尼希米記

背景

  主前597年,巴比倫王尼布甲尼撒從耶路撒冷擄去第一批猶太人。主前586年,巴比倫人再來,掠奪、焚毀耶路撒冷與聖殿,並擄去6至8萬猶太人。被擄的人在不同地區安頓下來,並享有一定的自由。他們從事農業和商業,有些人的生活也相當富裕。猶太人的長老仍發揮他們的作用,也有先知像以西結一樣,在被擄的人中事奉,民眾也知道要抗拒異教的迷惑。

  隨著波斯王古列的興起(主前559-530),被擄的猶太人的命運戲劇性地改變了。古列是一個有文化和開明的政治家,他征服了巴比倫不久,就下了一度諭令,容許被擄的人返回故鄉(拉一2-4)。於是,有兩批被擄的人分別返回猶大,在耶路撒冷所羅門的聖殿遺址重建一所聖殿,時為主前516年。後來,在亞達薛西一世在位期間,又有兩批猶太人,分別在以斯拉(主前458)和尼希米(主前445)的帶領下,從巴比倫回國。從這些回國的猶太人中,一個以神權統治的猶大──「猶太人」,逐漸萌生。他們忠於神的律法,抗拒外邦人的影響,並以耶路撒冷為中心。

真確程度

  根據約瑟夫和其他早期作者的記載,以斯拉記和尼希米記在早期希伯來文聖經是合成一卷的,併稱以斯拉記。最早把兩卷書分開是1448年的希伯來文抄本,現代希伯來文聖經則分別稱它們為以斯拉記及尼希米記。在舊約的希臘文譯本(七十士譯本)中,這兩卷書也是合成一卷。在三世紀初,俄利根是第一個人見證這兩卷書是分開的。尼希米記中,大部分是尼希米的個人回憶錄,學者們多認為是真實可靠的。

  本書的歷史背景可從1898至1908年在伊里芬丁發現的蒲草卷中獲得肯定;伊里芬丁是上尼羅河的一個島嶼。森美忒庫二世(主前593-588)曾在此建立一個猶太殖民地。伊里芬丁蒲草卷保存良好,以亞蘭文書寫,是主前五世紀這波斯時代猶太殖民地遺留的文獻。

  這批蒲草卷中最重要的一項,是主前407年一封呈交猶大的波斯總督的信件謄本。在信件寫成的3年前,伊里芬丁的一所猶太人殿堂被破壞了,這件事促使寫信人給耶路撒冷大祭司約哈難(參尼十二12、13)寫了這封信。在那封給猶大總督的信中,他們要求准許重建殿堂,信中也提及他們已向參巴拉的兒子底萊雅和示拿米雅發出同樣的請求(參巴拉是尼希米的對頭,參尼二10、19,四1)。伊里芬丁蒲草卷顯示參巴拉是撒瑪利亞省的省長,多比雅是約但河外的亞捫省的省長(二10、19)。這又證實了猶大有兩個不同的權力中心:社會的和宗教的,主前408至407年的大祭司是約哈難(十二13)。考古學家又發現支持尼希米記的史實的另一份文件,那是一封在埃及基拉薩發現的信件,信件由「亞捫省長多比雅」發出,為處理猶大的事務。這多比雅大概是敵擋尼希米的「亞捫人多比雅」的後裔。

  亞拉伯人基善(六6)是被波斯國委任管理亞拉伯西北部的官員。

寫作年代

  以斯拉和尼希米兩人,到底誰先到達耶路撒冷,曾引起激烈的爭辯。毫無疑問,尼希米是於主前445年抵達耶路撒冷的。有人反對以斯拉早於13年前,即主前458年,到達耶路撒冷,這意見引起許多有關歷史和經文資料考據的問題;這些問題非常複雜,因此不能在這裏加以討論。然而,要瞭解本書的屬靈價值,並不需要確實地理解其年代的細節。否定傳統的年代看法的爭辯並非全無漏洞,也不能解決原有的複雜問題。

  尼希米其人佔去尼希米記大部分篇幅的尼希米個人回憶錄,顯示了一個尊貴而敬虔的人。他滿有感情,精明而愛國:他寬大、忠誠,有政治上的敏銳感,又有宗教的熱誠;他完全委身於神,有出色的組織能力和滿有魄力的領導才能。同時,當尼希米面對同胞犯罪、任意妄為(五1-13),以及有勢力的仇敵的謀害(十三8、28),他卻又可以毫不留情地予以對付。因此,無怪乎一群喪氣和失意的人也可以從暮氣沈沈、漠不關心的境況中醒覺過來,回應尼希米緊迫的政策(二4,十三14、22、31)。 重要性被擄的猶太人歸回耶路撒冷的時候,猶大並無國家或任何政治地位,他們只擁有一樣東西:宗教信仰;他們是耶和華的選民的「餘民」,一個更新而榮耀的以色列將要從他們當中建立起來。為了這個異象,尼希米堅決要求猶太人保持他們宗教信仰和習俗的獨特性及純淨,以恢復他們國家的生氣和重建城牆(六15),因為這象徵了人民在種族和宗教上的純淨。他也堅持猶太人要與外邦宗教隔離,不可與非猶太人通婚(十三23-28),並要留意謹守安息日的律例(十三15-22)。

  因此,尼希米記的重要性是毋庸誇飾的。本書和以斯拉記為猶太人與外族分離,以及熱烈地尊崇摩西律法,奠下了猶太教的基礎的這段歷史,提供唯一的、連續的希伯來歷史的記述。當然,哈該書、撒迦利亞書和瑪拉基書也提供了這段時期的一些資料,但以斯拉記和尼希米記記述了這個時期的發展過程。被擄的人從巴比倫返回耶路撒冷的事件,顯明神恢復對祂子民的救贖,也指向耶穌基督的救贖大功。

  尼希米從巴比倫回國的記載,強調回國者在耶路撒冷的宗教信仰。但我們也不可忽略其他較次要的事:尼希米重視猶大在政治上的保障和法律地位 ,以確保脫離撒瑪利亞而自治;因此,尼希米重建城牆,把人口重新分佈(七4,十一1、2),以及他被委任為這新省的省長。然而,尼希米記並沒有(以斯拉記也沒有)提到猶太人恢復國家地位,有大衛家的子孫治理他們,也沒有提到彌賽亞,沒有提到神普世的國度。尼希米表現完全效忠於波斯國的君主,這君主雖然對尼希米的要求存開明的態度(二4-9),但仍繼續向猶太人徵稅(五4、15)。

  歸國的猶太人在新城牆的蔭庇之下,聚集在主前516年重建的聖殿裏面。波斯王視為猶大地律法的「摩西律法書」,成為猶太人獻身和敬拜的主要依據。猶太教是這次復興的產品,它成了一道保護的屏障,也是隔離的牆,把猶太人和外邦人隔開。在被擄巴比倫時期萌芽的宗教制度,再移植到耶路撒冷,變得根深蒂固:會堂的廣立,作為宣讀律法書和先知書,以及獻上禱告的地方;文士的興起,專一的獻身於研究聖經;猶太公會的成立,繼續執行神權的統治。

  主前三世紀的猶太會眾可與現今的基督教會相比,兩者都承擔著神所重視的屬靈重建和更新的挑戰。在這方面,可見尼希米的改革的適切性,悔改和服從是道德及靈性更新的基礎(八1至十39)。

內容提要

  在主前445年的冬天,波斯的宮廷設在以攔的故都書珊城(尼一1)。尼希米在宮中擔任一個尊貴而具影響力的高位(二1)。當時,有幾個猶大人從耶路撒冷來到,其中有尼希米的兄弟。

  他們描述耶路撒冷的情況,使尼希米極其憂懼和傷痛(一2-4)。經過迫切的禱告,4個月之後,尼希米在軍兵的護衛下返回耶路撒冷(一5至二11)。他巡視了3日之後,知道重建城牆將是他首要的任務(二12至三32)。

  由於一種新的民族主義爆發,使潛伏著的反對勢力暴露出來。

  在敵對他們的人中,有參巴拉、多比雅和基善幾個有勢力、有辦法,又狡猾的領袖。他們譏笑猶太人,又製造謠言,指他們重建城牆是密謀背叛王(二19,四1-3、7-14,六1-9)。但尼希米倚靠禱告,對應每一個謠言和惡計,堅決地抗拒任何使他偏離目標的事情。猶太人中也有叛徒與他作對(六10-14、17-19)。儘管有各種敵對勢力,但耶路撒冷城牆終於重建成功(六15),並且在熱烈的慶祝聲中再次奉獻給神(十二27-43)。

  祭司和文士以斯拉宣讀摩西的律法,再由利未人解釋之後,民眾的反應是:為罪痛悔,又因神歡欣(八9-18)。尼希米記他們禁食禱告(九1-37),重新立約(九38至十29),並起誓要遵守神的誡命、典章和律例(十30-39)。第十一至十二章談到不同的任命和職務,包括俗務和聖職,並列出被任命者的名字;跟著猶太人決意與猶太教以外的外邦人、閒雜人絕交(十三1-3)。

  在這重要時刻,尼希米回到書珊去述職,他獲准再回猶大。他回到耶路撒冷時,發現嚴重的紀律問題又再出現,他的敵人多比雅與祭司以利亞實結親(十三4-9),利未人得不到足夠的供應(十三10-14);眾民違反安息日的條例(十三15-22);猶太人與非猶太人通婚(十三23-31)。由於與外族人通婚的情況愈來愈普遍,他們的兒女都不會說希伯來話(十三23-25)。為停止同化的危險,尼希米嚴厲執行一項排外的政策。

  本書的結尾顯得頗為突然,描述尼希米強烈的、毫不留情的處理這些偏離新訂的猶太教法則的情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