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數記

  民數記是舊約聖經的第四卷書。「民數記」一名是從武加大拉丁譯本的書名翻譯過來的。本書之名字是由於書中記載了好幾次數點民數的記錄;特別值得留意的是第一章和二十六章的軍隊數點、第二章的支派安營位置和前行次序安排,以及第三至四章利未人的核點民數。

作者

  民數記的作者問題是五經的作者問題的一部分。在艾思漢(1823)、胡普斐得(1853)、革拉弗(1865)和威爾浩生(1878)的高等評鑑底本說出現之前,摩西為五經作者是猶太人和基督徒所普遍接受的。這由來已久的傳統看法有聖經內證的支持,包括五經本身(例:出十七14,二十四4,三十四27;民三十三2;申三十一9、24)、舊約其他經卷(例:書二十三6;士三4;瑪四4)、耶穌的教導(例:約五46、47),以及新約其他書卷(例:徒二十八23;羅十19;林前九9)。雖然五經中的歧異已廣被承認,但摩西這主前十五世紀的律法頒佈者,仍被肯定為五經的基本作者。培恩認為從五經中可見摩西有3方面的貢獻:

  1. 他親自寫下部分經文(例:民三十三3-49;參第2節)
  2. 某些部分雖不是他的著作,卻是他所編輯的(例:申三十三2-29;也許是由民十一16所說的「官長」──七十士譯本作「文士」──所寫)
  3. 某些部分是摩西時代的真實歷史事件,在摩西的指導下記下來(例:民十二3;申三十四)。

若這3點均被承認,我們就可以確定五經整體是在摩西的監督下寫成的,同時也解釋了為何某些關於摩西的地方採用第三身的描述。

歷史和考古資料

  西乃半島(民一1至二十一9)民數記的歷史與考古背景主要是始於主前2000年中期的西乃半島。

  西乃半島的形狀像一個倒置的三角形,底部在北面。這三角形從南至北約有240哩長,而北面的底部有175哩闊,總面積約為22,000平方哩。北面是地中海和迦南的南疆,西面是苦湖和蘇彝士灣,而東面是亞拉巴和阿卡巴灣。從北面的地中海岸向南行,約有15哩長沙土。這沿岸平原以南是砂礫和石灰石的高原(艾特蒂,海拔2,000至2,500呎高),這高原向南伸延約150哩,然後出現一個花崗岩高山,高約海拔8,000呎。在這三角形尖端的山巒地帶,有莫瑟山(7,363呎高),傳統認為這就是以色列人在西乃山前安營和摩西上山接受律法的地方。

  這半島有5個曠野。位於北部西接歌珊地的是書珥曠野,約40哩闊。這曠野跨越埃及河(阿里殊河),直至加低斯巴尼亞,東北面伸展至別是巴。這地以東是尋的曠野,由書珥曠野一直向東延展至死海南瑞。加低斯巴尼亞位於尋的南邊(民二十1,三十三36)。書珥曠野以南是伊坦的曠野,而在這曠野以東,是西乃東面中部的巴蘭的曠野,摩西稱之為「大而可怕的曠野」(申一19)。加低斯巴尼亞是在這區域的北邊(民十三26)。

  以色列人的40年「曠野飄流」,有38年就在這裏度過。巴蘭的曠野的西南面,在西乃半島的西麓,離南端的花崗岩山巒不遠的,是汛的曠野。

  雖然這地區是一片的荒涼廣漠,卻非不能通行或是旅客絕跡的。在西邊和東邊,相隔不遠,即有一些水井或泉源。地下水的水面離地面不遠,挖井並不難(民二十17,二十一16-18)。那裏的石灰石也可儲存大量的水(民二十11)。只有在不的溪流附近,才有茂盛的草木和棗椰子(參費倫河)。

  冬天的雨季約有20日。鵪鶉(民十一31、32)在春天飛越這半島遷往歐洲去。

  民數記三十三章所列的以色列人安營之地,其中可稽考的地方很少,因為以色列人按著他們在旅途上的遭遇給地方起名(民十一1-3、31-34,二十13,二十一3),絕少有人留下定居,並繼續沿用那些名字。然而,加低斯巴尼亞(民十三26)幾乎可確定是庫底律泉或庫底斯泉;以旬迦別(民三十三35)肯定是位於阿卡巴灣的北端;而何珥山(民三十三32)可能是哈倫尼亞河附近的聖山。約巴他(民三十三33)可能是他伯,位於阿卡巴灣之西岸,約在以拉他南面7哩。「往紅海的路」(民十四25,二十一4;申一40,二1)無疑是一條在亞拉巴境內往阿卡巴灣的古道。

  亞瑪力人和迦南人(民十四25、43-45,二十四20)。亞瑪力人是以掃的孫兒、以利法之子、亞瑪力的後裔(創三十六12、16);他們是遊牧民族。在西乃半島上,他們是首先與以色列人於利非訂爭戰的民族(參民二十四20),那地也許是以色列人抵達何烈山前,西乃西南部的雷法依河(出十七8-16)。1年後,亞瑪力人定居於加低斯巴尼亞北面的山嶺和山谷中。他們又與巴勒斯坦的居民迦南人聯手攻擊以色列人,「直到何珥瑪」(民十四45),使以色列人從南面進侵應許地的努力一無所得。在隨後的年日,以色列人爭戰的意志也完全粉碎了。

  以東(民二十14-21,二十一4、10、11)。以東或西珥(民二十四18)是死海以南,以掃後裔佔領的地區。由北面那流進死海南端的撒烈谷(民二十一12)起,向南伸展100哩至阿卡巴灣,包括亞拉巴的東西兩面,其西面是加低斯巴尼亞(民二十16),佔地約4,000平方哩。這是險峻的山區,山峰高聳至3,500呎。一條由大馬色經外約但至阿卡巴灣的古代商路──大道(或作「王道」,民二十17、19),穿過這地區和兩個重要城市波斯拉和利曼。雖然以東土地並不肥沃,但仍有一些耕地(民二十17、19)。

  以色列人來到外約但時,以東人不讓他們從加低斯經過他們的地直接向東行,迫使他們繞過以東地,向東南面行,進到亞拉巴(民二十一4、11)。雖然以東人敵視神的子民,神卻不許以色列人攻打以東(申二2-8)或憎恨以東人(申二十三7),因此在以色列征服那地時,以東可倖免於被毀的厄運。大衛後來征服這地(撒下八13、14),應驗了巴蘭的預言(民二十四18)。

  亞拉得(民二十一1-3)亞拉得位於南地,即迦南地南部區域。亞拉得王攻打以色列人,並擄走一些以色列人,但不久即在何珥瑪被擊敗。

  摩押(民二十一11-15,二十二1至二十四25)。羅得後裔佔據的摩押地(創十九37),在死海以東,亞嫩谷和撒烈谷之間的地區,約有1,400平方哩(民二十一13)。

  在青銅時代中後期,摩押人遍佈主要的高原地區,包括亞嫩河北部,直至死海北端(民二十一20)。民數記所載事件發生的時候,亞摩利人奪取了摩押人之地(二十一26-30),由亞嫩河向北延伸至雅博河(民二十一13、21-24)。摩押王國有嚴密的組織,有農業與畜牧,有宏偉的建築物、風格獨特的陶瓷,四周邊境更有堅固的堡壘。摩押的神是基抹(民二十一29)。

  以色列征服迦南時期,摩押王巴勒曾與米甸聯盟,聘請巴蘭去咒詛以色列(民二十二至二十四)。事敗後,這兩股外邦勢力就意圖引誘神的子民敬拜基抹及行淫,同化以色列人(民二十五1、2)。在隨後的戰役裏,以色列人擊敗米甸人(民三十一1-18),但在神的明確命令下(申二9-13),放過了摩押人。

  但正如巴蘭較早時所發的預言(民二十四17),大衛在主前十一世紀攻克了摩押(撒下八2、13、14)。

  亞摩利人(民二十一21-35)佔領摩押北部地區的亞摩利人(民二十一25-30)是迦南的後裔(創十15、16),他們散居在約但河兩岸的山區。希實本是他們的大城。希實本王西宏和巴珊王噩都是亞摩利人的王(申三8,四47)。

  巴珊(民二十一33-35;參申一4,三1-12)是位於基尼烈海(加利利湖)東面的肥沃牧場(民三十二1-5),其北面邊境延伸至黑門山,而南面邊境,雖然通常說是雅穆克河,但在摩西時代為雅博河(書十二4、5;注意「基列一半,直到希實本王西宏的境界」,意思是向南伸展至雅博,民二十一24)。巴珊全境約有5,000平方哩,主要城市是亞斯他錄、以得來和哥蘭。以色列人分地後,這地區歸瑪拿西半支派所有,而迦得佔據基列南部,流便則佔據亞嫩河以南一帶地方。

  米甸(民二十五16-18,三十一1-54)亞伯拉罕從其妾基土拉所生的後裔米甸人(創二十五2),分佈在外約但,由摩押至以東南部的沙漠地帶。摩押的長老與米甸人合謀聘請巴蘭咒詛以色列(民二十二4-7)。可是,他們徒勞無功,後來米甸人又再與摩押一起誘惑以色列人拜偶像及行姦淫(民二十五1-6、14、15)。因行詭詐被殺的米甸婦人哥斯比(民二十五8-18),是蘇珥的女兒;蘇珥是與亞摩利王西宏聯盟的五個米甸王之一(書十三21),他後來在以色列人攻擊米甸人的聖戰中被殺(民三十一8)。在這場戰爭,以色列人顯然一舉打破了亞摩利人殘餘的勢力,因為約書亞記清楚說明戰爭的結果,是流便支派佔據了該地(書十三15-23)。

寫作目的

  民數記寫作目的有二。第一,它是一本史記,記載了以色列人從西乃山至征戰迦南前夕在摩押平原的一段時期,他們在西乃的曠野和外約但差不多40年(主前1447/46-1407/6)的遭遇。本書記述以色列人多次失敗和神多番信實的表現,同時亦勾畫了以色列人的領袖摩西的偉大和軟弱。兩次的軍隊點閱(第一和二十六章)成了兩次重要歷史事件的引子:第一次是準備進入應許地,卻因以色列人的不信而失敗了。第二次,從埃及出來的那一代以色列人全部離世後,準備在約書亞的帶領下成功地進侵迦南。

  第二個目的,可用保羅的話來表達:「從前所寫的聖經都是為教訓我們寫的,叫我們因聖經所生的忍耐和安慰可以得著盼望」(羅十五4);此外,他又說:「他們遭遇這些事都要作為鑑戒,並且寫在經上,正是警戒我們這末世的人。」(林前十11)民數記包括有教義、預表和勸勉幾方面(參林前十12)。

  歷史事件中蘊含神給人的屬靈教訓,因此,這些事件可成為基督徒的範例教材。

內容提要

  第一章耶和華吩咐摩西登記(一18)那些能打仗的男丁(2、3節)。

  以色列軍隊的總數是603,550人(第46節)。利未人的數目沒有記在上面(47-54節),因為他們要分別為聖,在會幕事奉。

  第二章耶和華指示摩西安排各支派安營的位置和前行的次序。會幕立於營盤中心,猶大、以撒迦和西布倫3支派,共186,400人(第9節),要在東面安營;流便、西緬和迦得3支派,共151,450人(第16節),要在南面安營;以法蓮、瑪拿西和便雅憫3支派,共108,100人(第24節),要在西面安營;但、亞設和拿弗他利3支派,共157,600人(第31節),要在北面安營。

  前行時,猶大等東面3個支派(第9節)首先起行,然後是流便等南面3個支派(第16節)。利未人與會幕隨後起行(第17節)。以法蓮等西面3個支派(第24節)跟著利未支派,但等北面3個支派(第31節)則殿後。這樣,利未支派前後都有兩批人夾護著。

  第三章利未的曾孫、哥轄的孫兒亞倫(出六16-20)及其後裔被授任為祭司,於會幕事奉(民三2、3)。至於利未其餘的後裔,即革順、哥轄和米拉利家的人,要在會幕服侍亞倫及以後繼任的祭司(5-10節)。革順的子孫負責看守帳幕、罩棚和門簾等(25-26節);哥轄的子孫負責看守會幕裏的「傢具」(第31節);而米拉利的子孫則負責看守帳幕的板、閘、柱子及其他搭建會幕的用品(36、37節)。

  神指示摩西數算利未3個家族的人數。革順的後裔,共7,500人(第22節),要在西面安營,即在西面各支派和會幕中間。哥轄的後裔共8,600人(第28節),要在南面安營,即在南面各支派和會幕中間。米拉利的後裔共6,200人(第34節),要在北面安營,即在北面各支派和會幕中間。摩西和亞倫家族要在東面安營,即在東面各支派和會幕中間(第8節)。這樣,無論安營的時候或前行的時候,會幕都在以色列人正中。

  統計了以色列人中頭生的男子之後,發現人數比利未支派的人數多出273人(40-46節),而由於利未人是一個贖一個的贖出以色列的男子,那273個多出來的男孩,便需要用贖銀來贖出(46-51節)。

  第四章神指示摩西說,利未人中30至50歲的男丁才需要在會幕事奉。

  統計顯示有哥轄子孫2,750人(第36節)、革順子孫2,630人(第40節)、米拉利子孫3,200人(第44節),共8,580人(第48節)可以事奉亞倫家的祭司。

  神再吩咐祭司說,在起行前拆除會幕的時候,要把會幕的「傢具」全部蓋好,不要給負責扛抬的哥轄族人看見(第20節),否則他們無論是看見或觸摸聖物,都要死亡(15、20節)。

  第五章為了禮儀上的聖潔,神要求長大痲瘋的、患漏症的和因觸摸死屍而不潔淨的,都出到營外去,直至他們潔淨為止(1-4節)。

  跟著神又指示那些虧負人的,要如數奉還;若被虧負的人已死,則賠款要交給祭司(5-10節)。

  最後,若一個婦人被丈夫懷疑不忠,卻沒有憑證,那婦人就要喝苦水,接受考驗,以釋她丈夫的疑恨。祭司要把聖水盛在瓦器裏,從帳幕的地上取點塵土,放在水中,然後給婦人喝下去。若她真的有罪,這水會使她疼痛,肚腹發脹,大腿消瘦(11-31節)。

  第六章有關拿細耳人的條例。拿細耳人是一個向耶和華許願,把自己分別為聖完全歸給神的人。為了明顯的表明分別為聖的地位,拿細耳人不可喝酒,不可剪髮,不可觸摸死屍(3-6節)。若他玷污了自己,就要按著條例,行潔淨的禮儀(9-12節)。當他離俗的日子滿了,他也要按著條例結束他的誓願(13-21節)。

  最後,神指示亞倫和他的兒子如何為以色列會眾祝福(22-27節)。

  第七章以色列的眾首領帶了6輛篷車和12隻公牛來,作搬運會幕之用(第3節)。摩西給革順子孫2輛車和4隻牛(第7節),給米拉利子孫4輛車和8隻牛(第8節)。哥轄子孫則要用肩頭扛抬會幕的「傢具」(第9節)。祭壇被膏抹後,要行奉獻禮(10、88節),各支派領袖連續12日,按前行的次序(參第二章),把同樣的禮物奉獻。神在施恩座上與摩西說話,表示祂喜悅這些奉獻(第89節)。

  第八章神把燃點會幕7盞燈臺的權利,賜給亞倫祭司(1-4節)。摩西和亞倫按著神的指示,藉著潔淨之禮,把利未人分別為聖,在會幕事奉(5-22節)。

  第九章1至14節為那些不潔,或因在逾越節出門在外的以色列人,神容許他們遲1個月守逾越節(第8節;參第二十七章)。

  第九章15節至十章10節神在百姓離開西乃之前,給予最後的指示。當他們看見雲彩從會幕升起,就要準備起行,而當雲彩停住,他們就要在那裏安營(九15-23)。若兩枝銀號同時吹響,以色列人就要聚集在會幕門口;若單吹一枝,就只召集首領;若大聲吹號,四面的支派就要立即起行(十1-10)。

  第十章11節至十四章45節第二大段記載以色列人從西乃前行至加低斯巴尼亞,約經過1個半月至兩個月(參十11,十三20)。以色列人走過「大而可怕」的巴蘭曠野時(申一19),立即就發出怨言,他們在他備拉(十一1-3)和基博羅哈他瓦(十一4-35;詩七十八26-31,一○六13-15)向神發怒。米利暗和亞倫質詢摩西為何只有他可以代表神向百姓說話,結果神懲罰帶頭毀謗的米利暗,使她長大痳瘋。因著摩西的代求,兩人才得赦免(第十二章)。這件事引發神描述祂與摩西的關係一段引人注目的話,神以特殊的方式向摩西啟示(十二6-8)。

  摩西從巴蘭(加低斯巴尼亞)派遣探子窺探迦南地(第十三章)。申命記一章22節指出窺探迦南地是百姓的要求,摩西是在神的命令下同意了。40日後,探子回來了。只有迦勒和約書亞力勸百姓進侵迦南,其餘10個探子則形容當地人又高又大,是他們難以敵對的。以色列人在極其沮喪之下,欲拿石頭打死迦勒和約書亞(十四10),但神忽然以榮光在會幕中向眾人顯現,制止了這惡行。神在震怒中起誓(十四21;參來三7至四10)說,除了迦勒和約書亞以外,那一代沒有人能進入應許之地(十四21-35)。祂又擊殺了那10個不信的探子(十四37)。以色列人冒失地不顧神的命令(申一42),留下摩西和約櫃在營中,擅自進侵迦南。住在山地的亞瑪力人和迦南人就出來攻擊他們,「追趕你們,如蜂擁一般,在西珥殺退你們,直到何珥瑪。」(申一44)以色列人就留在那地,各支派散居於周圍的水泉和綠洲附近(申一46)。十五章1節至二十一章20節記載以色列人38年在曠野的飄流。大部分時間可能都是在加低斯巴尼亞附近活動(申一46)。

  第十五章這裏有更多的獻祭條例(1-21節),也指出百姓犯罪應得的懲罰(22-29節)。若有人故意違抗神的命令,他就必從民中剪除:這褻瀆的態度沒有贖罪的機會(30-31節)。違反安息日的人也要被打死(32-36節),也許這是先前的律法的一個案例。最後,為了幫助以色列人遵守律法,神指示他們在衣服邊上釘上藍色帶子,作為提醒(37-41節)。

  第十六章可拉不服亞倫的大祭司職任,而大坍、亞比蘭和安則不服摩西的領導地位(1-14節)。神照著摩西所求,使地開口,把這些叛變的人吞滅了(第32節;參申九6;詩一○六16-18)。新約(猶11)把可拉視為不服權柄的叛徒的典型例子。

  民數記二十六章11節說可拉的眾子沒有與他一同滅亡。後來聖殿的樂師中有可拉的後裔,作了12首可拉的詩(詩四十二至四十九,八十四,八十五,八十七,八十八)。這些可拉後裔的祖先可能就是可拉的兒子。

  第十七章神又吩咐各支派的領袖,每人取一根杖來,合共12根,在上面寫上支派的名字(亞倫的名字在利未支派的杖上),然後把杖存在會幕中。第二天,亞倫的杖發芽開花,並結出熟杏,證明亞倫有特殊的大祭司位分。

  第十八、十九章這裏又再列出祭司的律例。在十八章1至7節,神指出亞倫和他的兒子要全權負責祭司的職務;這是前一章的自然結論。利未人要協助亞倫及亞倫家的祭司(第6節)。由於利未支派沒有產業,他們的生活就得靠百姓的奉獻來維持(8-20節)。

  十九章1至22節是有關「除污穢的水」的指示,這水是要除去禮儀上的不潔。若一個以色列人觸摸了死屍,成為不潔(11-16節),神就吩咐祭司把特別調配的除污穢的水灑在他身上,使他的「罪」得以潔除(9、17節)。

  第二十章曠野飄流第四十年的首月,以色列人再次來到尋的曠野南邊的加低斯;米利暗在那裏死了,並埋葬了(第1節)。根據第三十三章的安營記錄,以色列人自離開這地至今,曾在18個地方安營(參三十三18-36)。

  這次會眾又因水源不足,再次發怨言(第2節)。摩西在神的指示下,命磐石出水(8-11節);但由於摩西和亞倫違背了神的命令,神宣告不許他們兩人帶領以色列人進入應許地(12、23、24節)。

  本章結束前,記述以東人拒絕以色列人穿過他們的領土(14-21節),以及亞倫死在以東邊境的何珥山(22至29節),那時是第四十年的第五個月(三十三38)。亞倫的兒子以利亞撒接續他作大祭司。

  第二十一章以色列人迅速地戰勝了亞拉得人之後(1-3節),就向南行繞過以東。以色列人厭煩神和摩西,並表示對神所供應的嗎哪感到厭惡。耶和華使毒蛇進入營中,咬死許多人。但神又命令摩西製造一條銅蛇,掛在杆子上。凡仰望銅蛇的,就得著醫治(4-10節)。以色列人保存了這銅蛇,後來希西家把它打碎了,因為那時以色列人視之為偶像(王下十八4)。到新約時期,耶穌以昔日這些可惡的罪人仰望祂,就得了醫治,類比人若憑信心仰望祂,也可以得救(約三14、15)。

  離開那惡地後,以色列人就上亞拉巴,橫過撒烈谷,向東繞過摩押,最後渡過亞嫩河,進入亞摩利人的境界。他們續向北行,安營在毘斯迦(10-20節)。

  當時,以色列人開始侵佔外約但。他們擊敗了希實本王西宏(21-31節),跟著很快又擊敗了巴珊王噩(33-35節),並在摩押平原安營(二十二1)。這地是民數記的記述,以及申命記和約書亞記一至三章記述的背景。我們可以說曠野的飄流到此已結束了。

  那時也綜述了以色列人征服迦南之前的屬靈境況。民數記清楚指出,離開埃及那一代的人,除了約書亞和迦勒之外,都因背叛、不信和不守神的約而死在曠野裏(參摩五25)。在曠野出生的男孩,沒有一個受過割禮(書五2-9)。詩篇第九十篇強調以色列人在曠野裏,是在神的震怒之下,以色列人就在這可憐的屬靈境況之下,來到了摩押平原。

  第二十二至二十四章摩押王巴勒懼怕以色列人,就聯同米甸人聘請假先知巴蘭來咒詛以色列。巴蘭因為貪財就答應了(彼後二15;猶11),但神制止了他,使他在4次預言中祝福以色列(二十三7-10、18-24,二十四3-9、15-19),並預言摩押、以東、亞瑪力(二十四20)、基尼人(二十四21)和亞述(二十四24)的滅亡。這樣,巴勒和巴蘭就分開了。巴蘭和米甸人同謀,引誘以色列人拜偶像和行淫(三十一16)。這樣,巴勒雖然未能使耶和華向以色列發怒,巴蘭卻成功了(第二十五章)。

  第二十五章以色列人與摩押人一同拜偶像、行淫亂,得罪神(1-3節)。非尼哈為執行神的命令,殺滅犯罪的以色列人,殺了正在行淫的心利和哥斯比;哥斯比是米甸王的女兒(4-14節)。神藉此事向米甸人發動一場聖戰(16-18節;參第三十一章)。

  第二十六章耶和華吩咐摩西數點能與敵人爭戰的第二代以色列人,總數是601,730人(第51節),比第一次數點的數目少了1,820人。人數雖比第一代的以色列人少,他們終於也征服了迦南,可見以色列人若於當年在加低斯的時候就順服神,便不會浪費了38年的光陰。

  至於利未人,1個月以上的男子,有23,000名(57-62節)。

  第二十七章基於西羅非哈眾女兒的要求,神准許她們承受父親的產業,因為她們的父親沒有兒子。耶和華又指示以色列人,可以按情況來決定產業的繼承權(1-11節)。

  神告訴摩西說他將要死在亞巴琳山上,摩西就要求神立一個領袖繼承他。神揀選了約書亞,摩西就立他為領袖(12-23節)。

  第二十八至二十九章摩西頒佈不同節期應獻的祭等律例。

  第三十章神指示摩西頒佈許願的條例。男人許了願,就不能食言(第2節);但女子許了願,若負責照顧她的男人(父親或丈夫)認為她魯莽,就可以取消這願(3-16節)。

  第三十一章這一章敘述了二十五章16至18節向米甸人發動的聖戰。非尼哈領著12,000名戰士,打敗了米甸人,殺了巴蘭及米甸的五王和許多男丁(三十一1-8)。以色列人把米甸婦女和孩童俘擄了,但摩西命令他們將所有男孩和已出嫁的女子殺死(9-18節)。然而,我們不要以為米甸已完全遭毀滅,因為在士師時期,米甸人仍是以色列的一個強敵(士六)。

  戰爭結束後,神吩咐士兵要潔淨自己,所有衣物和戰利品都要潔淨,才好進營(19-24節)。跟著,又命他們把戰利品分成兩半,並將士兵所得一半的交給大祭司,作為奉獻給耶和華的供物。另一半的交給利未人,其餘就由留在營中的以色列人平分(25-31節)。

  32至47節記下了分成兩半的戰利品的數量,以及交給以利亞撒和利未人的數量。有人認為所載的數目太大,不像是實數,但沒有證據可否定這些數字。

  由於戰爭中沒有一個以色列人被殺(第49節),並為了贖罪(第50節),各軍長就把金器交給摩西和以利亞撒作供物。摩西和以利亞撒把金子帶進會幕,在耶和華面前作為以色列人的紀念(48-54節)。

  第三十二章由於流便、迦得、和瑪拿西半個支派的要求,摩西把外約但的地區分給他們,但要求他們仍協助其他支派侵佔迦南。

  摩西迫切地懇求耶和華改變心意,准許他進入應許地(申三23-27),可是神只簡單的回答:「罷了,你不要向我再提這事。」(申三26)第三十三章摩西按照神的命令,把以色列人從埃及至摩押平原的旅程記錄下來。這是摩西為民數記作者的一個內證。

  第三十四章神指示了應許地的地界。南界由死海南端,加低斯巴尼亞南面,轉上埃及河(阿里殊河),直通至地中海為止(三十四3-5)。西界為地中海海岸(第6節)。北界是從地中海向東延伸至哈馬,在奧朗底河的源頭(7-9節);北界要到大衛和所羅門時期方可達至(撒下八3-12;王上八65)。東界是一條垂直線,沿著約但河谷北上至北界為止(10-12節),九個半支派就要在這範圍內分取地業(13-15節)。

  跟著耶和華又揀選了在征服迦南後,負責分地給約但河西各支派的人(16-29節)。

  第三十五章神又指示以色列人把約但河東西兩岸共48座城,給予利未人作永遠的產業(1-8節),因為利未支派沒有分取地業。各支派分出來的城的數目,則視他們地業範圍的大小而定(第8節)。利未人又要分出6座城,約但河東西每邊各3座城,劃為「逃城」,使誤殺人的可以逃到那裏(第6節;參書二十)。

  跟著是有關殺人犯的律法(9-34節)。若有人故意謀殺,報血仇者就有權向他執行死刑(16-21節)。然而,若殺人者是無意的,他就要逃到附近的逃城接受審訊。若被判為無罪,就要留在逃城裏,直至大祭司離世。他若在大祭司離世前走出逃城,報血仇者隨時可以把他殺死(22-34節)。明顯地,受聖膏的大祭司之死(25節),成了殺人者的代贖罪價。

  第三十六章瑪拿西的領袖基於第二十七章訂立的產業繼承法,詢問女繼承者能否嫁給別支派的人,這樣會把承繼的產業歸給了丈夫的支派。於是,神指示女繼承者必須嫁給同支派的人(1-12節)。

  本書最後1節指出,上述是神在摩押平原頒佈的律例典章(二十六1至三十六12;參利二十七34)。

教導

  民數記顯出神是信實不變的守約之神(二十三19)。祂信守聖約的表現,一方面在於引領和關顧祂的子民,另一方面也在於懲罰他們背叛的罪。然而,沒有任何東西,可以阻礙祂帶領子民進入應許地(民十一23)。

  神透過嚴厲地懲罰以色列的罪和藉著眾多的律例典章,彰顯了祂可畏的聖潔。律法清楚指示,人要到神面前來,必先潔淨自己。即使以不潔的眼目觀望神的聖潔,也會遭殺滅(民四20)。祂對生活上最微小的地方也關注,顯示祂是人生命的主宰。

  「耶和華曉諭摩西說」一語,出現了超過50次,而曉諭的內容是關乎各方面的事情。

  神是立約的主,這方面顯示了新約基督的特性。神的恩福和信實,反映了新約基督的特色。還有,摩西先知性的領導(徒七37、38)和代求的工作(例:民十一2,十二13,十四19),亞倫的祭司職任(例:民十六)、祭牲的奉獻(參民十九9;來九13)和各種象徵(嗎哪、水、銅蛇)等,都預示了將來的基督。

  至於以色列人對神的回應,展示了人的罪性和不信。以色列人的飄流就是不信的後果。以色列人所受的懲罰,印證了民數記三十二章23節的箴言:「要知道你們的罪必追上你們。」民數記有力地指出,人只有相信和倚靠神,才能得著平安與祝福;只有祂可以把人帶進安息之所(來四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