設立,即:民數記十二章1至8節;申命記十三章1至5節;以及申命記十八章14至22節。只有申命記十八章記載試驗真先知的方法,乃按照其預言是否效驗來判斷。作者為了提高人們留心先知話語的應驗,列引許多例證:列王紀上八章20節(撒下七13);列王紀上十二章15節(十一29-36);列王紀下二十三章16至18節(王上十三1-3);列王紀上十四章17、18節和十五章29節(十四6至12);列王紀上十六章7、11、12節(1-4節);列王紀上十六章34節(書六26);列王紀上二十二章35至38節(二十二17);列王紀下九章7至10節、30至37節和十章10、11、30節(王上二十一21-29);列王紀下一章17節(一6);列王紀下二十四章2節(二十一10);列王紀下二十三章30節(二十二15-20)。作者著重顯示先知的話語,是有功效和力量的。他對先知的關切,也可從他記述以利亞、以利沙,以及其他先知人物的材料看出來。
咒詛的應驗編者對申命記的另一個關注,見於他追溯因不守約而應驗了的咒詛。神和以色列立約,結果帶來咒詛還是祝福,倒要看人民的順服與否;列王紀的編者認為南北兩國蒙受咒詛,皆因兩國未能達到約的要求。編者審慎指出,大部分見於申命記二十八章15至68節的咒詛,在人民的生活中,或多或少已成為歷史事實。摩西曾警告百姓,背逆的後果是神將「從遠方、地極帶一國的民,如鷹飛來攻擊」(申二十八49),而亞述人果然來到撒瑪利亞,巴比倫人也攻入耶路撒冷。列國必「將你困在你各城裏,直到你所倚靠、高大堅固的城牆都被攻塌」(申二十八52);就這樣,撒瑪利亞從主前724至722年被圍困,耶路撒冷則從主前588至586年被圍困。在援絕糧盡的困境中,人們被迫吞食自己的骨肉,婦女則以剛產下的嬰兒果腹(申二十八53-57)。以色列被便哈達圍困時,就發生了這樣的事情(王下六24-30)。耶和華既然曾經喜悅祂的子民昌盛,使他們眾多,照樣也會毀滅他們,將他們分散在萬民中(申二十八63-67)。
列王紀的作者以這樣的方式,寫作以色列和猶大的歷史,以解決神學上的難題。人們如何能夠把被擄,與神給予以色列民和大衛的應許,互相調和呢?他的答案具有兩方面:(1)問題並不在於神,而是背逆的人;神一直是公義的;(2)國家的終結,並不等於人民或大衛之家的終結。本書的尾聲頗具啟發性:以未米羅達從獄中釋放約雅斤,使他的地位高過眾王,並叫他不缺衣食(王下二十五27-30)。被擄期間,幾乎一無所有時,大衛之家依然享有神的恩寵和福祉。神沒有棄絕祂的應許,人們應當持守盼望。
列王紀的其他主題也顯示,編者在選擇和編排資料時,特別使用申命記作為審視人民歷史的架構,流露他的神學動機。這樣的比較,見於出埃及記十二章1至20節和申命記十六章1至8節有關遵守逾越節之禮,可見在出埃及記中,逾越節是以家庭為中心;在申命記中,則是在聖所內慶祝。列王紀的作者謹慎地表示,在約西亞作王期間,逾越節乃遵照申命記的規定來慶祝(王下二十三21-23)。在記述亞瑪謝按照律法治國時,明確地列出申命記的一段經文(王下十四6引述申二十四16)。
與歷代志對照列王紀一旦與歷代志的平行記載互相對照,其特點便愈發明顯。列王紀的作者是針對耶路撒冷被毀後的情況,並必須回答「如何及為何」等問題,歷代志的作者則是重建的社會中的一分子,當時引起激烈爭議的神學問題,不是如何及為何,而是:「我們還能和大衛有分嗎?神仍然關心我們嗎?」所需要的,並不是解釋為何被擄,而是要把被擄後時期和被擄前時期連繫起來。第二座聖殿的興建和敬拜的規範,在歷代志所顯示的細節,遠勝於任何有關先前的聖殿的記載。歷代志只記述猶大的歷史和大衛家系的歷史,反映在被擄後,獨有她倖存下來。歷代志的作者所省略的事件,也頗為值得注意。他不像撒母耳記和列王紀的作者,無意立下起訴的案例,因此,他可以自由地省略有關大衛與拔示巴犯罪的記載(撒下十一),也不曾提及所羅門即位時遇到的困難(王上一,二)。在他那個時代,北國已亡,因此,歷代志作者未曾細述耶羅波安的罪行(王上十三,十四)。歷代志對於聖殿的事情,更感興趣;列王紀明顯記述先知的事蹟,但相同的情況卻未見於歷代志,這樣,以利亞和以利沙的生平,也均省略了(王上十六至王下十)。歷代志的作者亦未曾羅列導致北國淪陷的諸般罪行(王下十七1至十八12)。從所有這些例子中,我們可以看見史實跟人民、編者在神學的關注上,起著交互的作用。每位編者既為社會的一分子,在選材和編排上,就力求符合社會所關切和需要的;比較兩種記載,即可清楚看見每位編者的重點。這些編者的工作跟基督教會的使命,有著連貫的關係。教會也選擇救贖史的資料,並加以編排,好應付每個世代的需要和所面對的問題。教會整理出來的資料,雖不像列王紀及歷代志的編者所作的一樣,是權威的聖經,兩者的工作卻是相類的。
內容提要
列王紀可分為3部分:(1)所羅門王朝(王上一至十一);(2)分裂王國史(王上十二至王下十七);(3)在猶大的倖存王國史(王下十八至二十五)。
所羅門王朝(王上一至十一)
以亞多尼雅的流產政變為記載的開始,敘述所羅門登基時所引發的宮廷陰謀(王上一)。大衛臨死之前,叮囑所羅門順服神的誡命(王上二1-4),並向敵人施行報復(王上二5-9)。大衛死後,所羅門下令將亞多尼雅、約押和示每處死,支持亞多尼雅奪位的祭司亞比亞他,則被革職(王上二13-46)。敵人得以清除後,便「堅定了所羅門的國位」(王上二46)。
所羅門當政其餘的日子,可分為兩部分:行其父大衛之道的所羅門(王上三至十);偏離正道的所羅門(王上十一)。所羅門在基遍獻祭時,祈求神賜他智慧,好治理國家,後來,在兩名妓女爭奪孩子一案中,他的智慧便很快地表現出來(王上三)。關於王國的行政組織和所羅門的無比才智,本書均有記述(第四章)。對於聖殿的籌備(第五章)、興建(六,七章)和奉獻(第八章),編者也有大量記載。神在第二次向所羅門顯現時,提醒他要效法其父大衛,遵守祂的律例典章(王上九1-9);所羅門的建築和商業活動,也有細述(王上九10-27)。示巴女王訪問後,接著展示所羅門宮室的富麗堂皇(第十章)。可惜,所羅門沒有遵守神的誡命,受到外邦妃嬪的引誘去隨從別神,未能像大衛一樣全心全意敬拜耶和華(王上十一4),神決定從他兒子的手中奪回北方各支派(王上十一11-13)。由於神的懲罰,被征服的人民起來反叛所羅門(王上十一14-25),而在以色列國內,則有耶羅波安的叛亂(王上十一26-40)。
分裂王國史(王上十二至王下十七)
所羅門死後,聯合王國解體。北國(以色列)存在約兩個世紀,由9個朝代的20個王統治,其間國力衰微,並有弒君篡位的情況。相反,南國則延續3個半世紀,由大衛一系的19個王治理,但有一段短時期,由亞他利雅奪位。
在大衛和所羅門以前,南北眾支派之間長久以來各自為政,甚至互有戰爭,因此,一分為二並不足為奇。但其近因則是北方支派差遣代表,商談有關王權的問題時,羅波安不智地以惡言相向。於是,較早前起義、反抗所羅門的人民英雄耶羅波安,成為北國的王。他立刻在但和伯特利建立與耶路撒冷相對的聖所(王上十二);這些聖所,終於成為譴責以色列諸王效法耶羅波安之罪的準繩。
以色列和猶大雙方爭奪便雅憫邊境地區,作戰達兩個世代之久。在兩國邊界的零星戰爭,加上,來自北方的亞蘭人或南方的埃及人的入侵,最終消耗以色列的耶羅波安、拿答、巴沙、以拉和心利,猶大的羅波安、亞比央和亞撒王朝(王上十三至十六20)。
暗利在以色列登基後,產生了4代相傳的家天下,亦結束了變遷無常的北國。列王紀雖然只給予暗利寥寥8節的篇幅(王上十六21-28),暗利卻是北國最偉大的君王之一。在暗利的統治下,以色列不但和腓尼基及猶大締結盟誼,而且,亞述人也有百餘年之久,稱以色列為「暗利之家」。
暗利的繼任人亞哈、亞哈謝和約蘭,卻佔了不合比例的篇幅。
在全書47章中,分得16章(王上十七至王下十),約達全書的1/3。這是由於編者編入了大量有關以利亞和以利沙的事蹟,好與暗利的王朝在善惡上,作一番對照。在有關以利亞的記載上,亞哈和耶洗別被用來襯托他,以致亞哈成為了惡王的典型(例:王下二十一3)。
由於暗利王朝、以利亞和以利沙的事蹟佔了這樣的篇幅,對於猶大在同時期發生的事情,則未作詳盡報導。在這段時期,北國似乎曾以霸主的姿態欺凌猶大,例如猶大王約蘭娶暗利的孫女為妻(亞他利雅,王下八18、26);並在基列的拉末一役,約沙法以附庸的地位屈從亞哈,均可證明(王上二十二)。當以東背叛約蘭,猶大的國運日漸衰微(王下八20-22),失去了以旬迦別港的控制,以及要承受隨之而來的經濟打擊;等到立拿也突然脫離以後,沿海平原邊界附近的各個城鎮便掙脫猶大的管治(參代下二十一16)。
主前842年,耶戶由先知膏立為王(王下九1-13),之後,他發動政變,結束了暗利王室的統治,同時擊殺猶大王亞哈謝(九14-29)。耶戶接著進行整肅,把耶洗別、亞哈和亞哈謝的家族,並敬奉巴力的所有人殺掉(王下九30至十36)。殺戮腓尼基的公主耶洗別和猶大王,使以色列失去南北兩方的盟友,在政治上付出沈重代價。
耶戶的王朝在以色列國中最為長久,歷時共90年;而歷任的王則包括約哈斯、約阿施、耶羅波安二世和撒迦利雅。耶戶刺殺猶大王亞哈謝後所開創的局面,威脅到大衛王室的延續。亞他利雅皇后,既然身為暗利的後裔,奪得王位後,便企圖整肅大衛一系覬覦王位的人。她執政6年以後,忠心的祭司耶何耶大發動反政變,把年幼的約阿施擁上王位(王下十一)。
由於耶戶的政變,以色列積弱半個世紀,亞蘭人乘機將耶戶之子約哈斯的勢力削弱,只剩下一支小型的軍隊(王下十三1-7)。
九世紀初,亞述東山再起,舒緩了以色列和猶大的困境。亞述大軍擊敗亞蘭,大患一除,以色列和猶大於是獲得戲劇性的振興。耶戶的子孫,亦即以色列王約阿施,重新收復從前給亞蘭人奪去的各城(王下十三25)。以利沙死於約阿施在位期間(王下十三20)。在南方,亞瑪謝再度擊敗以東(王下十四7)。但亞瑪謝和約阿施又重點兩國的戰火,北國再度戰勝(王下十四8-14)。
以色列在耶羅波安二世的領導下一度享有繁盛,王國的版圖達到所羅門時代的幅員(王下十四23-28)。同時代的猶大王亞撒利雅(又名烏西雅),也在耶路撒冷加強軍禦,同時採取攻勢,向南擴展國土(王下十四21、22,十五1-7)。
然而,在兩國的歷史上,這樣的復興只不過是輝煌的夕陽而已。耶羅波安二世死後,展開一連串的災難,在以色列的滅亡和猶大向亞述的霸權臣服時,而達到巔峰。以後的30年,北國出現了4個朝代,但其中3個朝代由一個王作為代表;弒君的悲劇,則標誌著北國正加速滅亡。僅在10年多的日子,內戰和無政府狀態的交替中,先後出現了5個王(王下十五)。南北兩國都曾向提革拉毘列色三世繳交重稅(王下十五19、20,十六7-10)。以色列和亞蘭人結盟以逐退亞述,並試圖強迫猶大王亞哈斯參戰;亞哈斯於是向提革拉毘列色求救。聯盟被破壞,以色列和猶大淪為附庸。何細亞一旦感到安全無虞,就變節投靠埃及。然而,此舉對於北國來說,儼如自取滅亡。撒縵以色五世隨即報復,以色列國的政治史就此告終(王下十七1-23)。這片土地由其他異族遷入(王下十七24-41)。
以色列和亞蘭對抗,仍能倖存,卻只敗給亞述,同樣,亞述壯大,且成為猶大的勁敵,但猶大的年日依然比亞述長久,然而,猶大卻敗在巴比倫的手下。
猶大的倖存王國史(王下十八至二十五)
亞哈斯向亞述求援,付出自由的代價,猶大也成為亞述帝國的附庸。在他的統治之下,異教的祭祀盛行一時(王下十六1-19)。
亞哈斯之後,由希西家繼位,他是猶大第一位傑出的改革領袖。在有關他的記述中,大多是反抗亞述王西拿基立的事蹟:反抗、亞述遣使前來威脅、以賽亞保證神將拯救,以及亞述大軍被殲滅等(王下十八9至十九37)。希西家患病,透過以賽亞而得到神諭和徵兆後復元(王下二十1-20)。希西家款待巴比倫來使,似乎是商談締結反亞述聯盟一事,然而,先知警告此項決定的代價可能十分沈重(王下二十12-21)。
接續希西家作王的瑪拿西,在位的時間超過諸王(共55年)。
在他的統治下,背教的情況尤其嚴重;列王紀的編者指出,他的統治足以令人民無可避免地流離失所(王下二十一1-18;參王下二十三26,二十四3、4;耶十五1-4)。瑪拿西死後,其子亞們繼位。亞們與其父極為相像,作王僅2年即被臣民所廢(王下二十一19-26)。
接著登基的,是猶大第二位偉大的改革領袖約西亞。在他的統治下,律法書得以在修葺聖殿時尋回。他領導人民重新立約,並且壓制異教的崇拜活動(王下二十二1至二十三14)。此時,亞述帝國迅速式微,約西亞因此趁機向北方擴張疆土,除掉伯特利的壇和撒瑪利亞各處的邱壇(王下二十三15-20)。耶路撒冷隨即舉行慶祝逾越節的大型聚會,同時採取進一步的措施更正宗教(二十三21-25)。約西亞企圖藉著抵擋法老尼哥的攻勢,支援亞述,卻在米吉多陣亡(王下二十三26-30)。
在猶大諸王中,只有約西亞有3個兒子繼位。他死後,人民擁立約哈斯登上王位,但僅在3個月以後,尼哥就把他廢掉,鎖禁於埃及(王下二十三31-33)。然後,約西亞的另外一個兒子以利亞敬繼位,他同時改名為約雅敬(王下二十三34-37)。約雅敬在位期間,尼布甲尼撒征服猶大,於是,約雅敬被貶為附庸。幾年之後,約雅敬起而反抗;他死後,留下兒子約雅斤面對巴比倫的報復(王下二十四1-10)。尼布甲尼撒圍攻耶路撒冷,城被攻陷以後,約雅斤、母后、士兵和文武百官,全被擄走。尼布甲尼撒讓約雅斤的叔父瑪探雅繼位,瑪探雅正是約西亞的第三子,後改名西底家(王下二十四11-17)。9年以後,西底家同樣起來反抗巴比倫。尼布甲尼撒圍城2年,城被攻陷後,即被徹底摧毀。西底家的眾子被拉到他面前處決。而且,西底家的眼睛被剜出以後,便被擄到巴比倫去(王下二十四18至二十五21)。尼布甲尼撒任命在米斯巴的基大利擔任省長,一群刺客將他擊殺後逃往埃及(王下二十五22-26)。
本書的結尾提及被擄的約雅斤,在尼布甲尼撒的繼承人以未米羅達的手下得到禮遇,表示神並沒有忘記祂向大衛所立下的應許(王下二十五27-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