約書亞記
約書亞記是聖經的第一卷歷史書,在希伯來文聖經中,則是前先知書的第一卷(包括士師記、撒母耳記上、下和列王紀上、下)。它以耶和華對約書亞的任命為始(書一1-9),以埋葬約書亞、以利亞撒和約瑟的骸骨為終(二十四29-33)。本書的目的,是要顯出約書亞如何繼續摩西的腳蹤、耶和華如何將地賜給以色列,還有以色列可如何在那地興旺。
作者和寫作年代
按照他勒目,這卷書是約書亞寫下的。這個古老的傳統說法,很可能是基於書中這句話:約書亞「將這些話都寫在神的律法書上」(二十四26)。然而,這句話只是指重新立約的事(第二十四章)。作者問題與寫作年代互相關連。由於約書亞記沒有清楚說明寫作年代和作者是誰,無論聖經評鑑學家或保守派的學者,均未能對此問題達成任何協議。根據對約書亞記的一種保守分析,此書是在主前1375至1045年之間(王國時期之前)寫成。其論據是基於書中提到但的遷徙(十九47;參士十八27-31),將耶路撒冷稱為耶布斯城(書十五8、63,十八16、28),將西頓作為腓尼基人的重要城市,而非推羅(十一8,十三4-6,十九28)等記載,作者並以見證人身分書寫(馬所拉抄本五1、6)。聖經評鑑學者提出了種種難題,他們認為要解決這些難題,最好是將寫作年代定於主前七世紀,甚或是被擄時期。諾馬丁將約書亞記二至十一章,視為以色列申命記歷史(士師記至列王紀下)的序詞。評鑑學家將約書亞記中的差異和重複,解釋為不同階段的文獻發展和傳遞的證據,以致在這綜合而成的作品中,內部充滿了矛盾。蘇遵總結說,這是被擄時期有關以色列早期歷史的訂定本,為要將盼望帶給被擄的百姓。書中對土地和約書亞的著重,是要鼓舞群眾去重新立約,同時期望主興起另一個約書亞,作他們的王或領袖,引領他們獲得安息。
卡夫曼反對上述的評鑑看法,卻支持以下的假設:書中反映的歷史性,足以支持寫作年代是接近征服迦南的事件。他的論據很有說服力。胡狄察嘗試從敘事體的文學分析,來處理約書亞記的內在問題,無須倚賴考古學上互相矛盾的結果。
問題聖戰
征服迦南的道德問題,可以用「聖戰」的觀念來解釋。「聖戰」的主旨,正能解釋以色列為何要毀滅那些原居民(申七16,二十16-18;書六21,八24-26,十10、28、30、35、37、39-42,十一11)。在「入侵的倫理」中,可能得著解釋;按照這看法,以色列是神審判迦南列國的工具。此論據跟迦南人的罪惡有關(創十五16;利十五24-28;申七2-5、25、26,十二30、31;書二十三7;士二11)。然而,正典描述征服的進程時,將責任放在迦南人身上。他們揮軍與以色列爭戰(民二十一21-35;書七4、5,八5、16、17,九1、2,十1-6,十一1-5,二十四11)。故可以辯解說,在戰爭的過程中,以色列人曾誠懇地與諸王和解(參民二十一21;申二十10、11),可惜被拒絕。諸王反而在戰爭中採取了主動。毀滅原居民的責任,因此便該落在諸王的身上。然而,這一切只是引證神在人類歷史中的作為,聖經對此簡明地指出:「因為耶和華的意思是要使他們心裏剛硬,來與以色列人爭戰,好叫他們盡被殺滅,不蒙憐憫,正如耶和華所吩咐摩西的。」(書十一20)就如法老一樣,即使耶和華使他硬心,他也要對埃及的災禍負上責任。所以,迦南地的統治者,也要對其居民被滅負上責任。聖經對征服迦南的記載,肯定了人的責任和神的主權的奧祕,卻沒有加以解釋。
征服的性質
對於征服迦南,有著不同的解釋。傳統的看法是突擊進攻,結果完全佔領全地,但這並不配合全書的整幅圖畫。這卷書真實地描繪了仍需繼續進攻的地區(十三1-7),以及原居民的軍事實力(參十三13,十五63,十六10,十七12、13、16、18,十九47)。此外,約書亞亦曾答應,當以色列的人口和需要增加,主會繼續幫助他們佔領土地(二十三5)。佔領迦南是分為兩個階段:征服和逐步佔據(參出二十三29、30;申七22)。
批判家曾提供另一些模式。其中一個假設是,有些以色列支派在毫無阻力下進入迦南,而且在示劍周圍定居;反之,另一些人則需要以武力闖入那地。另一個假設則是移民一批一批進入迦南,然後訂定條約(近鄰同盟),所發展的傳統,令每個支派原初清晰的起源都變得含糊了。
寫作目的
柴爾斯嘗試以一個新的角度,重新檢視對約書亞記的歷史性和批判性的研究取向。他提議將正典的約書亞記作為研究對象。這卷書最後(正典)的形式,是要顯出約書亞對摩西律法的服從。勝利和潰敗闡明了服從和背逆的結果,並構成持久有力的論據,引向約書亞最終的呼籲,就是忠於與神所立的約。柴爾斯承認在描述已完成或未完成的征服所帶來的張力。他沒有試圖使張力變得和諧,卻嘗試發掘該如何去理解這卷書。他總結說,此張力強烈地顯明,要征服那應許之地,並在其中享福,在於完全服從。約書亞的時期,可視為「以色列服從的典型」。故以整全的方式來讀這卷書,便能表達出要忠於約,這也是對未來世代的呼籲。
內容提要
征服迦南(一1至十二24)
一﹒主對約書亞的任命(一1-9)
摩西死後(第1節),神親自確認摩西對約書亞的任命(申三十四9)。祂將征服迦南的領導責任交付他(2、3節),指定地的疆界(第4節),又以祂恆常的同在來鼓勵他(5、9節),並且期望他熱心遵從「摩西的律法」(亦即是在申命記所頒佈的律法;參申三十一9、24-26;書二十三6),以致可以達成他的使命(書一7、8)。原本的使命,以及摩西的事奉,在約書亞身上得以延續。
二﹒渡過約但河(一10至五12)
第一階段要求以色列作好準備。身為領袖的約書亞必須向百姓展示,他是跟從摩西的腳蹤。因此,他提醒在約但河以東的支派,要藉著與其他支派一同征服迦南,來顯示他們忠於摩西所吩咐的話(一13-15;參民三十二20-27)。他們服從約書亞的權威,正如服從摩西一樣(書一16-18)。他打發兩名探子往耶利哥(二1-24),顯出他的軍事領導才能。當他們渡過約但河,他的權威已被祭司(三6,四10)和百姓(三5、9)所認可。渡過約但河,正標誌著公眾已承認約書亞是領袖,正如摩西一樣(四14)。
渡河的敘述,標誌著從出埃及和在曠野飄流,過渡至征服迦南。一方面,喇合的故事表明迦南人如何聽聞主大能的作為(二10、11),便極之畏懼(二11;參出十五15;二十三27、28;申二25,七23,十一25,三十二30)。喇合對以色列的神所表達的信心(二11),正預期著將外邦人納入立約的群體中,正如對列祖所作的應許(「地上的萬族都要因你得福」,創十二3)。喇合因信而得以進入約中,並且蒙受豐厚的福祉,她的名字也被列入我們的主的家譜中(太一5)。
以色列人渡過約但河時,已知道迦南人產生對神的敬畏(書二24)。然而,他們亦被教導,要藉著與約櫃保持一段安全的距離(三4),並且保持自潔(三5),來表現出對主的敬畏。
「永生神」就在他們中間,祂要祂的百姓聖潔,並尊崇祂(三10、11)。相應地,祂會在渡過約但河的奇妙行程(三13),以及在征服迦南地中(三10、11),顯出祂的信實。當各支派渡河後(四1),十二支派的領袖,都從乾涸的河床中取一塊石頭,在吉甲立石為記念(四1-9、20)。由此,以色列要記著,這些從抬約櫃的祭司所站立的地方取來的石頭,是要讓他們省悟到神威嚴的同在。將來聽聞這件事的世代(四21-24),便因此得到鼓舞,因為世上所有人都會對神產生敬畏(四24)。
征服耶利哥前的自潔,亦藉著割禮(五1-9)和逾越節的慶典(五10-12)作為外在的表徵。這些事件未必在時間上順序,只是選取作為例子,表明以色列對約書亞的領導的回應。摩西對新一代的呼籲已經奏效(參申四4-14,六1-5)。這新一代在約書亞和眾長老在生的日子,都一直事奉主(書二十四31)。在曠野的旅途中,因著不信而忽略了的割禮(五5),正是屬靈回應的表徵。這個作出回應的國家,得到立約的外在記號,並且預期立約的主會藉著賜給他們勝利和地上的出產,來賜福祂的百姓。他們的羞辱都除去了(五9)。在那對逾越節慶典的簡短敘述中,亦帶出了約的延續。他們所吃的,是當地新鮮的土產。品嘗過迦南的食物後,嗎哪就停止降下了。曠野的經歷已經終結。隨著他們進入應許之地,一個新的紀元宣佈來臨(五11、12)。
三﹒征服耶利哥(五13至六27)
勝利是屬於主的。耶利哥之戰隨著這個信息而展開。那在荊棘火焰中向摩西顯現的聖潔之神(出三2至四17),帶著主的信息(書六2),以「耶和華軍隊的元帥」向約書亞顯現(五14、15)。耶利哥城無須經過圍攻和戰爭,便陷落了。面對耶利哥的備戰(參書二十四11),以色列的反應十分古怪,但約櫃的出現和吹起角聲,卻象徵著主會為以色列爭戰,正如祂所應許的。然而,以色列不可擅取任何財物。由於是耶和華為以色列爭戰,一切東西都要獻給祂(六17)。主履行了由探子向喇合所起的誓,使她和她的家人都能夠生還(六17、25),只是要暫時將他們安置在營外(六23)。貴重的金屬都放入庫中(六19、24),其餘用火焚燒(六24)。任何東西都不可擅取作為個人利益;否則神的審判將降臨以色列(六18)。為了強調神對耶利哥的絕對擁有權,約書亞對任何試圖重建這城的人發出咒詛(六26;參王上十六34)。耶利哥被毀的消息在四圍遍傳,迦南的居民知道主與約書亞同在(六27;參書一5、9)。
四﹒在艾城的悲劇和凱旋(七1至八29)
勝利只是短暫,因為亞干玷污了神的「禁令」,擅取其中一些物件,藏在他帳棚的地下(七21),引致神向全以色列發怒(七1)。以色列因在艾城戰敗而震驚(七2-5)。約書亞和眾長老為此禁食和哀傷(七6-9)。勝利的消息在四周傳遍,與神的僕人痛苦地哀哭,害怕迦南人會聚積力量驅逐以色列(七9),兩者之間是何等大的對比!惟有百姓自潔(七13),亞干的罪被揭發,神回心轉意(七25下、26),他們才能得著鼓舞,帶著神的同在和勝利的應許(八1、2),再次進攻艾城。艾城同樣被佔領了(八3-19),居民也被滅盡(八20-26),但以色列卻直接獲得主的准許,得享城中的財物(八27)。艾城的頹垣敗瓦、一大堆石頭蓋著艾城王的屍首(八28、29),連同亞干身上的一大堆石頭,正嚴肅地提醒以色列,神的信實及要求祂的百姓絕對忠誠。為了強調這點,正典的記載打斷了對戰役的敘述,將在以巴路山重新立的約放在我們面前(八30-35)。
五﹒重新立約(八30-35)
約書亞帶領以色列在示劍進行重新立約的儀式,正如摩西所指示的(第31節;參申十一29,二十七1-26)。約書亞小心地預備合適的祭壇(參出二十25),獻上燔祭和平安祭。他抄寫律法,作為他的領袖身分和對主忠誠的象徵(書八32;參申十七18)。全以色列(官長和百姓、外僑和土生的以色列人)都齊集一起,聆聽所宣讀的祝福和咒詛(書八33-35)。整卷申命記(即是「律法書」,參申三十一26),都在他們面前誦讀。一半的支派站在基利心山,對祝福的話以「阿們」回應,另一半的支派則站在以巴路山,也對咒詛的話以「阿們」回應(參申二十七9-26)。
六﹒與基遍人立約(九1-27)
神大能作為的傳言,令迦南諸王大為恐懼(參二8-11、24,五1,六27)。以色列在艾城的首次敗退,使迦南王產生一線希望,以為以色列會被消滅。與其向以色列投降,羞恥地成為以色列的奴僕,他們寧可結集軍力,對抗約書亞和以色列(九1、2)。
從基遍、基非拉、比錄、基列耶琳來的希未人(7-17節),並沒有加入其他迦南人的行列。取而代之,他們設計了一個難以識破的計劃欺騙以色列,並且請求訂下全面的條約。那條約屬於友好性質(被譽為「和平」),彼此承諾在遇到侵襲時,互相幫助。它所關注的,在於保存性命(第15節)。他們的詭計包括偽稱自己經過長途跋涉(11-14節),以及虛假地說只聽見以色列在約但河東的勝利,卻不提及他們渡過約但河(9、10節;參五1)。法律容許某個歸順的城市的居民按某種附庸條約歸降,以色列可以在這條約中制定條款,並且要求所歸順的平民擔當苦工(申二十11;參士一28、30、33、35;王上九15、20、21)。然而,條約容許希未人保持他們的生活方式,更享有以色列的軍事保護(書九15)。
以色列人憑著信心和律法行事(申二十11)。他們不用事事詢問主,亦不會因沒有詢問而遭受指摘。現在是關乎智慧的問題──那就是如何將神的律法應用在生活中。不久,他們發現自己做錯了(書九16-18)。以色列人起了怨言,但領袖們沒有撤銷向基遍人所起的誓(18-20節)。取而代之,友好條約被降為附庸條約,希未人則被迫成為以色列人的勞工(第21節)。希未人承認他們欺騙了以色列人,同時亦願意歸順以色列(24、25節)。他們要幫助在會幕事奉的人,為祭壇挑水劈柴。所羅門王奉獻耶路撒冷聖殿前,祭壇可能是在基遍造的。
所羅門王也需在基遍的祭壇敬拜主(王上三4;參代上十六39,二十一29)。
七﹒南面的戰役(十1-43)
耶路撒冷王亞多尼洗德(「我的主是公義的」)率領希伯崙、耶末、拉吉和伊磯倫諸城聯盟攻打基遍,作為抵抗以色列的一個軍事策略(1-5節)。基遍人基於立約的關係,向以色列求援(第6節)。約書亞率領以色列在一夜之間徒步25哩,從吉甲穿過曠野,走到基遍。原本已畏懼以色列人的迦南人,對以色列的進攻大感驚惶。迦南人的軍營一片混亂,軍兵繞過伯和崙的路逃上山,到亞西加和瑪基大(第10節)。但他們逃跑之際,更遭受冰雹之災(第11節)。勝利是屬於耶和華的。由於這一天特別長,以色列奇蹟地將迦南人從山上趕逐至更遠之處(12-14節)。這天的神蹟詳細地記載在雅煞珥書上(參撒下一18),因為在這天,「主聽人的禱告」,這人便是約書亞(第14節)。
躲在瑪基大洞的五王被發現後,便被殺掉,掛在樹上,再埋在洞裏(16-27節)。他們愚昧地企圖與以色列爭戰,但旋即潰敗。由於這些大城的聯盟瓦解了,約書亞帶領以色列迅速與南面各城開戰(29-43節)。藉著主的幫助,這個地區在一次戰役中被攻取了(第42節)。
八﹒北面的戰役(十一1-15)
以色列人再次被迫應戰,這次是與夏瑣王耶賓所率領的軍隊交鋒。耶賓重新集結北面各城的諸王,在米倫水邊裝備他們的軍隊和馬匹,準備與以色列爭戰(1-5節)。這次戰役類似南面的戰役,作者記敘的方式顯示南方和北方諸王發動了戰爭,但最終都被擊敗。同樣地,北面諸王潰退至腓尼基的西頓地區(第8節)。正如主所指示的(第6節),馬匹被砍斷蹄筋,戰車則被焚燒(第9節)。以色列所倚靠的乃是主(參詩二十7)。夏瑣這個偉大而古老的城,也是北方迦南人權力的中心,被徹底摧毀了(書十一10、11、13)。
焚燒耶利哥、艾城和夏瑣是屬於特殊的情況,因為以色列蒙神應許,可以得著迦南人的房屋、水井和城邑(申六10、11;參書二十四13)。對這次戰役的敘述,再次強調了約書亞對主,以及對主的僕人摩西,絕對忠心(9、12、15節)。
九﹒戰役摘要(十一16至十二24)
由於約書亞審慎地堅持執行主對摩西的指示(第23節上),他帶領以色列獲得勝利(第16節)和安息(第23節下)。摩西曾經詳細描述將要征服的土地(申一7),約書亞亦已佔領了摩西所提及的地區(書十一16、17)。雖然各城都可以請求議和,在和約下作以色列人的奴僕(申二十11),可是,沒有一個城願意如此承認以色列。他們在恐懼中密謀設計摧毀以色列。他們是攻擊者(書十,十一,二十四11)。神使他們硬心(十一20);其神學上的理由仍是一個奧祕,正如法老的情況一樣。然而,至終是迦南被征服,原居民被殲滅,惟獨基遍的希未人和投降的免除禍(19、20節)。即使在40多年前,為以色列帶來惶恐的亞衲族人(民十三33;參申二10、21),亦全被殲滅(書十一21)。然而,縱使「全地」在某種意義上是屬於以色列的,但顯然並非那地的每一平方哩都已被奪取(第22節),只是迦南人反抗勢力的中心已被瓦解。完成和徹底完成之間的張力,在這幾節中至為明顯。
在被擊敗的諸王名單中(十二1-24),包括了在摩西領導下(第6節)所戰勝的西宏和噩王(2-5節)。 將他們並列在約書亞率領下所征服的諸王名單中(7-24節),正顯示出領導和目標的延續──兩位領袖、多次戰役,卻只屬於一場戰爭。現已得著應許之地了;經過了各場戰役後,產業的邊境現在已更清晰。在約但河東,疆界從亞嫩河至黑門山(2-5節)。在迦南,邊境從西頓之南的地區,伸延至南地(7、8節)。
土地的分配(十三1至二十二34)
一﹒吩咐分配土地(十三1-7)
由於約書亞年紀老邁,未能取得「全部」土地。摩西曾預先提醒以色列,他們的產業會是征服的成果,而且以色列狹小的邊境,會逐步伸延。以色列會慢慢地繼承整片土地,以免面對龐大的土地時,無法善用(出二十三29、30;申七22)。非利士人後來佔據的加利利和黑門山以北,至加利利海以東的地區,以及四周被迦南人包圍的區域,仍是未得之地(書十三2-7;參士一)。以色列無須記掛將來的領土問題,因為主應許幫助他們(第6節)。
二﹒分配約但河東之地(十三8-33)
約書亞沒有改動摩西的安排,瑪拿西半支派、流便和迦得已經獲得他們在約但河東的分地(8、32、33節;參民三十二;申三12-17)。那些領土亦不包括仍被迦南人所佔據的某些地區(書十三13)。流便的宗族獲得從亞嫩河至希實本的土地(15-23節)。迦得的宗族獲得亞嫩河以南基列的土地(24-28節)。瑪拿西的一些宗族獲得從雅穆河以南至亞嫩河的區域(29-31節)。利未人的城鎮沒有在此處列出,卻為他們記下一個註腳,說明他們不會獲得產業,因為他們倚靠人們對主的奉獻和獻祭而生活(第14節;參民十八20-24,三十五1-8)。
三﹒各支派分配迦南土地(十四1至十九51)
大祭司以利亞撒和約書亞一起拈鬮,決定其餘九個半支派的邊境、版圖和分地。其中再次提及利未支派(十四4),因為在二十和二十一章,會列出他們的城邑。文學上的另一技巧,就是在開始時特別提及迦勒的產業(十四6-15),並在結尾時論及約書亞的產業(十九49、50)。他們是唯一在成年期離開埃及、有信心的探子,又能進入應許地的人(民十四24、30;申一36、38)。
1. 猶大(十五1-63;參士一10-15、20)──猶大的邊境從死海西延至地中海(書十五2-12)。猶大的城邑分佈在它的4個區域內:在南地有29座城(21-32節),在高原(或西邊的山麓)和沿岸的平原有42座城(33-47節),在山地有38座城(48-60節),在沙漠則有6座城(61、62節)。猶大未能取得耶路撒冷(第63節),直至大衛使她成為首都(參士一21;撒下五6-16)。
2. 以法蓮和瑪拿西(十六1至十七18)──這兩個出自約瑟後代的支派,蒙受豐盛的福祉(參創四十八,四十九22-26;申三十三13-17),在眾支派中亦獲得重要的地位。瑪拿西的半支派,已經在約但河東獲得產業(書十三29-31)。他們獲得的一份分地,是作為「約瑟的子孫」而得的(十六1)。那地界在北面從伯特利至他泊山,再從約但河至地中海(十六1-3)。以法蓮在南面獲得較小部分(十六5-9),但無法征服基色的迦南人(第10節)。為要與外約但的瑪拿西宗族清楚劃分,瑪拿西的宗族──包括了西羅非哈,另獲得土地(十七3-6;參民二十七1-11,三十六1-12),疆界從示劍至他泊山(書十七7-11)。然而,瑪拿西亦同樣無法徹底驅逐迦南人(12、13節)。
雖然他們已獲得最大部分的土地(超過1/3),這兩個從約瑟而出的支派仍然抱怨。他們知道主賜福他們(十七14),於是期望得到更多可耕種的土地。但約書亞敦促他們砍伐樹林來增加可用的土地(15、17、18節)。他們實際視察迦南人的軍事力量後(第16節),約書亞呼籲他們要盡自己的本分去佔據那地(第18節)。
3. 七個支派(十八1至十九51)──以色列人在示羅聚集,要設立會幕(參撒上一)。那時,仍有7個支派未曾獲得產業。約書亞要求每個支派委派3個人去視察那地。他們回來後,約書亞在示羅的會幕中拈鬮,分配土地(書十八3-10)。便雅憫支派的領土在猶大和以法蓮中間(十八11-28)。西緬支派的分地在猶大的南部(十九1-9),結果導致她被猶大所吞併(參創四十九8)。西布倫(書十九10-16)、以薩迦(17-23節)、亞設(24-31節)和拿弗他利支派(32-39節)所獲得的土地,在加利利地區瑪拿西的北面。但支派獲得第七鬮,卻因為東面的猶大支派和西面的非利士人的壓力,無法維持分配得來的領土,深受其苦。他們向北面遷移,發現約但河的發源地是一個物產豐富的地區(第47節;參士十八)。
4. 總結(十九49-51)──總結部分是與起首部分互相對稱(十四1-14),提及約書亞也獲得一份禮物。這裏再次提及土地的分配,是在耶和華的面前進行,由大祭司以利亞撒和約書亞見證和負責執行的(第15節;參十四1)。
四﹒逃城和利未人的城邑(二十1至二十一45)
按照摩西的指示,要設立6座利未人的城邑,分佈在約但河的兩邊,每邊3座,作為「逃城」(民三十五9-34;申四41-43,十九1-10)。目的是要為那些犯了誤殺罪,並非蓄意殺人者,提供「庇護」(避難所)。這項措施並非要為犯罪者謀求出路,只是讓司法程序得以順利進行(書二十1-9)。
利未宗族總共獲得48座城,其中6座同時作為逃城(二十一1-42)。利未人不可耕種土地,因為他們要倚靠百姓的什一奉獻(民十八21-24)。他們可以把土地作放牧之用。土地的面積記載在民數記三十五章4及5節。亞倫的後代獲得特別的分配(書二十一9-19),因為他們擔任祭司,而他們的13座城是在猶大和西緬支派的地區,很接近所羅門時代的耶路撒冷聖殿。
連同利未人所分得的城,土地的分配便大功告成了。神對土地的應許已經應驗(二十一43-45)。神是信實的!這部分所強調的是應驗、神的能力和恩典,以色列亦藉此進入安息。然而,約書亞記亦認識到在以色列人面前仍有許多掙扎,以及他們至終經不起的考驗(參詩九十五11;來三7-11)。
五﹒約但河東支派的歸回(二十二1-34)
約書亞打發那兩個半支派回去,臨別前稱許他們對其他支派和對主的忠心(1-4節),同時亦提醒他們不要被偶像迷惑,卻要按照申命記的律法去愛主(第5節),並且為他們祝福(6-8節)。可是,他們回去後,卻在約但河的東面,建造了一座宏偉的祭壇。其他支派聽聞此事,便齊集在示羅(第12節)。他們明智地委派大祭司的兒子非尼哈,連同10個支派的代表去調查整件事。這個代表團指控約但河東的支派不忠(15-20節;參民二十五;書七)。
約但河東支派的反應,顯示出他們極之關心支派的合一,以及對神的敬拜。這些支派害怕被排斥於神百姓的團契之外,故特意建造一座祭壇,跟律法書所指定的一模一樣,以表示他們同為神的子民(書二十二21-30)。這座祭壇並非供獻祭或敬拜之用,而是作為神立約的子民合一的象徵。他們的自辯,更以稱呼神為「大能者」、「神耶和華」(兩次,第22節)顯得更為有力。非尼哈和各支派代表對所得的回答十分滿意,在離去時也向他們保證神的同在(30、31節)。他們向各支派的回報,亦帶來所有支派在此事上的復和。這敘述完結時,提及給予這祭壇的名稱:「這壇在我們中間證明耶和華是神。」
跋:土地是神聖的委託(二十三,二十四章)
最後兩章包含了約書亞對所有領袖和全以色列的遺言。
一﹒對領袖的演說(第二十三章)
約書亞重溫主將土地賜予各支派時,為以色列所做過的事情(3、4、9、10、14節)。祂顯出祂的誠信。祂將繼續與祂的百姓同在,以致沒有敵人能敵擋他們(5、10節)。祂會成全所有未實現的應許,正如祂已應驗的應許一樣(14、15節)。然而,他們必須對主忠心(7、8、11節)。忠於主是不能與忠於摩西律法分割的(第6節)。背叛的將會被嚴厲懲治,首先任憑別國將以色列陷入羅網(12、13節),然後在祂的怒氣中,使他們滅絕(第16節)。
二﹒對以色列的演說(二十四1-28)
這演說以在示劍的重新立約作結(參八30-35)。有些學者在此提出條約的架構,但這仍是一個具爭議性的問題。經文的正典架構,要求作出敘述性的分析。
約書亞重溫以色列自列祖至他們當代的歷史:列祖(2-4節)、出埃及(5-7節)和征服迦南(8-13節)。
耶和華的美善、同在和誠信,他們已驗證了。耶和華亦期望祂的百姓,絕無任何形式的偶像膜拜或信仰混雜(14、15節),來顯出他們的忠心。約書亞以自己作為一家之首,起誓效忠(第15節)。百姓亦補充要對主盡忠的理由,來作為回應(16-18節)。然而,約書亞向他們的信念發出挑戰(19、20節),並立石為證(26節下、27節),而且記下他們的誓言(25、26節上),促使他們進一步委身。
三﹒一個時代的結束(二十四29-33)
這卷書在開始時,提及摩西的死(一1、2);在完結時,有約書亞(第29節)和大祭司以利亞撒(第33節)的死與埋葬。這標誌著一個時代的結束。將約瑟的骸骨(第32節;參創五十25;出十三19)埋在雅各所買的那塊地裏(創三十三19),乃將摩西和約書亞兩個時代的盼望連結起來。